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貼一下阿扁當市長拆遷14 15號公園的事

作者: pophitjazz (沒有暱稱)   2014-05-18 12:12:45
民國38年前後
日據時代為日人公墓,國民政府播遷來台,隨國軍來台之榮民及眷屬因無處安身,便暫居
此公墓地,搭蓋違建,等待有朝一日反攻大陸。
民國45年
台北市進行第一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康樂里(古稱三板橋)之地依照日據時代的
都市計畫用地編訂為公園預定地。當時上面已經住了兩千多名住民。
民國64年
台北市政府著手規劃十四、十五號公園,並與當地住戶協調,但無結果。
民國67年
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關切公園闢建計畫,積極與住戶溝通協調。
民國75年7月
台北市政府完成土地徵收,並編列預算。住戶向許水德市長陳情,許同意住民的就地安置
計畫,計畫將十五號公園預定地變更為住商用地。
民國76年
因公園遲遲未開闢,預算繳回國庫。
民國81年7月
李登輝指示盡快進行公園開發計畫,市府通過公園規劃案,編列18億元,作為拆遷補償費

民國81年10月
居民成立了十四、五號公園預定地住商權益促進會。
民國82年2月
市長黃大洲指示務必在年底前完成地上物拆遷,引起住戶反彈。
民國82年6月
市議會國民黨團出面協調,市府允諾提供國宅安置並從優補償,部份住戶堅持就地安置,
不接受協調結果。
民國82年10月
市議會召開臨時會討論公園拆遷預算,在住戶抗議及議員抵制下,宣告流會。
民國83年6月
市議會審查公園拆遷預算,在部份議員抵制下,未予通過。
民國83年9月
促進會幹部開始與城鄉所學生一同研擬就地整建可行性,並提出初步計畫在里民大會中討
論。
民國83年11月
陳水扁於競選前四次造訪康樂里,並親口承諾居民「先建後拆」。
民國83年1月
陳水扁就任市長的第一次向議會的市政施政報告中,明白表示對於十四、五號公園闢建問
題,一定堅持「先建後拆」原則。
民國83年4月
居民與城鄉所之「就地整建、社區重建」獲得第一屆市民參與都市設計獎優選獎,並於國
際會議廳接受市長親自頒發的獎狀。
民國83年5月
促進會向都發局張景森爭取研究計畫預算,請學術專業團體就就地整建或是遷至他處作一
可行性評估,張表示同意。
民國83年6月
都發局預定委託中興大學教授、中華經濟研究院楊重信先生對此專案研究。中興大學學生
並開始進入社區進行訪談工作。
民國84年9月
市府重新檢討拆遷計畫,原則決定採「先建後拆」方式,爭取違建戶配合。原先答應居民
的研究案不了了之。
民國85年6月
市府推翻原先「先建後拆」的原則,以新的安置計畫與發給救濟金方式處理。
民國85年9月
市府決定,86年初元宵過後將強力執行地上物拆遷作業。台北市秘書長廖正井說:抗爭居
民一律不發補償費。
民國85年12月
市議會國民黨團決議,將杯葛市府所提公園拆遷預算,為住戶爭取較優厚的補償費。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市長食言,所謂的「先建後拆」採彈性認定,只要建照發了就算。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表示即使議會不通過預算,市府預定時間一定拆,居民自己去找議會要錢。市府隨
後決定三月四日拆除。議會通過預算,並有兩項附帶決議:先建後拆與重新公告。
民國86年1月22日
二公園拆遷戶三百多位至市議會陳情,並抗議陳水扁市長「先建後拆」的政策急轉彎,遭
市長拒見。
民國86年2月1日
學界發起「反對市府推土機」連署聲明活動連署名單包括多位學界知名人士、團體等,聲
明中指出拆遷安置問題絕非推土機所能解決,需基於人性考量,依居民生活脈絡、社會關
係和謀生機會,規劃安置方案,而不是隨便將老人棄置安養院、將居民驅離即可。因此,
