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黃國昌:馬英九才是真正應該面對審判的首謀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0:39:14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21/382723/
蘋果日報 2014年04月21日00:38
黃國昌
在過去幾天,江宜樺及羅瑩雪不斷在媒體上刻意放話指揮檢調辦案,讓和平落幕的太陽花
學運立即籠罩在政治報復的肅殺氛圍之中。當然,檢察體系是否選擇自甘墮落為濫權者的
打手工具,猶待時間檢驗;不過,既然發起行動的核心成員已然公開表示「坦蕩面對、勇
敢承擔」的態度,是否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的判定,自然交由後續的司法程序解決。
然而,真正諷刺的是,隱藏在「張慶忠30秒將服貿視為完成審查」背後的影武者,迄今不
僅沒有針對自己傷害台灣民主法治的劣行公開道歉,甚至連出來面對自己行為惡果的勇氣
都沒有。其實,毋庸筆者多言,誰是真正該面對人民及歷史審判的影武者,相信大多數的
台灣民眾心中早就有了答案。
事實上,為了強行通過黑箱服貿的毀憲亂政惡行,早自去年九月政爭就已開始,在相關責
任尚未真正追究完成之際,即故態復萌地再次無情踐踏台灣的民主憲政。令人深感不齒的
是,由馬英九、江宜樺所任命的法務部部長羅瑩雪,毫無任何法律人的基本風骨,不僅沒
有對在九月政爭中違法洩密已遭判刑的黃世銘發動任何處分,反而容任其回任最高檢察署
主任檢察官。尤有甚者,羅瑩雪對於犯罪事實已遭台北地方法院在102年度矚易字第1號判
決中清楚點明的馬英九,更是未敢多置一詞,卻只會在媒體上恫嚇為捍衛台灣民主挺身而
出的青年學子。如此的法務部部長,已非罹患軟骨症或戀官癖所能形容。
具體而言,在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矚易字第1號判決中,除了認定黃世銘「於102 年8 月
31日向總統馬英九報告並交與『專案報告一』洩漏並交付偵查所得及監察通訊所得之應秘
密資料」以及「9月4日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並交與『專案報告二』洩漏並交付偵查所得
及監察通訊所得之應秘密資料」兩項行為,均已同時構成「公務員洩漏、交付監察通訊所
得應秘密資料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與「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刑法
第132 條第1 項)之外,更為重要的是,法院進一步明確指出江宜樺在審判中即已自承「
馬英九在8月31日即已向其洩露此等機密資訊」,法院也明確認定「黃世銘是在馬英九的
指示下,始於9月4 日向江宜樺報告並洩露機密資訊」。換言之,馬英九個人亦實已觸犯
與黃世銘相同的罪責,在卸任而不再享有憲法第五十二條暫免刑事訴追的保護傘遮蔽之後
,即必須立即面對司法審判與法律責任的追究。
從去年九月到今年三月,台灣的民主法治之所以遭受如此嚴重的傷害,我們的憲政秩序之
所以面臨如此空前的危機,真正的首謀,其實不是別人,而正是我們的總統馬英九。真正
應該面對審判的,也正是馬英九先生。
作者: erikaptt (erika)   2014-04-21 10:40:00
為什麼我們每年還要納稅去養這些學者 ?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21 10:40:00
所以學生就可以不守法 享治外法權?
作者: scott123321 (打倒萬惡共匪)   2014-04-21 10:40:00
肖欸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14-04-21 10:40:00
操他媽的,不是喊公民不服從?連觸法所要負責的責任都不敢扛了是不是?操俗辣小孬孬。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4-21 10:41:00
不是說馬政府沒正當性了 那通通不要面對就好啦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4-21 10:42:00
警察檢察官法院傳喚都不要出席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1 10:42:00
撞完又不敢負責... 孬到底
作者: c1951 (QQ)   2014-04-21 10:42:00
怎麼DPP的吱持者都是一付 我沒錯 所有的過錯都是你 這邏輯?
