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為方仰寧說一句話
1.狼鷹犬那一天到立法院鬧場,方仰寧真的有嗆他:你沒有經過申請(雖然鷹犬嗆回去,仰寧
就不再嗆,退回警察後面),...。只不過,方的長官的長官郝呆呆,說是這匹狼,只是吃過
幾隻動物後【路過】而已,不用太計較,所以咧,他也沒辦法啦。挺方的鄉民及女兒,其實
也應該去問問方的長官的長官郝呆先生,解釋一下,什麼是過路,不然,以後就沒完沒了,
大家都來路過,苦了警察。就像,郝呆的前任市長馬冏,當初違法讓佔領凱道一個多月紅衫
軍就地合法一樣,大家都來就地合法。警察永遠是夾心餅干,真好吃,但容易胖。
2.還有咧,方仰寧04.10答應不驅離立法院大門群眾,第二天卻違背承諾,而且還公然違憲
,永久禁止公投盟的集會申請。甚至說「即使違憲也要!」。想必一定不是他的的意思啦,
所以咧,411包圍中正一分局是找錯對象,要麻,就去中山堂旁邊,他的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