希望市府暫緩拆除兩公園預定地上違建。陳水扁接見工務局長李鴻基此次接見除再度慰留
李鴻基外,同時強調市府按時拆除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上違建的政策不變。
民國86年2月2日
學界於公園預定地上舉行「反對市府推土機」公共論壇說明會學者指出,市府在年後即要
拆除地上物,時間過於急迫;而且公園預定地上有五百多名七十五歲以上的市民,生活環
境雖然不好,但因鄰居的相互扶持,是以能夠在貧窮線以下生活,如今市府所提出的計畫
,只是把居民驅散,將讓這群人加速衰亡,而等待88年底完成的國宅或者現在才發建照的
國宅都是緩不濟急,稱不上是「安置計畫」。另外,由工務單位所主導的公園規劃過於粗
糙,且尚未送審,對於如此粗糙且尚未送審的公園計畫進行拆遷,市府的決策過程太過草
率。因此,學界希望市府做好拆遷戶安置和公園規劃,暫緩年後的拆除行動。會中也宣佈
,如市府願意委託都市設計學會和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規劃兩公園,他們有信心在一年內
找到兩全其美的方法,解決居民安置與公園規劃問題;如作不好,願解散學會。
民國86年2月4日
居民接到正式的拆遷通知,於正式拆遷日期前24天。
民國86年2月5日
社區婦女舉行「簽名要求保留康樂市場」活動公園旁的社區婦女於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
二時,舉行「簽名要求保留康樂市場」活動,同時將支持保留市場的黃色簽名條,掛滿人
行道上方。十四、十五號公園住戶舉辦「歲末守家園,最終年夜飯」的圍爐辦桌活動。關
心公園拆遷的學界人士與居民,於林森公園旁臨南京東路的人行道上舉辦圍爐辦桌活動,
席開五十桌,預定地上弱勢居民皆可參加。城鄉所的學生也表演由陳水扁競選歌曲「台北
新故鄉」改寫的歌曲「窮人的墳場」;同時放映全景映像工作室在預定地拍攝老兵「陳才
根的鄰居們」紀錄片。
民國86年2月11日
行政院退輔會台北市榮民服務處處長胡允武初步至康樂里瞭解狀況,表示必要時將把榮民
安置於榮民之家。中山區公所初步決定可能於吉林國小設置臨時收容中心,避免居民露宿
街頭。拆遷安置,阿扁打「總統牌」陳水扁透露李登輝總統曾在他從南非訪問回國後,在
總統官邸請他吃飯。席間總統獲知市府對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有補償及安置計畫後,表
示市府「這樣更沒有問題」,並支持他貫徹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的拆遷計畫。
民國86年2月12日
「反對市府推土機」聯盟之學者與市府協商。市府參與人士包括了張景森、陳菊、馬永成
、羅文嘉等人。會中雙方達成協議:在拆遷之前做好安置,此一安置名單應不僅限於社會
局照顧的35戶低收入戶而已,而應擴大調查961戶中的弱勢居民實際狀況。之後擬出替選
的安置方案,讓居民在完整資訊下,選擇安置地點。社會局社工開始進行拆除前第一次大
規模的低收入戶訪視社會局在協議之後,立刻調集二十名社工,以臨時任務編組的方式,
於當日下午即進入社區展開大規模的低收入戶訪視,但與協議中普遍調查居民實際狀況並
不符,而是直接調查弱勢居民接受安置平價住宅、安養機構的意願。
民國86年2月14日
居民收到斷水斷電通知
民國86年2月15日
陳水扁重申拆除公園違建的立場陳水扁因凌晨羅斯福路的一場大火,重申中山十四、十五
號公園拆遷政策絕不打折;並責成副市長白秀雄召集跨局處安置專案小組,妥善安置當
地弱勢族群。而二十日開始發放的拆遷補償金,也無領取的最後期限。
民國2月16日
居民收到除戶通知,如果未辦妥者,就不能領取拆遷補償費
民國86年2月18日
陳水扁於市政會議中指責各相關單位應檢討陳水扁於上午的市政會議中因各單位對十四、
十五號公園拆遷案的處理報告有出入,指責相關單位應檢討;指示臨時安置所由吉林國小
