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02809727&cat=social
罵三字經挨告官司多 立委提修法除罪化
說到了罵人爆粗口、罵三字經也涉及刑責,有立委打算要修法除罪,比方說知名的主持人
鄭弘儀,曾經在力挺參選人的晚會上罵馬英九總統三字經。也曾經有速食店員罵客人三字
經,結果判賠八萬,但立委蕭美琴認為,許多罵人的言詞只是民眾慣用語,沒有侮辱人的
意思,民眾卻經常因此挨告,被告的人多但定罪率低,立委認為浪費不少司法資源,因此
打算修法除罪化。
2010年鄭弘儀到台中幫蘇嘉全站台,當時他情緒一激動三字經脫口而出,引起政壇軒然大
波,其實國罵成為不少人的口頭禪,像是學運領袖林飛帆在大腸花論壇也飄罵三字經,脫
口說出三字經抒發情緒,可能只是不好聽,但如果對著別人罵就會吃上官司,像是前年發
生在桃園速食店,店員跟兩名客人拍桌,粗話脫口而出挨告近日判刑,速食店要連帶賠償
兩名顧客各4萬元,不只三字經,有時候民眾情緒一來跟對方互罵,瘋子、唬爛、無腦、
腦殘、不要臉、白目,情緒性的字眼一出口恐怕會挨告,根據司法院統計近年來妨礙名譽
案例,從2001年571件一直激增到去年1966件,但判刑的機率2%。
有鑒於此蕭美琴辦公室打算提案,要將這些字彙除罪化,因為蕭美琴辦公室認為許多民眾
一時激憤發洩情緒,卻就此惹上官司,為了避免浪費司法資源才會提案,現在停留構想階
段是否能夠除罪化,得看立法院如何修法。
==============================================================================
雖然說這條法案會過才有鬼,但是看到DPP立委的用心
是怕日後外圍團體用三字經問候政府時會被提告嗎。
哈哈哈哈哈哈,DPP的下限真的是無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