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呂秋遠律師臉書

作者: m06800825 ( )   2014-05-26 20:41:27
【死刑,是最簡單的事情。】
今天跟同學上課時,我提到了無期徒刑,看到同學對於這四個字很無感,因此我決定要談
一下這個概念。當然,免不了要談廢除死刑與否的議題。坦白說,我沒意見。
為什麼沒意見?因為我很有自信,不論是死刑或無期徒刑,應該都不會落在我身上。
現在支持與反對廢除死刑的立場,都很有道理,但是也都像是不同宗教之間的辯論而已。
特別是拿生命的價值觀來探討,更是「鬼打牆」。反對死刑的人會說,「我們反對殺人,
但是支持國家殺人,這不是一種謬誤嗎?」;支持死刑的人會說,「他都不尊重生命了,
我們幹嘛尊重他的生命?」
很好,這兩種論調,不就是雞同鴨講嗎?想用邏輯去說服對方,「你已經吃過早餐,所以
你現在不餓」,這種辯論根本不會有結果,畢竟「餓不餓」這件事情,只有自己才知道,
邏輯哪裡會知道?所以用邏輯來討論事實,意義不大,只會讓我們繼續unfriend而已。.
事實上,死刑是最容易解決殺人犯的方式,畢竟對於這個殺人犯而言,唯一會發抖的時候
,大概就是走向刑場之前的那一剎那,其他時候可能還是雄壯威武、不可一世。只要撐過
短暫的刑場步行時間,接下來就是喝酒吃小菜下麻醉藥,由檢察官指派法警行刑,對於一
個殺人犯而言,撐過一點時間就解脫了。然而,對於法警而言,可是一點也不輕鬆。說實
在話,要正常人動手殺人,哪有這麼容易?真要法警對準一個犯人的心臟開槍,結束這個
殺人犯的生命,對於法警而言,恐怕也是一生中難以抹滅的創傷。不然哪個開口說要殺死
鄭捷的民眾,請不要打嘴砲,認真的站出來替法警行刑。當扣下扳機那一剎那,我想心裡
一點掙扎也沒有的人,應該也有資格當下一位鄭捷。
早上教書時,我難得用英文說了一段話,You kill someone for something, the other
kills someone for nothing, but 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something and
nothing? (你殺了人,因為某個理由;他殺了人,因為沒有理由,然而有理由與無理由
之間,到底有什麼差別?)
死刑對於死刑犯而言,其實是最便宜他的方式,然而我們之所以贊成死刑,卻是因為死亡
代表對於人類最嚴苛的處罰,這兩者之間有很大的矛盾。癥結點就是,死刑到底是滿足了
誰?從一個混亂的邏輯來看,死刑同時滿足了被害人與加害人,就被害人而言,死刑滿足
了報復的快感,因為一聲槍響,結束被害人的生命,而且符合一命還一命的果報思想。就
加害人而言,卻也是一種滿足,也就是再也不必承受無窮無盡的折磨與痛苦。
好死不如歹活,是真的嗎?要不要去問問死刑犯,如果自己知道,這一生都將在監獄度過
,無任何假釋的機會,他願不願意接受死刑?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想,但是至少我自己是願
意的。因為,毫無希望的活著,比起死刑來說,更是一種痛苦。
我們想想,假設鄭捷判處死刑,將來大概幾年後會行刑,對於他而言,無論有沒有轉世輪
迴這件事,他總是解脫了。然而,活著的人壓力更大,因為失去了憎恨的目標。如果刑罰
的意義在於增加痛苦,死刑是最不痛苦的。當一個人的時間,對他而言已經毫無意義,他
不可能出獄、沒有希望結婚生子、沒有機會與別人交談、只能屈在一間小小的水泥房舍,
從二十餘歲孤獨的活到七十歲、八十歲以上,然後老死於監獄中。這種懲罰,我想到就不
寒而慄。
所以,我為什麼說這一段話是混亂的邏輯,因為我沒有特定立場。
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我希望他一輩子關到死,而不是死刑,因為「死」太便宜這個殺人犯
了。站在加害人的角度,我寧願死,因為死是一件太輕鬆的事情,只有法警不輕鬆而已。
但是站在不要折磨加害人的立場,我又覺得「死刑」這件事情,其實應該是最理想的選擇
。我只是想提醒閱讀者,不要認為死刑是最嚴酷的懲罰,所有的懲罰,殘忍的是過程,而
不是結果。一槍斃命,到底有什麼正義可言?讓一個人一輩子喪失希望、喪失自由、喪失
意志,這才是最殘忍的行為。
我沒有強烈的主張必須得廢除或支持死刑,總之這種刑罰應該不會落在我身上,我幹嘛這
麼義憤填膺?我認為國家如果真要嚴刑峻法,應該增設無假釋可能的無期徒刑,這才是對
於人權最殘忍的對待。站在務實而非哲學的角度上,死刑哪裡殘忍?相較於被害人生前所
面臨的恐懼與無助、被虐待而死亡的慘狀,一槍斃命根本就是一種解脫而已。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5-26 20:45:00
我了解,花三被禁了嘛。來一點心得更有黑特STYLE。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5-26 20:45:00
化繁為簡不好嗎?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5-26 20:45:00
