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自由廣場〉軍公教不是人員是階級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8-30 21:25:25
佛渡有緣人,劫海心中現。
佛者渡人,亦是渡己,人情世事,無非天理輪迴一場。
更有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之宏願。
世上無與佛無緣之人,只有自斷佛緣之人,就讓我來當一下慈海渡者吧。
首先我要糾正一下把軍公教人員貼標籤的行為,把他們定位為階級,我不知道是以甚麼做
為區別標準的,馬克思是以生產工具有無,分成資產與無產階級,並認為遭到資產階級剝
削的無產階級將會透過「階級鬥爭」的方式來取得權力,達到無產階級專政的目標。
但你軍公教要用甚麼來區分?軍公教也不是單一行為者,可以把這群體視為單一個體,遑
論予以標籤化、加以批鬥。
軍公教是穩定國家社會的力量,鬥他們是毫無意義的,大一行政學總有學過韋柏(Max
Weber)的理想型(ideal type)官僚體制(bureaucracy)吧?他認為這是理論上最有效率的運
作方式,因而予以高度的評價;但以今論古,該體制有不少缺點,但反對其存在必要的,
卻是少數一群。
當然,軍公教人員的待遇不是不可以討論,畢竟制度必須與時推移,而非膠柱鼓瑟,十八
趴制度也不是不能修改,不然大法官解釋第七一七號哪裡來的?這制度不是不能討論、不
能改,而是不能廢,因為這是國家欠他們的薪津,是他們合法的權利,怎麼可以說廢就廢
。這樣怎麼會合法?
公務員優惠存款利率源起於民國四十九年,本制度實施有其時代的背景。當年之所以訂定
優惠利率辦法,主要係考量五、六十年代公務員待遇微薄,加上通膨不斷,許多公務員退
休後生活無以為繼。政府於是在民國四十九年訂定了優惠存款政策。像當時著名的法學大
家,任職於台大的學校的桂裕教授,居然是餓死的;最高法院院長退休的老法官們,不出
來轉任律師開業,也難以維持生計。
其利率係依整體社經條件而制定。在幾度更改後於七十二年,政府單位再度將優惠存款利
率最低下限修正提高為年息18%,並自該年十二月起實施至今。但「軍公教優惠存款利率
」自七十二年實施以後,由於退休人員愈來愈多,國家財政持續惡化,陸續出現要求改革
的聲浪。
九十四年十月,總統陳水扁宣布軍公教優惠存款利率為其改革目標,雖然優惠存款利率18
%不變,但已修正訂定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等規定,使所得更趨合理化。惟改革措施自九
十五年二月實施後,又遭質疑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朝野對改革方案也多所批評,考試院在
九十七年十月再度提出新的公務人員優惠存款改革措施,目前已正式通過立法,增列優惠
存款措施及其改革的法源依據,將優惠存款措施法制化。
對一般退休族來說,退休金放銀行在現存制度下利率只有1%左右,不過退休公務員享有所
謂18%優惠存款。加上銓敘部陸續通知符合資格者修法動態,使渠等原本因民國九十五年
修法減少的優存額度,將從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恢復適用18%利率,可以領取
較多的利息。優惠利率存款的恢復使退休公務員生活獲得保障,卻也使一般民眾感到不平
衡。但根據〈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第8條的規定「存款中途解約後,
不得再行存入。」,即就算公務員將退休金重新存入,仍無法續領優存利率,這顯示民眾
過度不必要的臆測及政府溝通能力欠佳,造成此政策遭汙名化的原因之一。
雖然從符合資格的身分來看,優存制度的適用對像不在少數,但18%只適用於民國八十
四年七月一日以前的公務員,選擇一次領完退休金(而非月退)方能就該退休金享有優存
利率,具有「落日條款」的性質。但退撫基金龐大的支出,仍讓人認為系爭制度不公不義
,且造成國庫沉重負擔,但事實並非如此。
優存制度表面上最為人詬病的是造成社會不公不義和國庫龐大開銷,但這兩點在理論上都
站不住腳。首先,優存利率制度是政府為了彌補軍公教人員相對的低薪資,卻又無法一次
承諾大幅加薪,所以設計優存利率和月退制度來彌補薪資不足的部分。至於國庫負擔則眾
說紛紜,考試院內部說法亦有分歧。
據退撫司司長呂明泰於7日在立法院答覆國民黨立委吳清池質詢18%相關議題時表示:如果
公務人員以平均56歲退休,再領取24年18%優惠利率的基礎 來計算,在未來40年內,政府
將要支付6兆的利息。不過由於銓敘部原本估算是以每年最多負擔700多億,同時領取18%
