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學生沒特權! 法部強悍「要他們懂法律」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4-08 18:18:39
學生沒特權! 法部強悍「要他們懂法律」
http://news.tvbs.com.tw/entry/527247
太陽花學運即將退場,總指揮林飛帆強調,會負起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法務部長羅瑩
雪表示,違法不會視而不見,學生不該享有特權,而國內5所國立大學校長,聯合發表
聲明,希望行政部門對學生採取寬容態度。法界人士評估,總指揮林飛帆及陳維廷被
告發的罪名,若是立院提告兩人侵入建築物或毀損,才會成立,而323突襲行政院傷警
的民眾,難逃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學運總指揮林飛帆vs.學生:「請各位同學,給自己一個熱情的掌聲,是你們堅守21天。」
太陽花學運即將退場,接下來,學生要面對的是法律責任,總指揮林飛帆強調該承擔
的會負責,法務部長羅瑩雪,對此事,態度也很明確。法務部長羅瑩雪:「我知道學
校都很愛護學生,但是愛護學生,也要教育學生,要讓他們懂法律,不要讓他們誤以
為學生,就是特權階級。」
若違法不會視而不見,5國立大學校長,聯合聲明,希望行政部門能寬容以待。台大主
秘林達德:「對學生寬容,聲明裡面是有的,教育部也宣示,不會有秋後算帳的情形。」
學校也將提供法律諮詢,因為北檢共有19件學運相關案件,34名被告,其中學運總指
揮林飛帆被告發10件,陳為廷則是9件,罪名包括妨害自由、妨害公務、恐嚇、違反集
會遊行法、瀆職、侵入住宅、毀損等等。律師賴佩霞:「侵入建築物以及毀損這部分
,立法院之後沒有,針對學運學生,提起告訴這個動作,這個部分是不會成罪的。」
至於遭到告發的其他罪名,法界人士表示,學運過程中,兩人皆無對任何人有恐嚇或
妨害他人自由行為,但有人告發,檢方就得分案調查,倘若結果屬實,林飛帆及陳為
廷主觀上也沒有犯意,獲得緩起訴的機率很大。
突襲行政院當天,傷害警察的事證擺在眼前,警政署一但統一提告,打人的民眾就得
吃上妨害公務官司,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318學運進入尾聲,學生該面對的法律責
任,逃避不了。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4-08 18:19:00
一定要關阿...你看學生多囂張...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4-08 18:20:00
王金平不是說他來扛了?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4-08 18:20:00
若通過政院版草案 陳為廷:攻總統府
作者: tsgd   2014-04-08 18:20:00
真的沒有妨害他人自由嗎 沒辦法開院會是誰搞的
作者: aaaazzzzsung (李彧)   2014-04-08 18:20:00
學生證軟掉了。(達利風)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08 18:20:00
立院提告,帆廷才要上法院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08 18:21:00
立院不告;帆廷就沒事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4-08 18:21:00
希望法務部不要講講而已
作者: Thesis (Thesis statement)   2014-04-08 18:21:00
法務部不是法官,宣示意義成分大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4-08 18:22:00
所以沒問題 從輕發落 不用賠償這是民主必須付出的代價!!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4-08 18:23:00
法務部只要盡其職責就對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4-08 18:23:00
大家謹記一點:民主就是要讓不站你這邊的人付出代價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4-08 18:24:00
聚眾妨礙公務...誰說立院的沒事
作者: ckcheng2   2014-04-08 18:24:00
北檢不該接受關切 關心 關說 就這樣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08 18:25:00
就算起訴,北院應該會判無罪或緩刑五位國立大學校長真是愛台灣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08 18:26:00
不要小看北院愛台灣的決心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08 18:26:00
有沒有暗樁可以說明一下北院到底多愛台灣啊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4-08 18:28:00
先把吱吱法官換掉
作者: powerkaifu   2014-04-08 18:28:00
法治教育學不好,身體力行!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4-08 18:31:00
只有入侵建築物,跟毀損需要立委或立法院長提告妨礙公務和其他罪名不需要而且只要其中有立委提告,就會起訴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8 18:32:00
所以就是王大人要拿全民的稅金來保學生啦!王大人已經答應他們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佔領立法院? 沒這回事 學生都是王院長的座上貴客啊!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4-08 18:33:00
又不是只有院長能提告 其他立委也可以提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8 18:34:00
座上貴客要打砸搶、要壞名畫、要警察簽字據 可都是王院長允許的1000000%合法行為!
作者: tsgd   2014-04-08 18:34:00
馬王鬥 這次會戰換老亡損失了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4-08 18:35:00
不對 不告的話一堆庶務組的保管人要賠償耶
作者: KKftw (KK命)   2014-04-08 18:35:00
那兩條罪是告訴乃論沒錯,但告訴權人是立院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8 18:36:00
「庶務組的保管人」不爽去告學生啊? 看法官理不理你
作者: KKftw (KK命)   2014-04-08 18:36:00
應該是中華民國這個公法人才是告訴權人吧
作者: ilyvonne (四物雞)   2014-04-08 18:36:00
Nice!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4-08 18:37:00
應該是庶務組的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8 18:37:00
法務部就去告啊 看法官理不理你 別忘了院長會打電話的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08 18:37:00
如果王真的給我吞下去 那就只能期望下任立法院長能更好了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4-08 18:38:00
院長沒發邀請 財產不是院長的啊!
作者: wayland (電波鴕鳥)   2014-04-08 18:40:00
那邱1瑩踹破法務部的門怎麼就沒事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08 18:43:00
地院一堆年青法綠人 而且都不算重罪 不看好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4-08 18:44:00
我們不知道是墊付 還是壞損 那金額不大 我是部長也用特別費代賠就好 這次金額太大 不可能私了
作者: hungchih0   2014-04-08 18:49:00
這樣還不告以後大家都來占領立法院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08 18:51:00
立法院除了被亂砸讓人不爽之外 被佔佔是沒差上次waiting就大喇喇進去罵了部長一頓了 根本就是那次沒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08 18:52:00
跟他算帳的後遺症 這些人就是這樣得寸進尺
作者: angel98 (angel)   2014-04-08 18:52:00
立法院歡迎占領 正當性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08 18:54:00
別破壞張大千的畫和匾額 他們多去幾次只是讓老王臉上無光消耗老王在KMT裡養出來的人情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08 19:30:00
硬起來!!!!!!!!!!!!!!!!!
作者: aguey (aguey)   2014-04-08 19:31:00
穿裙子立委踹破部長大門都沒事了;安啦!!!
作者: NitroG (Nitroglycerin)   2014-04-08 23:49:00
令A=1 B=2...Z=26;26>2所以Z>B,得證。馬政府不用謝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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