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洪仲丘案一週年 ─別再說台灣充滿人情味

作者: ubs2000110 (動靜皆宜)   2014-07-20 04:36:04
去年的7月17號,洪仲丘已經過世將近兩週,當天早上我到台北車站去接洪爸爸、媽媽以
及姐姐等人,十點召開記者會,要求國防部誠實面對、還原真相,接著去監察院陳情,下
午則跟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官員開了一個鬼打牆的協調會,通篇都只有一句話「偵查不公開
」。
(相關閱讀:洪仲丘命案事件簿)
組織犯罪者未處合理徒刑 一堆冤案仍待平反
一年之後,洪案仍分別在高等法院與地方法院審理中,雖然一堆軍官士官都被判有罪,但
不合理的想像,使得家屬認為應該要負責的組織犯罪者卻未被判處合理的徒刑。就像江國
慶案,迄今一年半了,台北地檢署對於陳肇敏等將領的刑責卻遲遲未追究,乃至於一個備
受批評的監察院都查出陳某等人有妨礙軍法辦案之情況,但北檢竟查不出來。
今天有個朋友問我,你覺得司法改革中哪一點最重要?我突然回答不出來,因為每一點都
很重要。不過暫時放下制度的問題,目前亟待處理的乃是一些冤案的平反,例如關押多年
的邱和順、鄭性澤等,他們如同被架上刑台的囚犯,哪天羅瑩雪或他的主子心情不好的時
候,或者是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又鬧的他顏面盡失的時候,劊子手的刀就會毫無顧忌地揮
下去。
一方面告訴自己充滿人情味 卻又出現反人性尊嚴的思考
這個國家,要改的豈止是司法而已,這是一個淺碟的國家,我們一方面告訴自己充滿人情
味,到處傳播著在台灣哪個外國旅客或者是大陸作家東西丟掉卻被撿到的事情,但說真的
,只要是「新」聞就能上新聞。
我們實在不需要為這樣一、兩個現象高興到哪裡去,因為這個社會馬上就會出現反人性尊
嚴的思考,例如被外勞攻陷的台北車站(相關閱讀:外勞缺乏友善公共空間礙了誰的觀瞻
),這個時候我們就沒有人情味了吧。
人情味真的不能當飯吃,更是造成我國發展阻力,一個充滿人味的國家,缺乏對制度的尊
重,正是我們這個社會的表徵,所以「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了,所以賣禁
藥可以繳納六百萬然後換緩起訴(相關閱讀:連戰長女連惠心「威力纖禁藥案」認罪 今
獲緩起訴),遠傳公司可以一再地獲得改善的機會(相關閱讀:國道收費員抗爭 遠通與
高公局責無旁貸)。但是向縣長丟鞋以阻止縣長強行去捻香的學生要被罰一萬元。這只能
以見鬼來形容了。(相關閱讀:「丟鞋案」公然侮辱判罰一萬 陳為廷:要上訴)
跋扈軍官遵循的不是法紀 而是權威
洪仲丘是我首次對於國家暴力的認知,不過這樣的認知,還侷限在一群跋扈的軍官上。這
些軍官一方面辯稱自己乃是在維護軍紀,可是用違反陸軍司令部命令的方式來維護軍紀,
我的話向來是,那這樣就是忠誠有問題了。
實際上,這些人所遵循的不是那套法紀,而是那個空想出來的權威,這個權威不是法律賦
予的,而世人所創建的。而在這樣的案例一再地出現,政府徵收土地大發土地財,然後在
依法行政的大旗下,拆了民眾的房子,把土地給別人蓋房子,最後造成人民與人民的對立
,這到底是哪門子的依法行政?
一個本應該具有超然地位的總統,強烈的干預立法機關的運作,卻大罵杯葛者的不民主,
對他來說或許民主只是代表著,你們是民他是主。
同胞們,我們得學著實事求是一點。
「我們兒子的兒子不能窮斃了!」~電影《行動代號:孫中山》
http://goo.gl/rR5D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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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你意就叫有人情味,不順你意就沒人情味嗎?
人情味不是給你們這樣用的,台灣一直都是個很
有人情味的地方不能因為個人的偏執就抹滅!