改在勞工育樂中心,並令工務局在公園預定地上設立聯合服務處,供民眾諮詢。市政會議
並且通過了特別預算攤販遷移補償費覆議案、部份安置計畫,以及補償費發放之因應對策
。學界再度於林森公園召開「市府的誠意,社會的正義」記者會下午學界再度於公園基地
上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在尚未做出更好的安置計畫前暫緩拆除公園違建戶;並且提出新
的「部份就地安置計」,計畫在當地以公園總面積6%,佔地約850坪的土地,興建十層樓
高的平價住宅作為安置用;並將公園設計為多目標使用,以地下停車場營收吸引民間投資
,如此即可不必立刻進行拆除,並趕在八十七年十月完工搬遷。不過副市長白秀雄、都發
局長張景森、社會局長陳菊在瞭解新計畫內容後,仍不敢作任何承諾,僅答應需等到20日
開會協商後才會對外公佈。社會局長陳菊重申社會局立場絕對不會讓居住在十四、十五號
公園的老弱婦孺流落街頭,但也強調不會無限制地擴大安置輔導範圍。都發局長張景森建
議除了目前市府的安置計畫外,尚可利用懷生出租國宅,以及前文化大學城區部大夏館作
為安置地。市府相關單位於中山市場區民活動中心舉辦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發放說明會。會
場中居民抱怨短時間搬遷的不合理,市府還要求提出除戶證明才可領取拆遷補償,實在強
人所難;並且要求陳水扁應至現場說明。場面曾一度發生居民齊聚官員席前抗議及肢體上
的小衝突。
民國86年2月20日
學界與市府就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戶安置事宜進行第二次溝通此次協調會議中,雙方達
成「在未確定及安置妥當前,不會拆除窮人的房子;市政府不會在三月三日斷老弱貧苦人
的水電」,但在安置方案上,市府仍堅持己見,並未達成進一步的共識。同時社會調查部
份,社會局提出296戶弱勢居民的數目與專家學者的理解大有出入,與前年十月份區公所
所調查的數字差了將近一百戶。同時,答應的第二波意願調查也未進行。都發局長張景森
口氣強硬地的指出出:「老人不搬也會死」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補償費正式於永興宮辦
理發放。社會局開闢專車帶老人參觀浩然敬老院、廣慈博愛院。張景森表示:城鄉所的老
師「自戀」,是學生的魁儡。
民國86年2月24日
陳水扁主持台北市第一個獎勵民間都市更新案的開工儀式,並祝「美麗國賓」銷售率百分
之百。冠德建設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所推動的都市更新案開工,請陳水扁與張景森主持
開工儀式。當天的中時的半版廣告以陳水扁和將開闢的十四、五號公園作為噱頭。陳水扁
並表示:都發局現正研擬「台北市都市更新整體計畫」,透過強制措施,解決更新地區少
數地主刻意阻礙更新的情形;他並且強調將研究先進國家的更新辦法,籌組「都市開發公
司」,結合官、商與社區,提昇都市更新效率。台北市政府執行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
拆遷作業正式定案市府決定,三月四日零時起採全面封鎖方式,以「淨空管制」方式於凌
晨三點執行拆除,並由市府高層坐鎮現場督導,避免任何暴力衝突發生。
民國86年2月26日
公園預定地居民翟所祥伯伯上吊自殺學界與市府針對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問題的第三次
會談原本預定於上午舉行的第三次會談,因翟伯伯自殺事件中斷,學界向官員宣佈學界立
場後即行離去,正式與市府決裂,不接受市府對預定地居民所提「二次搬遷」的安置計畫
。居民群情激憤,赴市府前廣場拉布條抗議因翟伯伯的自殺,情緒激動的居民下午拉著白
布條前往市府表達嚴重不滿,其間因久候不見市府高層人員出面處理,而與警方發生肢體
衝突。直至下午五時多,副市長陳師孟、工務局長許瑞峰、社會局長陳菊,才到市府前廣