的人數也會因年齡增長而有所遞減,因此銓敘部的估算為不超過3兆。
根據台灣銀行最新統計,目前18%優惠存款總帳戶數為40萬1千戶,總存款規模為4,303億
元,一個月必須支出64億元的利息,以去年11月為例,台銀負擔16億元,政府則負擔48八
億元利息,總計一年利息支出金額便高達768億元。
由於考試院內部估算結果不一,台灣銀行的統計資料亦有歧見,在習慣法轉為成文法的過
程中不禁令人猜疑。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政府仍負擔退休金不足的部分造成財政赤字
;但財政赤字本身是一個「中性」的概念,是否會造成不利影響,則留待下文中討論。
(一)、從財政角度
財政赤字是中立的概念,而非洪水猛獸,財政赤字應區分結構而非數字多寡。反對論者認
為持續支付優存利息將使國庫一年多出七百多億的支出,長期實施將造成國庫嚴重赤字。
而一般人對於財政赤字所造成之缺點有以下三點:支出浮濫、債信降低、債留子孫等,但
這都是可以解決的問題。
第一,公務人員優存制度是屬於公務人員退休金之一部分,預算編列固定並無支出浮濫之
情事。
其次,一國之債信必須視其央行制度、財政體系及外匯多寡等因素方可評定;倘財政出現
問題,國家也不會消失,而是會有如IMF等國際組織紓困、或政黨輪替,新政府重建債信等

最後,優存制度亦無債留子孫之問題,因軍公教退休金的支出是屬於內債而非外債,內債
可透過稅率或利率調整,且內債是將錢鎖在國內,另優存制度適用對象並非特定,符合資
格者在所多有,該資金亦可用於其後代子女或進入市場用於交易,帶來之福祉非特定群體
而享有,並非債留子孫之禍根。
況世界各國反對預算赤字大多係為了追求「小政府」,小政府理論在我國是否適用,並無
本土實證經驗可供佐證,此外現今人民大多期望政府能興利除弊、為民謀福,頗有「大政
府」之期許。由是觀之,縱造成赤字,在財政學角度上亦無不可,更何況是政府彌補退休
公務員之花費?
(二)、從法律角度
人民擔任公務員後與政府間,存有一種類似公法契約之關係,信賴基礎存於其中。過去的
公務人員優存制度等政策,係「當年政府答應補貼那些擁有舊制年資者在職時低薪俸」的
一種手段,在民國七十年代以前,公務員薪水和同等學經歷之私部門管理階層相比顯有不
足,惟為留住人才推行政務,只得透過提升「報酬」之方式提供誘因;然公部門受到法規
限制及國會監督之下,無法一次承諾給予過多報酬,僅能透過用渠等退休後,亦即系爭之
優存利息做為補貼的手段。職是以言,當時的退休金給付制度只是手段,並非額外的福利
;重點在於薪資之補貼,而非利率。
退步言之,系爭優存利息是擁有「舊制年資者,政府當初答應說要給他們退休金的一部份
」。倘為額外福利,較不受立法者立法之拘束,但退休金係維持退休生活之所需,在民法
上已遭限縮扣押等權利,更何況是透過修法方式任意刪除退休給付?換言之,倘僅為財政
考量而廢止公務人員優存制度,在信賴保護原則之下(釋字589、605) ,不是受
侵害者可循國賠訴訟爭取權益,就是政府必須設計其他制度來補足差額。是否有迫切之需
要為了符合優存制度的6萬民眾(目前知道的數目)另外設計一套新制度來增加行政資源
的消耗,應持否定見解。
亦有論者認為系爭制度係以行政規則和行政命令之方式通過,法源基礎薄弱,難謂為正當
信賴之權源。就此,大法官已做過解釋(釋字280) 肯定其法效性;又以修法將其明
文化,故在依法行政系統之運行下,不宜貿然變更此制度。
(三)人事行政之角度
雖然優存制度由其實施之必要性,但過去不明確之計算方式及適用對象有造成支出浮濫之
情形,造成支出浮濫,以致排擠其他支出、退撫基金運作不盡人意及人民滿足感降低。故
政府持續修正退休制度,以期能兼顧社會觀感及公平正義。以下為近年來修法過程,至於
詳細之改革方案及目標則留待下一部分再為詳細論述。
政府對軍公教公務人員退休制度,配合時代發展需求作不斷改進,乃於民國八十二年一月
二十日公布「公務人員退撫新制」,自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並以取代上述18%優
惠之制度。
退休新制從「恩給制」改為「儲金制」,即由軍公教人員薪資提撥出一部份,成立退撫基
金,由考試院銓敘部管理。軍公教人員退休俸不論是一次退或月退,都 由退撫基金支出
。退撫基金主要資金來源是軍公教人員每月提撥金,提撥費率是薪資的12%。但12%的提
撥金並非皆由軍公教人員負擔,而是政府負擔65%, 軍公教人員負擔35%。
新制實施後年資核給的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均不予辦理優惠存款。也就是說,所謂的18%優