作者: houkoferng (GHOTBI監督,我要冠軍~)   2014-07-20 06:04:00
那些人從一開始就只是想看遊街示眾+公開處刑並沒有想去維持一個現代化的司法制度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29:00
他們會說我們只是想要真相 有這麼難嗎?但如果不是我想要得真相 那就不是真相請把真相找出來 我們要真相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33:00
儘管投票傾向上我不可能投給綠 但我認為那批人就是該死所以還好我不在馬英九那位置 不然范陳甚麼的早被我槍斃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34:00
該死的點在哪?他們犯了多大的罪讓你認為他們該死?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37:00
不該禁閉而禁閉 最後死了 當然就是謀殺 犯意很主觀的掏出心也不能證明犯意 但事實很清楚 不該禁閉而禁閉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38:00
你從哪個點判斷洪仲秋不該被關禁閉?他們該跑的程序也跑了 士評會也開了說真的會被連上長官這樣特地跑程序只為了關他禁閉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39:00
預官可以禁閉喔?那大概法條不一樣吧 = =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39:00
你會認為是他們想惡搞洪仲秋 還是洪仲秋本身也有問題?他只是義務役士官 而且法條也有士官關禁閉的相關條文我連上長官就有說過了 最後一周擺老 他可以花一天去跑程序直接關禁閉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41:00
我說了 犯意掏心亦無法證明 但把人搞死不能沒有處罰只是在我心裡的天平會判他們死 但台灣的法律就是另一個天平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41:00
把人搞死有蓄意跟非蓄意他們這次有刻意針對洪仲秋做一些額外的體罰之類的嗎?法律是要客觀的 不能夠用主觀認定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42:00
經由你以上講的程序 我認為是"蓄意"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43:00
他們或許有蓄意要把洪仲秋關禁閉但是被關進去之後 他所做的操課與其他禁閉生並無二致所以我認為並沒有要把他搞死的意思 只是他體質不堪負荷就像有人去坐雲霄飛車結果心臟麻痺掛了你能說是遊樂園蓄意殺害遊客嗎?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45:00
這就是羅生門了 誰知道發生甚麼事...當然 舉證也是必要的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4-07-20 06:45:00
程序或許沒問題 不過他們很明顯就是討厭仲邱才關的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46:00
可能我比較激憤吧 我無法接受這種權力關係底下的人命消逝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46:00
目前所有的證據都指示他們並沒有對洪仲秋做加重訓練OR其他所以依事實來看就只能夠像一審那樣判決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4-07-20 06:47:00
其他擺老的會被關嗎?這樣公平嗎?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47:00
不讓他喝水也可以是一種辦法 甚至給他尿要他喝也很有可能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47:00
一個人為什麼會被連上士官討厭 而其他人卻不會?
作者: ringyoung200 (G-ROKKOR)   2014-07-20 06:47:00
蓄意殺人跟過失致死刑度差很多,犯罪故意當然很難證明,所以一般法院會更罪疑唯輕,你今天看到這種判法根本要慶幸台灣法院正走在刑法謙抑原則上。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48:00
所以證實他可能不只是擺老 而是做了一些讓他人討厭的事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48:00
但我相信報應不爽 這些人將來終究會知道那樣的痛...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49:00
那也要等天公來判決了反正他們現在也吃夠苦頭了 該領終身俸的沒終身俸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49:00
讓人討厭就可以關禁閉 就可以玩 這就是我覺得該死的地方...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50:00
有些直接被開除 他們出了社會搞不好連自己該做什麼都不知道沒有人打算要玩他阿 他所受的操練跟其他人一樣他們的原意就只是想要把他關禁閉
作者: john0421 (沉默使者)   2014-07-20 06:51:00
手術成功 病人死亡 就是這種感覺吧 遊行成功要求達成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52:00
更不用說那些已經有家庭 小孩還沒養那些人 突然叫他出營區
作者: john0421 (沉默使者)   2014-07-20 06:52:00
後續的發展關我P事~~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52:00
刑法謙抑 恐龍法官一堆...真是謙他X的大頭鬼... 失敬了...