作者: c1951 (QQ)   2014-04-21 10:44:00
像是 睡不飽 你害的也是 好像是生不出小孩怪隔壁那樣 頗ㄏ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4-04-21 10:45:00
很正常啊 如果你知道司法壓根就不敢動你的話 再多的下限都露的出來 反正無敵的嘛~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0:45:00
大膽!! 捍衛自由民主乃是最高道德標準 受憲法保障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進入鍵)   2014-04-21 10:46:00
黃國師你繼續衝撞體制吧...國子監可不是你的庇護所....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0:46:00
怎麼可以破壞最高價值呢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4-04-21 10:47:00
祈禱你不要有被攆出學界時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4-04-21 10:48:00
台灣法律界搞不好3/5都挺他,怎麼會有被攆出學界的問題
作者: leeweikai   2014-04-21 10:49:00
學識豐富,但精神狀態有問題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4-21 10:51:00
可笑啊 快抓起來關吧
作者: cy97 (Klaus)   2014-04-21 10:51:00
不知道有沒有可以徹底黑掉他的卦?
作者: shiauber (不可承受之輕)   2014-04-21 10:58:00
政黑邏輯真的好鳥 笑翻了 XDD 整天只想弄臭別人 哈哈
作者: serpentine (蛇紋)   2014-04-21 10:58:00
啊所以他講的有沒有道理?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1:00:00
現在就是又要衝撞體制 又要人家不能夠對你出手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4-21 11:00:00
檢調依法追訴 叫做政治復仇 我才要問某些人邏輯有沒有問題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1:01:00
現在只要打著"捍衛自由民主"這張牌 大家都必須要讓你三分這樣子只是將這個神主牌的價值越弄越廉價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1:02:00
學運期間還希望美國介入台灣內政 要求馬政府讓學生們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1:03:00
捍衛自由民主然後又找美國來干政 這是最大的侮辱吧!!同理 將美國換成日本 歐洲也可以通用 就是中國絕對不行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進入鍵)   2014-04-21 11:04:00
簡單來講就是他們講的就代表絕對不可侵犯的神聖..其他就該當做異教徒???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1:05:00
樓上 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而且這些人打著"捍衛自由民主" 然後又去搞白宮聯署 將訴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1:06:00
求投稿到紐時 希望美國能夠介入台灣內政你不知道這是對自由民主最大的侮辱嗎? 哪個國家的自由民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1:07:00
主爭取 必須要靠外國勢力介入干政 這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1:08:00
現在好了 美國順他們的意思介入台灣內政 然後暗示自己支持政府方 那你們是不是要換另外一個外國來介入台灣內政個人建議你們去聲援莫斯科當局...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21 11:09:00
看莫斯科願不願意幫台灣?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進入鍵)   2014-04-21 11:13:00
所以在下才會認為台灣的民主法治依舊不夠成熟...才會有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進入鍵)   2014-04-21 11:14:00
這種很有意思的舉動出現...果然台灣的民主已經變成宗教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4-04-21 11:15:00
沒錯啊,洩密案中馬在8/31、9/4的行為確實可能被訴追但還是那句老話,一碼歸一碼,你們做了什麼就去面對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4-04-21 11:16:00
牽托別人只會更難看。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4-04-21 11:17:00
社會的亂源就是這些蛋頭學者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4-04-21 11:17:00
我覺得好笑的是,你都知道了總統受憲§52保護,卻說不肯面對司法;而你們自己做了什麼鳥事自己知道,卻說是這叫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4-04-21 11:18:00
政治追殺、司法迫害,然後再補一句坦然面對。啊不就好棒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21 11:25:00
怕追責任真是不好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4-04-21 11:25:00
腦補的很嚴重,可以去寫小說了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4-04-21 11:28:00
這人要是生在歐洲中世代鐵定是個人才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21 11:30:00
人民公審咧 想不到能在現代看到這麼奇葩的言論 想哭啊
作者: JessieKa (嘎嘎嘎)   2014-04-21 11:37:00
這種邏輯扁案時期自由報都是啊,三十年前就是這樣說了 XD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4-21 11:38:00
我坦然面對,但是不要找我,去找馬英九.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4-21 11:46:00
同意Sonic大,黃國師,那麼法律您說的算,至於馬囧,不是人
作者: annie91084 (小豬)   2014-04-21 12:33:00
一次比一次噁心...乾
作者: Hfy0920 (Hfy)   2014-04-21 13:09:00
領政府的薪水 拿政府的補助 然後出來放話 有種就辭掉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