存就已從源頭做了斷源性的根本處置,各公部門受僱者自加入「公務 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後的新制年資,在退休金計算時已無法適用18%優存利率,完全適用退撫新制的員工更
與18%優存全然無關。
換句話說,凡從此退新制實施以後退休之公務人員,其退休金之計算,分別為84年民國八
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前年舊制年資(即十八 %優存)加84年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新制後年
資等合計。退休距84年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基準日越久者,其新舊年資呈反比,舊制年
資越短、新制年資越長。84年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加入公職之退休者,則無舊制之
18%優存。
以服務公職25年即可辦理退休來算,至民國一百零九年止,此18%優存即將成歷史名詞,
至今僅剩11年。如以銓敘部長張哲琛在立院所說,「民國八十四年之前退休的軍公教若平
均再活20年」來算,則僅剩6年。
看到這討論串,我彷彿又回大大三上交通部長太座的財務行政時,全班只有我一個捍衛公
務人員的權利,因為我深知讀政治、公共行政的心中不能只有數字,而是必須懷有公共性
的觀點。不能因為養他們太花錢就砍掉他們的應有權利,這是違反法治與信賴保護,走國
賠程序是可以獲得保障的。
或許有人會拿某知名教授做的台灣百業起薪比較表來跟我說:公務員過太爽。是的,如果
你認為大學畢業、經過考銓的公務員一個月拿五十塊、民國七十幾年拿幾千塊,被笑說沒
出息;同等資歷的人進私部門卻是日進斗金,卻不一定有優惠存款,再來跟我說爽不爽。
拿當時大學畢業生跟藍領階級比較,我覺得這命題就已經有問題了。吵十八趴這麼多年哪
一次不是會吵平均起薪比較?都會有人拿同一份資料出來比說公務員民國五六十年平均薪
資比外面的勞工高,但每一次都會被打臉說那是沒考慮學歷因素,都是大學學歷的話起碼
民國60年代時勞工平均薪水根本是軍公教的兩倍。如果跟外面相比軍公教那麼高薪厚祿,
一堆公校老師跑去私校,一些公職辭職了投入私部門是嫌蛋疼嗎?私部門大學畢業的薪水
是6000起跳,同時期師大畢業的老師卻才2000左右,這叫軍公教過太爽?
台灣政府任何的債務問題,非公務員部門都絕對更嚴重,而很大部分的債務問題,在於公
共建設預算編制浮濫、信口開河的社福支出,而非軍公教等的人事成本。
比方說,八成的理論納稅人才繳了9趴的所得稅,公務員可沒有什麼逃稅問題,絕對是最
老實的納稅者。勞保本來就有自己提撥的部分,只是台灣的這部分低的可笑而已。勞保頂
天的薪水勞健保勞工自負保費僅1500塊,計算機按按頂多3趴,「3」趴!全世界搞勞工退
休年金制的國家勞工自負額這麼低的幾個?
就連對岸都是11趴,他們還有另外的12趴房屋公積金,我們是勞退部分自願提撥6趴加上
去也才9趴,比對岸還低,而且他們「五險」就11趴了。
我不是說勞工就該死還怎樣,而是稅制、稅率真的很多不合理,勞工是被剝削的一群,但
他們應該去檢討勞資待遇、累進稅制等方面,尋找較為合理的勞資關係、健全的工會體系
等,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而非經濟不景氣就抓軍公教來批鬥,有是就有非,非人並不足以壯大自己。一昧批鬥軍公
教,搞階級鬥爭,徒增社會緊張、衝突、不和諧,對於自身權益之促進,毫無實質用處。
這位銅學,還是回去乖乖修一下行政學、財務行政、人事行政學吧,不要沒事就來秀下限
,能登出來的真的是不知道拿衣服拿到哪去了。
作者: rainforss (雷因佛爾斯)   2014-08-30 21:27:00
同意!!末段正是如此
作者: guare (瓜籽)   2014-08-30 22:05:00
如果是認真的同學就不會寫出那麼爛的報告, 相對地,不認真的同學會有那個耐心讀完你這麼長的文章。
作者: Hartmann (銀之朔風)   2014-08-30 23:02:00
大推y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4-08-30 23:11:00
某彭姓教授就是囉,原本公平正義喊得好大聲,火燒到自己身上就換了嘴臉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8-30 23:38:00
其實我是婊花式飛踢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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