作者: ringyoung200 (G-ROKKOR)   2014-07-20 06:54:00
你看他們這樣關人這樣玩人不爽,但刑法就二個目的,一個預防再犯,一個預防模倣,或許判決結果無法遏止這種歪風,但至少會讓玩人者有所注意人命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54:00
還是說找大喬小喬幫忙喬會更好?我上面已經講過了 他會被這樣玩 其他人不會肯定是因為他本身也有些做錯的地方才會讓連上 士評會 連長 輔導長 通過他的禁閉單
作者: ringyoung200 (G-ROKKOR)   2014-07-20 06:56:00
判輕不一定就是恐龍,判重也不一定就不謙抑,如果你要討論就舉出判決跟罪名來討論,別用這種一竿子打翻船的地圖炮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56:00
還特地花一天跑程序讓他被關如果說因為洪仲秋事件 以後的待退士兵擺老都沒人敢動了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57:00
我是不懂法律的小民 在黑特版只能黑特 最終歸諸天理報應
作者: ringyoung200 (G-ROKKOR)   2014-07-20 06:57:00
比方說人頭戶處罰詐欺確實就難謂謙抑和非恐龍,但是間接正犯論以未遂犯就是為了評價充分,這一點倒難說罰過頭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58:00
如果是我得話 我就會告誡我的小孩在軍營裡面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6:59:00
所以要教我法學的可以休矣 看著很怒而無力回天的事太多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6:59:00
人家說什麼就做什麼 不要擺老 不要當天兵這樣就不會被連上長官針對了你這種說法就跟那個反核媽媽說法相同我不懂核能 但我反對核四 核四會爆炸不要跟我講核能的原理跟核四的結構 反正我相信核四會爆炸就像這樣@@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7:01:00
大概吧 還好沒去讀法律系 根本跟我的性格不合...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7:02:00
也還好你只是小老百姓 如果讓你當法官 不知道會有多少冤案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7:03:00
或許 但洪案那些人 對我來說都是該死的人...
作者: ringyoung200 (G-ROKKOR)   2014-07-20 07:03:00
沒有要教你法學的意思,但如果法官恣意重罰,社會部分輿論導致國家刑罰權強壓人權,我想你有不樂見,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7:08:00
我了解 法律或有更高尚的考量 洪仲丘只能說冤了一個不算冤如何避免江國慶那種冤案也是重要的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7-20 07:09:00
連軍審都拆了是還想怎樣?說穿了本文這種思維跟『我一定要判你有罪』的電影搞法有甚不一樣,這種人如真掌了大權,恐怕才真的會換法官換到審出自己想要的結果為止,哼哼真要重判就繼續留在軍審就好了,要鄉愿軍審的保證鄉愿的順應民意重判,瞧軍檢起訴寫的多撼動人心啊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07-20 07:12:00
所以我當初比較支持軍審啊 這麼清楚的案子當然用軍審判才好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7-20 07:13:00
司法改革欠哪一環?問的好。理性上來說,我覺得基層司法人力要擴編兩倍;發脾氣來說,應該要把『法綠人』轟走~法律這種東西如果還有什麼正義可言的話,也全給法綠人自以為的代表正義給扭曲了~往昔提到軍法基本上就是家法性質還會有人不高興,說這是軍法落後的表徵呢?結果呢,軍檢重重起訴,民審輕輕放下,這些人可又跳出來
作者: rainforss (雷因佛爾斯)   2014-07-20 07:20:00
看看洪案現在,前陣子宣判,報導也是一小篇幅,非法兩人也沒去抗議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7-20 07:20:00
說什麼正義不得彰顯了.......那到底誰是家長心態在指導司法?
作者: rainforss (雷因佛爾斯)   2014-07-20 07:21:00
只能說這案件被那群吸血蟲害到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7-20 07:22:00
如何避免江國慶那種案子也沒那麼難,別有任何壓力給承辦人去『限期破案』就行了那又不給壓力又要有正確結果就請擴編司法人力軍中的部分,軍檢也廢了,似乎就該擴編憲兵的職權跟人力去充當真的Military Police然後配合民間檢察官辦案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7:24:00
軍審真的蠻鄉愿的 當初江國慶為什麼會被軍審速審速決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7-20 07:24:00
不然一般警察也不能進軍隊裡去幹嘛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7-20 07:25:00
談司法改革卻永遠不面對一線司法人力問題,我一直覺得很妙,法院公文往返以週為單位也罷,開庭以月為單位審級以季甚至年為單位,遲來的正義算正義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7:27:00
因為某些人總是認為公費茲出應該用在自己身上只要自己沒感受到都算是浪費所以對於大部分人一輩子搞不好都沒踏入幾次的法院沒感覺吧?
