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onee (feynman511)》之銘言:
: 柯p從頭到尾就只會講連家權貴
: 連家到底是如何不法 卻一個字都沒蹦出來過
: 這樣算不算抹黑?
: 羅淑蕾對柯p柯妹的爆料 柯p的回應除了一日數變之外
: 就只有記不得了 要對方一次講完
: 完全說不出爆料內容哪裡有錯誤
: 這樣算不算抹黑?
: 還沒有完全澄清的事情就已經說對方是在抹黑
: 這樣算不算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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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柯P打手 段宜康立委的說法
以下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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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戰在當行政院長的時候,
在1993年通過了一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993年9月1號生效
那連家在美國的財產,後來他有承認一個
在麻州劍橋市那個連惠心名下的財產
他後來承認說我忘了申報
他講的好像他只有那個財產沒有申報
那個房子在1989年買的,用連惠心的名字買的
用連惠心的名字買的,
可是那一年,連家在舊金山買了兩棟房子
一棟是立宏講的藍伯街101號那個可以看到漁人碼頭,那個房子比較小
1989年買,然後呢?在1993年把他脫手了
1993年8月31號,你看九月1號要申報財產,他8月31號把它賣掉了
賣給了一家公司,就叫藍伯街101號公司
就是剛好那個房子的名字就叫那家公司
這家公司呢,申報給加州政府的有三個職員
總裁叫做連芳瑀,秘書叫做連勝文,會計叫做連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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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完畢
如果上述是不實指控 請連家對段宜康提出告訴
否則請比照羅淑蕾委員 連陣營對柯P的標準
請連勝文候選人出面回應
看是要用懶人包還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