[討論] 關於開票禁攝影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09-24 19:17:02
想問一下外國開票有無攝影阿
因為覺得開票場所就有監票人員在監票了
在搞個錄影豈不是有點脫褲子放屁 表示監票人員公信力不夠
就算真的開放錄影好了
到時他們就會說 為什麼只有政府能拍 我們不能拍
然後一堆人擠到開票人員前面拿著手機錄影
每天妄想國民黨會作票
如果真的不中立想作票 2004年阿扁根本沒機會當總統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9-24 19:21:00
不就是藉故鬧事?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4-09-24 19:21:00
2004 KMT根本沒機會作票阿,中選會那時候是DPP的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愛喔 >.^)   2014-09-24 19:22:00
國民黨有作票前科 奧步又一堆 不得不防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09-24 19:22:00
原來中選會不是DPP的 KMT就能作票難怪2012民調領先 卻蘇了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09-24 19:23:00
看起來是想攝影不知道企圖要幹嗎齁 ㄏㄏ
作者: huchihkuei01 (不笑不足以為道)   2014-09-24 19:24:00
垃圾學匪藉故鬧事罷了,直接忽視就好
作者: cheyenneccy (cheyenne)   2014-09-24 19:30:00
外國法院不能攝影,開票就不知道了
作者: ffboy (DSP夢靨)   2014-09-24 19:31:00
唉,人家站在自己反對方就說人垃圾,蛆蛆也就這麼高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9-24 19:32:00
什麼!?開票時電力吃緊而被迫停電!?拜託先去跟全台灣都欠他的01熊抗議吧XD選制不公要監票,是說不可言及的八年,某票人是多數,為啥不修法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24 19:36:00
明明就可以在現場看 現行法規就是不能攝影 他們又不想循正常利益團體提倡修法的管道去做 一整個都靠自己隨心所欲行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9-24 19:37:00
樓上他們已經在盧現行法規沒規定不能攝影了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9-24 19:37:00
不讓你們如何就是要作票,我也可以合理的認為你們要如此介入,圖的也是看有沒有機會惡搞票數。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24 19:37:00
動 然後不順他們的意 就又在那裡哀號被打壓之類的鬼 真的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09-24 19:37:00
不過老實說當初禁止攝影是為了甚麼因素阿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4-09-24 19:38:00
當過選務人員,開票時都碼一堆路人甲乙丙丁在那裡看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24 19:38:00
搞不懂這些人 稍微讀過一點比較政治就知道 連英美民主國家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24 19:39:00
民主制度都不是任人民自己隨時要幹嘛就變成怎樣 比較政治學者Roskin在美國那章就說民主說到底就只有民眾手中的選票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09-24 19:42:00
綠營讓人痛恨的其中一點:破壞法規體制,做事都不照規定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9-24 19:57:00
事實就是投開票過程都是公開透明的 一定要錄影的意義在哪裡? 影片也有可能剪接阿 連到開票過程看都不意 最好是吱吱會在電腦上看開票 還不都在打電動如果當天有人敢在我的開票所亂 我一定要堅持用選罷法第106條來辦他
作者: john0421 (沉默使者)   2014-09-24 20:05:00
DPP輸了就是中選會直接改電腦的票數啦(翻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4-09-24 20:05:00
現行法規沒有說不能攝影喔...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9-24 20:14:00
請參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5條 第106條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4-09-24 20:20:00
第65條規定的是"投票所"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9-24 20:26:00
條文開頭就載明的是投票所或開票所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4-09-24 20:29:00
最後面 法條只有限制投票所你說的那個是下列三項情事之一 才有權力令其退出"在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指的是下面三項選舉人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家屬,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最後面那兩段都沒有說開票所不得攝影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9-24 20:46:00
那就不要器材被沒收了,在那鬼叫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4-09-24 20:50:00
沒有法律禁止 用什麼法源沒收?沒有法源的情況下沒收個人財產 會鬼叫是很合理的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9-24 20:54:00
要玩文字遊戲,看到時執法單位接不接受如此解釋囉,不接受器材被沒收又吃官司就慘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4-09-24 20:56:00
合法的話 監票聯盟可以到高雄市開票所錄影阿 陳菊應該會配合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4-09-24 20:59:00
這哪是文字遊戲 本來就沒有禁止的東西啊...中選會出來說禁止 實際上才是不合法的...
作者: icywolf (藍白拖鞋狼)   2014-09-24 21:07:00
老愛抄歪果和假胖祖國, 看看人家有沒這麼做 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24 22:00:00
投開票所是合在一起的,玩文字遊戲根本無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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