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醉嗆江子翠開槍 男酒醒說「不再喝酒」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5-29 09:31:50
醉嗆江子翠開槍 男酒醒說「不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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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8日11:28
「我對不起大家!」新北市1名35歲李姓男子,昨晚7時許,於新北市泰山區喝完5罐啤酒
,帶著酩酊醉意,搖搖晃晃欲步行返回工廠宿舍,卻在泰山區福興二街撥打110,醉語揚
言「要持槍到江子翠站行兇」警方接報不敢大意,趕忙通知線上警網到場查察,赫見李男
,手拿著金牌啤酒,坐在路邊狂飲,見警到來,情緒十分激動,待警方安撫後,李男才坦
承「是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才會打110嗆聲」雖然李男身上未搜到槍枝,他也否認真要持
槍行兇,但因涉及恐嚇,還是依法帶回偵辦。
偵訊時,李男一度因酒測值高達1.06毫克,爛醉如泥的倒臥在派出所內呼呼大睡。今晨,
李男酒醒自知釀禍,憂心法辦後遭公司解職,頻向警方致歉。上午10時許,警方依恐嚇公
眾安全罪嫌移送李男時,面對大批媒體到訪,他幾近90度彎腰藏躲鏡頭,對社會大眾說「
我對不起社會大眾,奉勸大家不要喝酒」等話。(曾伯愷、張貴翔/新北報導)
作者: alotofjeff ( )   2014-05-29 09:39:00
自首應該是要犯案之後警方未查出罪犯身分之前才算.
作者: CYHyen (CYHyen)   2014-05-29 09:40:00
五罐啤酒?也太弱了吧
作者: t4lin (法爾藍斯)   2014-05-29 09:41:00
喝醉亂跑就很危險了 囧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5-29 09:54:00
我聽過自首有兩種說法 不知道是一樓那種還是在警方未知此案前才算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29 09:58:00
殺了人 警方還沒知悉 這稱為自首
作者: wuklean   2014-05-29 09:58:00
一個是自首一個是投案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4-05-29 09:58:00
所以只是意思表示嗎XDDD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29 09:59:00
至於這篇文章的範例..er... 說真的姑且只能算妨礙公務因為他通知的是警察 而非恐嚇不確定第三者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5-29 10:09:00
嗆聲叫做"通知"警察???? 當捷運站裡沒有不確定第三者喔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29 10:11:00
你可能要把新聞看仔細一點 第一段 第二行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5-29 10:17:00
他是直接打110說他要去捷運犯案
作者: edcs ( )   2014-05-29 10:31:00
鬧劇一場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4-05-29 11:51:00
這充其量最多算是犯罪預告吧,而且還是失敗的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4-05-29 11:52:00
警察已經知悉,那就算是投案了,要警方仍未知道才是自首如有錯請內行的版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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