場向陳情的拆遷戶說明。但對於拆遷戶所提「道歉、緩拆、重新安置」的三點聲明,陳師
孟並未具體回應。副市長陳師孟表示「市府的方向是正確的」,希望拆遷戶要有面對環境
的勇氣,並強調「沒安置、絕不拆」的政策也沒改變。市府決定緊急調集一百名社工員深
入社區,日夜駐守以防二度意外發生,同時加強安置社訪工作。在野黨議員強力指責市府
拆遷安置政策新黨立院黨團發表聲明,痛斥台北市政府處理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作業不
當,市長陳水扁草菅人命,要求市府暫緩拆除作業安撫人心。市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在林
森公園,發放證明輸給康樂市場有案攤商,讓攤商日後據此領取救濟金。
民國86年2月27日
陳水扁於中午餐會中公開表示,三月四日拆除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上違建的決心絕
不改變。市府開始拆除電表。城鄉所學生會會同運動核心份子至都發局舉白布條抗議
張景森出言失當,並下戰帖邀請他回所上辯論。城鄉所教授夏鑄九下午就十四、十五號
公園拆遷問題,拜訪陳水扁,雙方進行一個多小時的會談。
民國86年3月1日
公園預定地居民舉辦「告別老友,堅守家園」晚會居民於林森公園旁人行道上舉行「告
別老友,堅守家園」晚會,藉由最後聚餐、祭拜老友、繞行社區、焚燒都市設計獎狀、
心愛物品的方式,對這片家園作最後的回顧。最後,並由當地居民在林森公園旁人行道
上,共同豎立刻有「窮人的墳場」字樣的石碑,作為結束。政務委員馬英九出席「告別
老友,堅守家園」晚會,並允諾三月三日與居民共同堅守家園。
民國86年3月2日
副市長陳師孟前往瞭解拆遷戶搬遷狀況陳師孟說,在市府相關單位的努力下,以完成百
分之九十九弱勢住戶的安置,剩下三、四戶仍不願接受安置的住戶,市府將加強溝通,
如果少數拆遷戶毫無理由不接受安置,市府也會採取因應對策。
民國86年3月3日
市府邀集各界人士籌組觀察團,標榜拆遷作業透明化、公開化。台北市政府邀集學者、
專家、市議員在內的十多名社會各界人士,組成觀察團,針對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過
程進行中立、客觀的觀察。陳水扁喊話,點名中央政務委員最好想清楚,不要和市府、
市民對立。陳水扁宣佈三月四日的拆遷作業只拆除全部營業戶,不處理弱勢戶及其他違
建戶。十四、十五號公園住戶守夜抗爭現住戶、學界、民意代表等,於十四、十五號公
園預定地守夜,進行最後的抗爭。台北市警局動員一千兩百名警力進入現場維持秩序。
到場聲援的政治人物包括中央政務委員馬英九、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立委張俊宏、林
瑞圖,國民黨議員林晉章、秦慧珠、李慶安、陳學聖、陳政忠,新黨國代汪志冰、潘懷
忠,立委朱惠良、李慶華、議員璩美鳳、楊鎮雄、費鴻泰、賈毅然,以及台北縣議員金
介壽等。當場金介壽並與居民與城鄉所學生發生衝突,他罵城鄉所是陳水扁的走狗,自
作自受。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陸續發生六起火警,學生與議員從火場中救出三位老
人,並邀請當地居民與市民每人一百元讓其中兩位老人住在京華酒店三月三日晚間至四
日清晨,公園預定地上共陸續發生六起火警,其中四起幾乎立即撲滅,但發生於三時十
一分後的兩起火警,沿燒迅速;九十分鐘後才將火勢撲滅,沿燒面積約三百坪、一百三
十五戶。警方在現場逮捕一名疑為縱火的康姓男子,但調查後因罪證不足而飭回。隨後
,陳水扁指示警方全力偵辦此案,並懸賞一百萬元破案獎金。
民國86年3月4日
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展開拆除工作清晨四時,拆除大對於林森公園停車場集結,並
