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目前路過是違法無誤(大法官解釋)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04-12 22:34:06
這東西是眾家學者幹醮到爆的東西
基本上是這樣子,定期失效的規定依照最高行政法院97年判字第615號判例的解釋來看
定期失效前因為法律還存在,所以法律效果還有,之前依照舊法所做的處分都還是有效
這有什麼問題???我喜歡說這些可憐的人叫做蠟燭,因為「燃燒自己,照亮別人」
因為好不容易一審、二審、三審打完全敗,上訴到大法官會議終於贏了,本來想說可以
拿到勝訴判決,結果再審時最高法院說大法官定期失效,我之前判的通通都是對的,就
算你贏了大法官會議,將軍,我一定要判你有罪。
這問題其實很大,明明法律定錯了我受到侵害,大法官都判我贏了我還不能拿到賠償,
這有什麼天理阿阿阿阿阿阿阿~~~~~~~~~~~~~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本書 流浪法庭三十年
裡面可憐的三個主角就是因為這樣拿不到國家賠償
去年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有想要解決這問題,到今年還是沒有修正成功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2 22:35:00
學者是啥? 有本事去當大法官啊
作者: cikk1942 (TOOMOO)   2014-04-12 22:37:00
當大法師好了
作者: leaderweb   2014-04-12 22:37:00
真的!很不合哩!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2 22:38:00
包含大法官? 那就事前大法官啊 哈哈
作者: GuessHeart (GuessWhat?)   2014-04-12 22:38:00
遊行的人還沒有被判決 所以不是蠟燭
作者: duck60402 (呆鴨)   2014-04-12 22:38:00
還沒改之前 法律就是這樣 沒啥好說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4-12 22:39:00
問問立法院為什麼沒改囉
作者: GuessHeart (GuessWhat?)   2014-04-12 22:39:00
所以判決本身就應該考慮釋憲文來處理 而不會有天理問題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12 22:39:00
有漏洞就趕快施壓立委修法吧 這才是正途呀....
作者: duck60402 (呆鴨)   2014-04-12 22:40:00
要找碴也輪不到圍警局 因為警察也只是依法行事
作者: bismarck3025 (人生不如意十常九點八)   2014-04-12 22:40:00
大法官又怎麼樣,看看那精美的許玉秀...
作者: GuessHeart (GuessWhat?)   2014-04-12 22:40:00
如果判決認為 本案不屬於釋憲無效的部分 那怎麼會違憲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4-12 22:41:00
那就在釋憲一次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4-04-12 22:41:00
惡法亦法 但要不要遵守是另一回事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4-12 22:42:00
否則就依法行事無誤
作者: duck60402 (呆鴨)   2014-04-12 22:43:00
惡法亦法 但不遵守公權力也一定要處理 否則就是瀆職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2 22:45:00
不同意見書就是個人意見 大法官是合議制
作者: duck60402 (呆鴨)   2014-04-12 22:47:00
沒終止效力還是法律 啥是非法?
作者: duck60402 (呆鴨)   2014-04-12 22:48:00
不爽定期失效 你該幹譙的是大法官 而不是小小分局長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2 22:48:00
看來原PO是自然法學派的信仰者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4-12 22:52:00
變亦法非法之争就不用討論了 那是信仰了
作者: duck60402 (呆鴨)   2014-04-12 22:53:00
同意樓上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4-12 22:54:00
鍵盤大法官加油,你發去數字板可能比較多共鳴
作者: swatteam (Kimi Chen)   2014-04-12 23:02:00
不是建立在實證主義.是建立在強制力主義(AKA: 自然法)
作者: swatteam (Kimi Chen)   2014-04-12 23:03:00
紐倫堡的正義怎麼實踐的?絕對不是一群檢察官拿著自然法學
作者: swatteam (Kimi Chen)   2014-04-12 23:04:00
就把甲級戰犯們問吊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4-12 23:05:00
是一堆農夫拿着湯姆生問吊的(無誤)
作者: doyouknowhow (hi)   2014-04-12 23:30:00
惡法亦法或非法的問題不就是如何界定何謂惡法
作者: doyouknowhow (hi)   2014-04-12 23:32:00
"法律必需遵守"這個價值跟"比遵守法律更重要的價值"這個價值在爭辯
作者: doyouknowhow (hi)   2014-04-12 23:36:00
而超越法律的東西就是政治 否則憲法的位階不會是所有法律裡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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