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總統提名~ 全民直選
現行體制上
司法院正副院長 大法官
考試院正副院長 考委
監察院正副院長 監委
都是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本質上說明受制於立法院
而我們立委水平素質也是有名地
讓這些人來決定什麼人是我們考監委 大法官 三院的正副院長
個人認為很荒謬...
這三個院都不需要對立法院負責
但立法院確主宰他們生殺大權
變成誰舔立委屁眼多~ 誰就有機會
完全變成看關係看交情
而這樣方式產生出來的委員 大法官
能有多好的效能 值得懷疑~~
最好的方式就是
將考監委 大法官 三院的正副院長
全部改成總統提名 全民表決
由人民選出自己的考監委 大法官跟三院正副院長
如此一來當選者
都具有民意背書 行使職權更有正當性
也不用怕立法院那票垃圾
除總統提名外
考監委也開放民眾自由登記參選
這樣的考監委
絕對比現在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