作者: jhoc (jhoc)   2014-07-20 07:53:00
有關係就沒關係這種話律師是享受最多好處的,摸摸良心吧拿陳為廷當沒人情的依據?他上課的時候被丟鞋不知道會不會告齁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07-20 08:05:00
轉到普通法院的當下就別指望會重判,事實上洪案算是業務過失致死,只能說民粹真的太誇張
作者: vonnewman (灰色腦細胞)   2014-07-20 08:16:00
有的人都過了一年了,還在鬼打牆信名嘴的鬼話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7-20 08:22:00
在台灣 名嘴是一種新興宗教 信者恆信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7-20 08:26:00
學生上體育課暴斃 老師要槍斃嗎?上班族加班暴斃 上司要槍斃嗎?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7-20 08:29:00
所以1985聯盟真的把洪家帶到仇恨無可救藥的地步人情味? 台灣人面對自己不利的時候才會喊人情味,南部那邊的人真的是最嚴重的(個人意見)
作者: lpca (澄)   2014-07-20 08:33:00
這篇的邏輯真是好棒棒呀XDDDDDDDDDD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07-20 08:56:00
鬼打牆?還是佛跳牆?算了,大家高興就好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07-20 08:58:00
這篇大罵馬冏干預司法 卻又要馬冏去"干預"司法 修正
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2014-07-20 08:58:00
之前就是不相信軍審才給一般法院, 現在真相都出來了啊你還想要怎麼樣?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07-20 08:59:00
就有人要鬥臭鬥垮軍警和公務員啊,真的是有階段計畫性的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07-20 08:59:00
我很好奇地去看了一下作者...靠....德國法學博士..大學的助理教授.......這...一定是哪裡搞錯了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07-20 09:00:00
還有,某群人總愛違法亂紀,是法律為無物可是你對他說這樣不對,他又會嗆"我違反什麼法?講啊!"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4-07-20 09:03:00
台灣的真相一直有兩種,一種是調查出來的,一種是有心人士想要的。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0 09:10:00
OK的啦 全部抓出來槍斃 換解放軍駐守台灣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4-07-20 09:24:00
原來人情味應凌駕法律之上 而人情味的解釋權在"人民"手上?
作者: annie91084 (小豬)   2014-07-20 09:51:00
沒有什麼惡意操練或不給水..至少我是那麼相信 其中一個戒護士我認識 都快退伍了幹嘛找自己麻煩 沾到這件事真是有夠衰= =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7-20 10:36:00
呵呵 有當過兵的都知道 連上總是有那麼幾個人就是那個樣子都已經知道有人要電了還去挑戰規定 頗呵要搞軍士官那麼簡單 結果變成自己跑去跳坑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7-20 10:42:00
法律系教授這樣很正常en大有什好意外的
作者: tomandnico (tonico)   2014-07-20 10:51:00
689: 對阿 死個人而已 又不是自己家人 沒差啦~當兵哪裡不死人, 靠 那你先給我畫面阿~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0 10:56:00
當初哭不能給軍檢 現在地院都判完了 還要崩啊? XD
作者: jack0123nj (墨坎)   2014-07-20 10:57:00
司法改革最需要改的是檢察官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0 10:58:00
得不到自己想聽的就跳沒真相 真難看
作者: jack0123nj (墨坎)   2014-07-20 10:58:00
全世界都只看到法官要改殊不知檢察官才是洞最大的地方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7-20 11:00:00
我一直無法理解入伍後胖了幾十公斤是什麼概念 過太爽?我退伍到現在都兩年多了 天天吃吃喝喝不運動也才胖7KG耶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0 11:07:00
之前某些人的說詞是做業務太操沒時間運動需要常吃消夜所以會胖 看了都想笑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7-20 11:10:00
吃消夜??這沒問題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20 11:18:00
我不認為有什麼問題 因為趕東西太晚肚子餓總得吃點東西
作者: david2828 (鳥)   2014-07-20 11:50:00
怎會有人把士官當預官還自以為很懂的?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20 11:52:00
士官不能關禁閉 所以被判了妨礙自由
作者: david2828 (鳥)   2014-07-20 12:17:00
全國中小學每年多少人死於意外?那校長也要鎗斃嗎?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7-20 12:23:00
咱當海巡的,還有公發夜點費,經常都吃小七的,一年六個月在海邊也沒胖...是也沒瘦就是了XD攝影機畫面的事都調查過了不是?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7-20 12:30:00
洪案最奇怪的就是照理來說,裡面跟他一起關禁閉的,不是都退伍了?怎麼沒人出來爆料?退伍的最大,還會怕軍方嗎?所以我認為很大機率就是正常操課,怎麼知道操死人軍方絕對有過失,但是要說故意要把洪操死,有當過兵的都知道不可能。所以沒有辦法證明致人於死的動機,又沒有滅証的証據,輕判好像也不難預見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7-20 14:24:00
所以我才說洪家真的很莫名其妙,他姊姊真的仇恨太多了幸好是她自己拉回來
作者: mmes (捲毛男)   2014-07-20 16:38:00
影片都出來惹 還能挺 頗哈。 等你被操X再出來吠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07-20 16:54:00
樓上 你當過兵嗎??
作者: pradakiss (轉變的契機)   2014-07-20 19:34:00
坦白說有當過兵都知道,不可能故意弄出大事,大家都想少一事,只是這種意外要追究責任,沒必要妖魔化整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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