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被指參與滅王 金溥聰告南方朔敗訴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4-07-10 12:37:32
台北地方法院鼓勵大家信口開河???
沒有證據亂講話都可受公評之事???
法院是誰家開的??? (  ̄ c ̄)y▂ξ 嘻嘻~~展元你說看看?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94764
被指參與滅王 金溥聰告南方朔敗訴 2014-07-10
金溥聰指控,南方朔去年八月廿二日在報端以「瘋子已不適任總統和黨主席!」
為題發表專論,指馬英九去年八月訪問中美洲、過境美國時,和第一號親信金小
刀見面,當時就已決定「滅王大計」,馬返台後,與其他親信江、黃、羅智強編
了「滅王劇本」。
金主張,南方朔捏造不是事實的事情,以此為基礎發表評論,應不在言論自由保
障範圍,南方朔未提出可信的消息來源,未經合理查證,就發表懷有惡意的評論。
用權勢欺負人很惡劣
南方朔答辯指出,被金溥聰控告,令他很悲傷,有權力者對無權力者隨意訴訟,對
於刺耳、傷害統治者權威的言論,動輒以刑罰來拘束,用官僚的重大權力,運用司
法箝制百姓的批評,心態不對,「金溥聰濫訴很多案子,沒一次告得成,他告得愈
多次,他的名譽就愈不值錢!」
法官認定,金溥聰是自願成為公眾人物,對於公開言論本應有更大的容忍度,且金
長期從事公共事務,具有特定黨派色彩,民眾對於批評、談論此類政治人物的言論
,早已習以為常,金的社會評價未必會因特定言論而受影響。
判決又指,馬對王金平黨籍撤銷案的處理,事涉政局穩定,屬可受公評之事,南方
朔此文是針對馬處理王案的評論,雖提及金溥聰參與處理決策,但通篇論述客觀上
不至於會降低金的社會評價,金也未能舉證證明他的社會評價因為此篇文章而降低
,法官因此認定,金溥聰求償無理由,判他敗訴。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7-10 12:40:00
爛死了 早已習以為常不代表是正確的才要告的啊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10 12:40:00
基本上只要扯到政治言論自由就是大於個人名譽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7-10 12:43:00
這個法官基本上鼓勵民嘴捏造事實吧合理評論應該是用在意見表達上吧 這個已經是捏造事實了
作者: tsgd   2014-07-10 12:45:00
解嚴後的反動期真漫長 感覺為了反國民黨 一些本來應不受藍綠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10 12:45:00
這叫言論自由 反正只要扯到政治跟公益言論自由最大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4-07-10 12:55:00
噗 法院認證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10 13:01:00
滿大人失敗了,哭哭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07-10 13:08:00
所有政治人物都是"自願"成為公眾人物的 那以後大家可以隨便說話嗎
作者: AdwaSgibin (滷肉飯超人)   2014-07-10 13:19:00
講神豬跟學匪講那麼爽,人家有告你嗎?
作者: Ferysis   2014-07-10 13:35:00
神豬有針對性 但是你50萬人知道在講誰? 砸東西偷東西的算不算?
作者: tsgd   2014-07-10 13:39:00
連勝文要是真的告大家 告得成吧?神豬?這不是什麼可受公評之事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7-10 13:39:00
公堂之上,亂講大話,根據言論自由,該當何罪?
作者: AdwaSgibin (滷肉飯超人)   2014-07-10 14:27:00
屁話一堆,學匪針對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他們有沒有亂政是一回事,我們有沒有誹謗是另一回事喔
作者: hccbaseball (...)   2014-07-10 14:28:00
干展元屁事
作者: Ferysis   2014-07-10 14:42:00
看到打砸偷竊就這麼難以忍受阿 這就是大腸花水準很意外嗎?行政院誰砸的? 辦公室內私物誰偷的? 回答這兩個就好
作者: AdwaSgibin (滷肉飯超人)   2014-07-10 14:58:00
1.學匪2.學匪沒錯這我知道,問題是他們事實上是無罪的,我們構成誹謗也是事實阿
作者: Ferysis   2014-07-10 15:34:00
有人摸進家裡打砸偷 影片證據清楚 還囂張的宣傳 之後被抓你還能心平氣和的稱呼這位先生/小姐 偷了東西砸壞物品 真的好修養 行政院已經提告毀損跟侵佔了 說真得不想給人負面印象 還幹出這種事 事後還毫無悔意嗆還100倍 我完全不想幫這種毫無法治觀念的人護航
作者: catteamiren (catte)   2014-07-11 10:16:00
真的很詭異 沒有證據就能亂放砲 真是自由心證的法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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