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有很多觀點真的讓人不敢苟同:
首先,何謂台灣的良心?
今天要跟原PO一樣立場的才是台灣的良心嗎?
所有不同立場的我們就變成台灣的黑心了?
這不才是做思想檢查
把不同立場的人民生存的正當性都廢掉了?
再者,今天這件事是不是合法,
我相信有這麼多的義務律師團,有違法的地方請趕快提告,
合法非法絕對不是你我說了算,有法院可以處理
否則,政黑這裡這麼多人認為之前群眾運動違法,還不是被支持的人無視
還把這裡的人都說是黨工哩
要合理討論大家歡迎,但兩套標準就還是算了
最後這點,我真的必須說,原PO的想法應該要修正
原PO說:
「有又如何人家現在越南跟印尼人,
走在台灣路上也很多台灣護照跟身分證阿,很了不起嗎?還自稱新移民
重點是有沒有一顆愛台灣的心。」
我認為,不管這些新住民來自哪裡,我都覺得他們很了不起!!!!!!
他們離鄉背井,在台灣結婚生子,很多時候還被迫從事本應是外籍看護工做的勞務
多少台灣人包括她們的丈夫根本沒有把他們真的當人看待
但他們還是含辛茹苦把小孩養大、把家庭照顧好,
原PO只拿印尼、越南來舉例,是因為以為他們比較低等嗎?
還是要美國、歐洲、日本人拿台灣身分證才叫做愛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