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施明德等人提到得那5原則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05-27 23:55:48
處理兩岸問題五原則:
一、尊重現況,不片面改變現狀。
(完全不改變是不可能的啦。
但少中華民國政府先退出已加入的國際組織,
恢復省政府的實際功能。
依照反分裂國家法,
要求民進黨放棄台獨黨綱,
追求與中國的統一。)
二、現況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起,即已並存於世,而且雙方政府已
從「交戰政府」轉為「分治政府」。
(這個現況就是將來要改變的啊。
不然談什麼統一呢?
而且早在小蔣死後,就沒什麼交戰的氣氛。)
三、「一中原則」已被部分人士窄化、僵化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名詞;既無法呈
現兩岸現況,也愈來愈難被中華民國2300萬台灣人民所接受。建議用「大一中架構」取
代,才能符合現狀,邁向和解之路。
(本來就對方人多,勢大,這有什麼好講的。
不然我們來舉辦全中國人民公投吧。
只剩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沒什麼不好的。
你們與其要求這個,
不如要求讓國民黨、民進黨繼續存在,
允許除了中共以外的實質政黨的存在。
國家架構上不可能如台灣人所願的啦,
至於實際的勢力的存在,治理方式照舊倒是可以爭取。)
四、「大一中架構」意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上共組一個不完整的國
際法人,以共識決處理雙方關切的事務,作為兩岸現階段的過渡方案。
(學者很愛在文義上,概念上玩一些所謂創新的花樣,
其實就是接近一中一台,
這概念就只是台灣不放棄成為一個國家,
還想利用新的名詞能夠在國際上沾沾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光而已。
以為中共都是白癡、傻瓜嗎?)
五、在「大一中架構」之下的雙方,應消除敵對,共同維護本地區之和平與安全。雙方
承諾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與任何國家簽定不利於另一方的軍事攻防協定;雙方均享有
參加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以及與其他國家建立正常關係的權利。
(林修卉、王家俊/台北報導)
要求這個,
沒有像我講得來得直接。
就是要求民進黨放棄台獨,
中共就簽署不打台灣的公報。
這樣子比較有意義。
均有參加聯合國的國際組織,這一點,你們是在幻想嗎?
這樣子還談什麼統一啊。
是台灣要先退出之前參加的國際組織,
中共才想跟你談。
台灣省在加入中國之前最大顧忌就是怕被攻打而已,
其餘的都是小事,
都能夠放棄掉來換這個目標。
反正中央政府一定能允許台灣人自治,用原本的法律架構,
所以其它的就不用擔心了。
到底是我這篇講得比較合理,
還是他們講得才可行,
我們就來比比看啦。
過幾年就知道了。
老是提一些可能被打槍的東西。唉唉唉。
這一篇可以濃縮成四個字啦 。
一廂情願。
不想看的人就直接END看那四個字就好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527/404951
作者: Ting1024 (無)   2014-05-28 00:09:00
我的構想是 New China 新中國。好聽又有朝氣。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4-05-28 01:20:00
反分裂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 中華民國不需要遵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