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選立法院長乾脆明定不分區不得參選好了

作者: rote (ROTE)   2014-08-30 18:14:46
選立法院長乾脆明定不分區不得參選好了
既然一院之長 需要有民意基礎
那請立委聽見人民的需求
修改立院組織法
明訂立法院長之職,不分區委員不得參選
副院長則不限
王院長你聽到了嗎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8-30 18:16:00
王:下屆再說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4-08-30 18:25:00
這會有問題,主持議事時,院長不參與投票你這樣改等於會讓分區立委失去投票的權力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8-30 18:28:00
反正誰當院長誰就不參與投票 分區跟不分區有差嗎?還不都是少一票 哪有什麼問題?誰說分區立委就一定得投票 不是一大堆立委喜歡投棄權票嗎?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4-08-30 18:28:00
當然有差啊,搞不好這區就只有一位立委,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30 18:29:00
樓上的邏輯也很奇怪,所以分區立委不能選院長?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4-08-30 18:29:00
他沒辦法投票的話就等於這個選區沒有民意代表了..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4-08-30 18:30:00
以前關說王還不是不分區立委 還不是照幹立法院長
作者: poshiun (我是PAPA啦!)   2014-08-30 18:30:00
改成由最高得票立委擔當正副院長好了~北七的民意基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8-30 18:31:00
立法院立法都是針對整個國家 很少針對地區的吧?再說地方事務也有地方議會 不會有這問題吧?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30 18:31:00
照某人說法,那種沒政黨代表的議會,都不要設議張好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8-30 18:34:00
地區選出地區立委 選上之後要對國家負責不是單單只為了自己的地區負責 連這一點都不懂嗎?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14-08-30 18:41:00
可是選民不這麼想也沒用阿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8-30 19:11:00
搞不好這區只有一個立委XD來政黑講這種笑話他媽的是要笑死我喔這位無病呻吟的老兄還是真是幽默風趣,不行不用上來硬撐給我們蛆蛆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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