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三民自比中天好在哪

作者: Fant1408 ( )   2014-04-03 20:27:08
他們爛歸爛
起碼各位在罵三民自的時候
特別是那位戰神先生今天罵自由罵很爽時
不會收到這種東西
作者 Yoshikia (神經科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剛剛收到中天新聞的警告信
時間 Thu Apr 3 11:00:0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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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我是收到中天警告信的受害者阿Q_Q 別噓我 還有要幫高調麻煩請推爆
不是噓到XX啦> <
信件內容如下︰
cti58580 ◇ 中天新聞聲明
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 新聞自由不容任何干擾
在台灣,任何一項議題,都會有正反不同的意見,服貿爭議也不例外。因此中天新聞台本
著新聞專業,盡力呈現各種不同的聲音,特別是讓淹沒在眾聲喧嘩下的沉默大眾,有說話
的機會,以期達到多元社會,多元發聲的目標。
近來有少數非理性群眾,企圖以打斷新聞採訪報導的方式,阻撓不同意見的表達,甚至以
肢體動作的方式進行干擾;或者是網路鄉民,以人肉搜索的方式,對本台或個別記者、名
嘴,以漫罵、羞辱的方式進行人身攻擊,以期達到寒蟬效應,進而讓台灣社會只有一種聲
音,這一點是大多數人絕對不能容忍的。
一項運動的格調,不只反映在活動平和、整齊清潔;更重要的是反映在如何面對不同聲音
及批判意見。中天誠摯呼籲少數群眾鄉民,自制自重,以符合太陽花學運和平理性的自我
期許,避免破壞辛苦建立的良好形象。
未來,中天新聞將會本著實事求是的勇氣,堅持說真話的精神,繼續努力,奮鬥不懈,滿
足觀眾知的權利。倘若少數非理性群眾鄉民,持續以肢體或言語,干擾阻撓新聞採訪;或
對本台記者、名嘴等,進行人身攻擊、公然侮辱,中天新聞一定依法追訴,決不寬貸,以
期社會公義的真正實現。
*****敬告版主及站長,於收到本發文後,立刻刪除任何意圖傷害當事人名譽和侵害個人
隱私之爭議內容,否則,我們將會一一截錄、搜集相關事證,依法提出告訴,絕不容許任
何恣意、無理的傷害發生。請自重。******
來自: 42.66.195.80
作者: RamonJames (一切都事與願違萬念俱灰)   2014-04-03 20:28:00
草莓討拍又一樁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04-03 20:28:00
自己講的話不敢負責 笑尿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4-03 20:28:00
啊就先侵犯別人權利,人家反過來控告你罷了
作者: Fant1408 ( )   2014-04-03 20:29:00
所以各位很支持自由來政黑告人?
作者: homebrian (威哥)   2014-04-03 20:29:00
這是哪來受害啊,吱吱被害妄想症很重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4-03 20:29:00
如果說的事實 被告有有什麼好怕的呢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4-03 20:29:00
話說回來,三民自造謠侵犯他人權益又沒人追究了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4-03 20:29:00
怕被告就管好自己的嘴
作者: RamonJames (一切都事與願違萬念俱灰)   2014-04-03 20:30:00
敢造謠就不要怕被告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4-03 20:30:00
提告本來就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六條保障的公民權利
作者: Fant1408 ( )   2014-04-03 20:31:00
要不要問問版上被小芬告的人的感想?所以各位是很歡迎自由來這裡提告 讓政黑閉嘴就對了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4-03 20:33:00
謠指部正夯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4-04-03 20:33:00
如果自由告得起來的話,我可以給他告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3 20:34:00
你真的很執著。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3 20:35:00
要懂得放下。不要爭辯半天卻談的是執著。感恩。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4-04-03 20:53:00
旁邊有人跟我說當年仁慈放過某人真是錯誤
作者: djcc   2014-04-03 21:02:00
嗯哼 謠指部造謠找哭哭 哈哈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14-04-03 21:27:00
豬油也會玩這招啦,備取黨工會四處看勒
作者: ianlin45 (Ian)   2014-04-03 23:59:00
UCCU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4 03:55:00
就先侵犯別人權利,人家反過來控告你罷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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