實務上來說 沒有期限的囚犯對監獄管理來說是很大的困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4-05-26 20:46:00
整篇看下來挺假掰的,就是不敢明講自己廢死,兜一大圈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5-26 20:46:00
擾 囚犯會想說反正也不可能假釋就整天亂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5-26 20:47:00
終生監禁不得假釋才昰最大的折磨 不過台灣廢死派不支持
作者: m06800825 ( )   2014-05-26 20:48:00
他沒必要講廢死阿 如同文中所說 反正他又不會遭受刑罰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5-26 20:48:00
個人認為死刑不是什麼最殘酷刑罰 只是讓他們永久與世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5-26 20:49:00
你單純要報復 終生監禁還比較爽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5-26 20:49:00
那他談個屁行刑人的人道?他又不會當行刑人。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5-26 20:49:00
隔絕 真正殘酷應該是古代的凌遲 腰斬之類的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5-26 20:50:00
那種不可能在用的刑罰就別拿出來說了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進入鍵)   2014-05-26 20:51:00
Ms大...終生監禁也要看過的好壞來判斷...如果非常"人道"
作者: jojo6633   2014-05-26 20:52:00
重點是監獄會不會擠不下??然後很快放出來?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進入鍵)   2014-05-26 20:52:00
相信也只是"相對"不自由罷了 望向培德王....
作者: jojo6633   2014-05-26 20:53:00
好像有終身監禁的地方 空地都滿大的?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5-26 20:53:00
我們還有台灣海峽可以利用。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5-26 20:54:00
培德王那昰特別優待 正常都是兩三坪
作者: Hfy0920 (Hfy)   2014-05-26 21:38:00
一堆屁話 誰出錢養
作者: m06800825 ( )   2014-05-26 21:41:00
可進行勞動生產 自己養活自己
作者: Hfy0920 (Hfy)   2014-05-26 21:43:00
問題是敢讓他們做啥勞動才比較不會出事 而且也有管理的問題和支出
作者: ianlin45 (Ian)   2014-05-26 21:47:00
廢文
作者: cauliflower (菜花)   2014-05-26 22:06:00
支持廢死也不敢講出來,比廢死聯盟還廢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5-26 22:14:00
他誰 很重要?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5-26 22:29:00
他是一個律師跟作家 在大腸花時期有很多粉絲因為他挺大腸花 之後 方神時期 他挺方神 就被黑了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5-26 22:30:00
然後他就出國 想通了 乾脆就做他想做的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5-26 22:31:00
個人認為他是一個中肯實在的人 看看他的文可學點法律還有些雜七雜八 例如這個 死刑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還不錯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4-05-26 22:53:00
這問題不難, 問問路人跟死刑犯, 2選1, 你比較怕關還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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