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兩岸協議監督??

作者: zooking1014 (低調)   2014-03-31 15:29:13
換了這麼多次我終於了解這次的訴求了
我也認同!把這些該做的事情法制化避免偷渡過關的行為
不只兩岸的協議該做,甚至所有跟國外簽的協議都要比照這些程序公開透明
很慶幸的,我們的政府在這件事情還沒有被檢視前
就照規矩地做了該做的事情,簽訂前說明會、立院報告都有做

所以我不同意用黑箱兩個字,反倒對於立院這些人在耍無賴非常感冒
(3/31民視)
邱議瑩:我在這裡就不稱呼你召委,因為在我心中你根本不配
陳其邁:內政部到現在對警察暴力的事情,也沒有表達絲毫的歉意
只要你陳威仁部長你到內政委會,所有內政的案我都杯葛到底
下台後張慶忠念了兩個時間點,陳其邁就惱怒拿桌上的杯子往他潑
寶貴的會議時間,好好用可以討論多少事情,卻被變成清算的地方
甚至可以不分是非直接嗆明杯葛法案,即便這些法案可能是對人民有利的也這樣嗎?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也要給這些人執行嗎??? 先立法再審查??
難道現在不給審嗎? 到底變成今天造成這樣完全沒進度的原因是什麼
我看先立一個立委監督制度好了!
什麼叫"朝野協商",這才是最黑的東西吧!!
有什麼事情是不能公開來講,要關起門來討論,有共識大家再出來演場戲收場這樣嗎??
無奈這些人是人民一票票選出來的,人民也有責任反省自己投票時是否有做好功課才投票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4-03-31 15:31:00
所以審這個等於服貿GG 至少到2016選完都別想搞定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3-31 15:31:00
有些東西其實和你想的不一樣,這種法的內容才是重點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3-31 15:32:00
這群學生沒種要求朝野協商透明化啊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3-31 15:32:00
他也可以是擴大行政權,到時明定直接包裹表決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3-31 15:33:00
也可以限縮行政權,要求回來給國會慢慢審唯一比較沒爭議的是,至少有法源依據了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4-03-31 15:37:00
我同意,所以不該叫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應該像美國一樣立一個臺灣與全部國家簽約都適用的法案。然後弄完再來審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4-03-31 15:38:00
^簽訂貿易條約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3-31 15:38:00
樓上搞錯一點,台灣和中國非國與國關係,所以一定需要制定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3-31 15:39:00
一個法律來規範,無法同時規範台灣與中國, 台灣與其他國
作者: gop0854206 (yuki)   2014-03-31 15:39:00
完全搞錯
作者: kiwichi2 (毛言AN..COPTI AS COPTI )   2014-03-31 15:48:00
早就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了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31 15:48:00
DPP立委從頭到尾就只想杯葛啊 給他們審又不審 監個鬼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31 22:36:00
:DPP立委從頭到尾就只想杯葛啊 給他們審又不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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