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阿扁續建核四

作者: sharptooth (夏普吐司)   2014-04-25 21:02:56
簡單來說,民進黨執政後,
行政院長張俊雄宣佈不繼續執行核四興建預算案(即停建核四),
結果大法官說行政院不可以這樣,
要經過立法院同意才能變更預算案,否則不符合憲法意旨。
於是立法院就來表決啦,
結果國民黨在立法院是多數,又通過要繼續建。
當時政府能怎麼辦?像現在一樣違憲?
再給我說「阿扁也續建」阿,說來說去還不是國民黨搞的
上面是原波寫的,這邊說實在的我也很想弄清楚
釋憲結果如原波所寫,當年度預算是否要繼續執行,
經過立院表決後決定續建否則違憲
但隔年、再隔年、之後DPP執政的每一年,如果「不編預算」
應該沒有違憲吧,因為這預算還沒通過阿?
所以扁政府坦白說也是心甘情願編預算的,不知道我理解有沒有錯?
作者: st3336 (Strance)   2014-04-25 21:05:00
兩千年過的預算 立委不知道是何時選出來的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4-25 21:06:00
立委又不能自己加預算
作者: sai4311 (zero)   2014-04-25 21:06:00
立委只會砍預算...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4-25 21:08:00
原來阿扁有違憲 怎麼沒人衝行政院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4-25 21:09:00
預算是一次就編好了吧,之後的是追加預算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4-25 21:17:00
不知道我的預算編列概念有沒有錯誤....一個預算案經立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4-25 21:19:00
院核准實施以後,政府有義務要把這個預算案徹底實行
作者: tsgd   2014-04-25 21:20:00
而且大法官解釋當時剛出爐 再怎麼違法亂紀 釋憲文還是要磕頭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4-25 21:21:00
之後假如有窒礙難行之處,政院要報請立院覆議預算案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4-04-25 21:35:00
當初釋憲案 還是行政院自己低調送的
作者: Kaids (凱凱)   2014-04-26 00:45:00
這不是證明了DPP更尊重體制嗎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26 01:03:00
「更」?比較基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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