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墾丁梅花鹿 跑進饕客胃裡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4-05-04 19:03:17
曹啟鴻:歡迎來屏東吃梅花鹿
環保團體:吱己人 視而不見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04000245-260102
墾丁梅花鹿 跑進饕客胃裡
2014年05月04日 04:09 中國時報 潘建志/屏東報導
墾丁國家公園復育梅花鹿有成,經十多年努力,目前恆春半島梅花鹿數量估計達1500至
2000頭,遊客「轉角遇到鹿」的機率愈來愈高。不過梅花鹿數量增加,也影響到生態環境
,同時出現盜獵,有些山產店只要預訂,就能品嘗鹿肉大餐。
墾丁國家公園自民國83年至98年間,共成功野放233隻梅花鹿。經多年繁衍,目前鹿群已
從國家公園範圍散布至整個恆春半島,包括三台山、老佛山、牡丹、旭海等地,都能見到
鹿蹤。
數量大增 獵戶覬覦
由於鹿隻數量增加,人和鹿接觸的機會也愈來愈大,遊客偶爾能在各景點發現梅花鹿,直
呼幸運;也有迷鹿或傷鹿,闖進人類生活空間。墾丁福華飯店近半年來就發生3次鹿闖入
事件,甚至跑到地下停車場。員工開玩笑說,可以在飯店裡辦賞鹿行程了。
鹿群增加也引起「天敵」覬覦,梅花鹿的兩個天敵就是人類和野狗。目前恆春半島仍有獵
戶以陷阱及獵犬的方式捕捉動物,有時會「誤捕」梅花鹿。地方巡守員表示,獵人捕到鹿
後,大多當場支解。鹿頭則因怕太招搖,會先埋在土裡,等腐爛後再回來取鹿角。鹿肉則
送到山產店,供喜歡野味的老饕品嘗。
先預訂 抓到就上桌
莊姓民眾說,梅花鹿也不是隨便抓就有,因此想要吃得先預訂,等抓到再通知。另外鹿肉
腥味重,肉質也韌,不好料理,多以藥燉方式烹煮。饕客食用多因認為鹿肉「滋補」,或
純粹「呷奇巧」,吃吃其風味。
不過有恆春的排灣族原住民表示,鹿肉太韌,喜食的人不多,因此鹿肉經濟價值不高,甚
至價錢還不如野豬肉;也有族人誤捉梅花鹿,選擇放生。墾管處保育研究課技佐胡景程則
說,鹿科動物具有「緊迫性橫紋肌溶解」的生理機制,受到驚嚇或受傷時易造成死亡,所
以誤入陷阱或被野狗追咬的鹿隻,較難繼續存活。
非保育類 罰則不重
墾管處技佐胡景程說,由於墾丁梅花鹿是復育的,目前不僅不屬於保育類動物,連野生動
物都不算,只能算是「家畜」。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副隊長倪連樹說,不管是不是保育類動物,只要獵捕野生動物
都會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刑期。不過因梅花鹿不屬於野生動
物,若獵捕可視情節,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或因盜獵「家畜」依《刑法》竊盜罪法辦。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5-04 19:05:00
梅花鹿是我們藍營的寶貝 希望大家多多愛護牠們。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5-04 19:08:00
樓上藍教徒當然愛護藍藍鹿囉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4-05-04 19:09:00
想起日本奈良好多鹿,隨便遊客摸,台灣卻....
作者: t4lin (法爾藍斯)   2014-05-04 19:14:00
鈔票上面…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04 19:18:00
如果沒有保育問題的話 我是看不出來吃他們除了野生動物保育法以外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04 19:19:00
其實山豬也是一樣 難道因為鹿比較可愛所以差別待遇嗎XD只要能合法獵捕(如原住民) ok的啦....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4-05-04 20:02:00
如果可愛擁有觀光或文創價值,就可以差別待遇 XD
作者: tfuan (tfuan)   2014-05-04 20:10:00
問題在於棲地無法回覆 生再多也沒用
作者: xx840517   2014-05-04 20:13:00
荷蘭人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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