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震東遭逮陸方未通報 兩岸協議簽假的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08-19 23:31:18
: → ntitgavin: 對岸是行政拘留...你懂這名詞嗎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實務是個大笑話
不過也可以討論一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第二項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
受逮捕。
(其實全世界憲法都有差不多的規定......)
至於行政拘留依照百度百科的定義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
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
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
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行政拘留時間最長不超過15日。交通法規定了醉駕者將被吊銷
駕照,還將面臨行政拘留
有沒有發現甚麼問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逮捕必須由檢察機關或法院才有決定權限
然而公安不是檢察單位,也不是法院,居然可以逮捕拘禁
所以行政拘留依據的法令其實是違憲的!!!
這讓我想到30年前台灣也有一樣的歲月
以前台灣有個很有名的法律叫做違警罰法,該法賦予警察拘禁人民的權利
最常一樣也是14天
處罰的理由也很好笑,例如奇裝異服就可以直接抓起來關三天......
後來大法官解釋是認為不管名子叫甚麼
把人抓起來就是逮捕,一定要經過法院同意,不可以由警察單位自行決定
大法官對違警罰法做過好幾次違憲的解釋,一直到最後終於直接廢掉違警罰法!!!
所以看起來中共的法律還落後台灣不只30年阿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8-19 23:32:00
是阿,這很弔詭 所以我才說 匪區不太屌人權就像是解放軍是黨借給國家 這三小
作者: jhoc (jhoc)   2014-08-19 23:34:00
應該說人權的標準,目前多採西方觀點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8-19 23:34:00
不,孩子,憲法都會寫得很唬爛,現實總是很悲慘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8-19 23:35:00
我目前不知道對岸有沒有...大法官這種三小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8-19 23:35:00
美國憲法還不是保障通訊自由,NSA表示沒有壓力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08-19 23:38:00
因為中共沒有違憲審查制度 所以憲法也就沒什麼約束力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8-19 23:39:00
如果真的這樣,記得 別看憲法了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08-19 23:39:00
北韓憲法也說他們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啊XD
作者: jhoc (jhoc)   2014-08-19 23:39:00
印象中沒有宣告違憲,頂多法令解釋有疑義時有統一見解方式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8-19 23:42:00
那..脽解釋阿不要說成龍也是解釋成員之一人大,我記得...成龍是人大成員
作者: jhoc (jhoc)   2014-08-19 23:46:00
最高人民法院會有出類似我國判例的解釋(這部分用詞不精確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8-19 23:47:00
哪種我國?是指在大陸的ROC判例嗎
作者: jhoc (jhoc)   2014-08-19 23:48:00
不是,他們的"解釋"跟ROC最高法院的決議判例都有拘束力基本上從他們的立法程序就註定很難有一套釋憲程序,當權者說了就算^一樣
作者: ncyc (ラチェットのために)   2014-08-20 00:00:00
人大舉手,政協鼓掌,建國大業就演給你看啦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8-20 00:09:00
逮捕並不等於拘留...
作者: jhoc (jhoc)   2014-08-20 02:09:00
所以我說是類似....這是從拘束力角度來看再說了,就算是行政法領域未嘗不可拘束人身自由...
作者: tony0501 (tony)   2014-08-20 15:05:00
老共完全不意外
作者: venusinfurs   2014-08-21 00:34:00
老共明明就有通報了,不意外綠的恐中到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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