由副市長陳師孟坐鎮中山分局,擔任拆除工作總指揮。上午九時四十五分,拆遷作業正
式進行,到了下午四時,沿林森北路、南京東路的營業戶已被怪手夷為平地,第一階段
拆除工作完成。工務局長許瑞峰表示,整個拆除工作將從二十一個工作天縮短到一週內
完成。清晨張景森與學生碰面,學生質疑張:如何對這段的都市計畫史交代?張表示:
要聽我上課就回到學校。陳師孟與羅文嘉雙雙表示:學生應努力唸書,不應搞運動。
作者: amozartea (單車單)   2014-05-18 12:19:00
其實這種抗議就沒錢領的方法雖然霸道但是好像還真的有效
作者: cp109 (cp109)   2014-05-18 12:20:00
陳師孟與羅文嘉雙雙表示:學生應努力唸書,不應搞運動
作者: pophitjazz (沒有暱稱)   2014-05-18 12:20:00
阿扁硬的時候很硬,果然後期幹總統弄的美中不爽...XD
作者: pophitjazz (沒有暱稱)   2014-05-18 12:21:00
有興趣可以查查張景森後來怎樣了....XD
作者: ChaosCreator   2014-05-18 12:28:00
在那邊悻悻然承認市政府安置有問題的人叫做陳菊XD後來馬任內也有類似的事情,也是有居民自殺,不過因
作者: pophitjazz (沒有暱稱)   2014-05-18 12:28:00
現在也一樣阿 中央八成....
作者: ChaosCreator   2014-05-18 12:29:00
為14,15號的經驗,市政府的安置辦法比較沒有14,15號那次自己打自己嘴巴。
作者: pophitjazz (沒有暱稱)   2014-05-18 12:29:00
這種拆遷很難辦,一直到現在都有,大埔 南鐵 樂生 等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5-18 12:34:00
原來那些居民是古墓派?
作者: pophitjazz (沒有暱稱)   2014-05-18 12:35:00
其實現在那邊公園弄的不錯...XD
作者: Vassili242   2014-05-18 12:41:00
陳師孟、羅文嘉:時空背景不同 國民黨執政就應搞運動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5-18 13:15:00
心情很抑鬱,紹興社區的推動人員應該關注此篇,不知可m?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5-18 13:19:00
也不只14、15號公園預定地出問題,潭美綠地那也曾經被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5-18 13:20:00
這樣搞過,以前我家就這樣被拆的
作者: pophitjazz (沒有暱稱)   2014-05-18 13:36:00
其實我是讚同拆的,因為本來就是公有地,這些案子雖然
作者: pophitjazz (沒有暱稱)   2014-05-18 13:37:00
雖然同樣的都是拆遷,旦是性質會不同,有些是占國有地有些是為了公共建設。我家以前也有被拆遷過,後來蓋了
作者: pophitjazz (沒有暱稱)   2014-05-18 13:38:00
Y17,當然家裡也是有市府補償,我覺得以公眾易益角度是OK的
作者: ThomasJP (筆劍春秋梁父吟)   2014-05-18 13:59:00
其實這樣看下來,會覺得阿扁根本在執行李登輝的意志
作者: catteamiren (catte)   2014-05-18 14:01:00
他是拿了錢就高潮硬起來 硬的你不敢相信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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