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大言不慚!胡志強:台中治安數一數二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9-10 02:37:01
關於健保數據看治安,我只是純粹想就科學麵(X)的角度來看....
問題一直都出在當時第一篇作者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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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案數可以吃 可以美化 可以大案化小 小案化無
2.但是急診室的統計在健保的要求下可是假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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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2012時,第一個提出健保看治安的人可沒有這麼武斷的論述...)
很奇怪的,後面幾乎所有討論的人都毫無懷疑的就接受這個前提了....????
另外,我非常訝異的是,原來寫主坦悖論會讓這麼多人看不懂... Orz
那我們換一種體重比喻法好了!
如果今天有一筆人均體重的資料:
台北 6.5公斤, 新北 6.8公斤, 台中 64公斤 ,台南 6.1公斤, 高雄 6.3公斤
大家一定會笑著說磅秤壞了!
你光是看這筆數據,是看不出甚麼問題的。 台中人明顯重10倍,全都是死胖子!!!!
但是因為你有足夠的外部常識,所以你可以糾正、發現這筆數據有誤。
(體重是所有人熟知的)
接下來我們回頭想想,治安數據是大部分人生活中熟悉的數據嗎?
如果不是,那在貿然引用下結論之前,是不是應該先引用其他外部資訊來查驗是否合理?
如果要拿數據科學分析,是否應該先說明數據的可靠性?
大家都知道警察吃案被查出來或是被手機錄下來是會出事的,但是醫生並沒有責任去追
查出患者傷害是如何造成的!! 醫生也沒有這種強制權!!
那麼最初原作者那句 "報案數可以吃,健保數據卻假不得" ,這句話的憑據又是甚麼?
如果警察會吃案,但健保假不得,那為何新北和台南警方光是殺人案的登記數就超過健
保他殺和他傷總和?更不用說警方還有20~30倍的傷害案登記
"警方會吃案,但健保假不得" 的大前提就被自己的數據矛盾壓垮。前提和數據引用都
已錯誤,後面的分析論證可能正確嗎?
如果健保資料和警方資料都沒有太多人為蓄意干預,或許真正該問的是,為何台中區的
急診醫生比較願意把急診患者登記成他傷或他殺?
而其他地區的急診又是為什麼不太願意追查患者真實受傷原因並且登記?
否則各地區健保急診的他殺+他傷數為什麼會比警方登記的案件數短少30~50倍不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9-10 02:39:00
果然 台中吃案超多抓到了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4-09-10 02:41:00
因為發文的是有名的版寶,胡扯是家常便飯,和他認真是浪費生命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9-10 02:47:00
你知道被狗咬到也可能是他傷。
作者: Timentin (Dr.P)   2014-09-10 02:54:00
其實很可能只是某幾個醫院或醫師的習慣和大多數醫師不同如果仔細看歷年資料可以發現本來台中和其他地方無異是從某一年開始,原台中縣的部分突然比前一年增加幾十倍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9-10 02:57:00
其實我最直接想到的就是有人要詐保險金。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9-10 02:59:00
是的,95年開始台中縣急診歸類到他傷的數量忽然爆增嗯,應該說94年開始的登記就開始跳高了..
作者: KABUKI10 (真‧KABUKI)   2014-09-10 03:08:00
那不就得把保險詐領的案件查一下?
作者: Timentin (Dr.P)   2014-09-10 03:26:00
詐領保險寫意外即可,寫他殺保險公司應該會介入調查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9-10 03:27:00
你想太多了他傷反而不會查。
作者: Timentin (Dr.P)   2014-09-10 03:28:00
大多數醫師並不會特意去加他殺這種與醫療無關的診斷碼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9-10 03:30:00
但這個案看起來就像特意,根據常識『人都是無利不早起』這個原則,這滿難說服別人的。而且這種東西如果真的要認真,健保有資料,那間診所開的,
作者: Timentin (Dr.P)   2014-09-10 03:32:00
看其他地區就知道,有下他殺或他傷診斷碼的數目相當少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9-10 03:32:00
病歷調出來,玩笑開到底的話,這答案倒楣的絕對不會是台中警方。
作者: Timentin (Dr.P)   2014-09-10 03:33:00
我們都知道這和警方無關,也和治安好壞無關但是數字有異的確是事實,真相只有調查原始病歷才能得知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9-10 03:35:00
就不知道有啥好處,我們這些市井小民不知道而已。
作者: Timentin (Dr.P)   2014-09-10 03:37:00
醫師開診斷書,通常只會寫傷口型態及部位.因為醫師不在現場,天知道你的傷口是被打,意外,還是你自己搞出來的為何全台灣獨獨台中縣某些醫師沒有這層考慮,確實奇怪
作者: poorcharles (可憐查爾斯)   2014-09-10 06:01:00
花果山不理性不科學的東西太多了...真的是宗教無誤還有擺明了就是自慰自嗨的"台灣人 中國人"投票..最根本的信仰就是KMT是邪惡 DPP是正義 其餘全看不到
作者: grifonxu (grifonxu)   2014-09-10 06:36:00
同一張表格有自殺送急診項目,不巧的是,自殺死亡數在另一張也是有統計的然後你會發現這兩個數字有差異簡單說沒立即死的大多會送急診,同理他殺他傷沒馬上死的才會送急診死掉送急診的少,原表格是以戶籍統計
作者: kingjsss (大呆寶)   2014-09-10 07:49:00
推一個~每次看見急診論的文章~就貼你文的給他們看!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9-10 07:56:00
敢問傷害罪是否不完全是告訴乃論?
作者: wjack29 (我怎麼又點錯)   2014-09-10 09:36:00
dpp沒拿這個資料去打胡,就知道這資料沒啥用處
作者: jhoc (jhoc)   2014-09-10 10:04:00
重傷是,普通傷害不是非告訴乃論
作者: Timentin (Dr.P)   2014-09-10 12:26:00
重點在他殺他傷送急診室的病患,最後絕大多數都沒有被下他殺他傷這個診斷碼。難道你要說其他城市的急診室他殺診斷之所以那麼少,是因為絕大多數都已死亡,連送急診室都不用了?因此,用單一診斷碼來推論治安,本身就不合理,得到的結論自然有誤
作者: g6q962017 (無腦貓)   2014-09-10 23:49:00
這就跟英國研究一個樣子 沒有先說明關聯性阿健保資料又沒有辦法說明它根屬於治安問題反正現在都是感覺有關就可以拿來比一下啊XDDDDD用健保來談治安真的太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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