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

作者: p845286 (龍雞鳳虎)   2014-03-27 10:08:16
昨天看目前戰力最強的懶人包沈律師那篇
裡面提到他們這樣違法是要追求法治精神
而且違法都是因為馬狗害他們不得不「公民不服從」
轉貼一下過去ufo大從彭明輝摘錄的公民不服從文
作者: Hfy0920 (Hfy)   2014-03-27 10:12:00
只要扯到馬英九就啥事可以做了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3-27 10:22:00
想要犯法什麼鬼話都可以說 有DPP挺
作者: gll (手還真他媽的機歪~~)   2014-03-27 10:24:00
唐湘龍也發表過公民不服從,淺顯易懂。要學術可以看江宜樺的。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03-27 10:27:00
這麼說罷,公民不服從的前提 "政府運作背離憲政精神",這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03-27 10:29:00
誰說得算?打算玩公民不服從大鬧一場的那方說得算嘛?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4-03-27 10:32:00
因為我不是法學專長,所以實務上的應用需要高手解釋一下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41:00
這個論點最能解釋大家最愛的法治和程序正義與這次活動的衝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42:00
突,雖然正義和民主不是你我說的算,但它間接表示了一些反抗聲音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44:00
簡單來說就是把奉公守法的選民當白痴 需要"被覺醒"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45:00
曾幾何時學運的目標因為難以達成 而一再下修 從修憲到修法再到罷免立委 最後因阻力或成果不理想 而把原因歸咎於規則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46:00
到了這種地步 抱歉 我看不到理想 我只有看到耍賴而已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46:00
就像樓上講的,提出公民不服從,對於信奉現行法制的人們,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48:00
就會覺得他們是白癡,但正義和民主真的由現行法規就能解釋他嗎?我覺得衝突點就在這,反對者覺得體制下無法改面,所以選擇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49:00
這條路;支持政府者覺得你應該用體制解決事情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49:00
為何體制下不能解決問題 爭取議會席次太難了?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50:00
遊說立委太難了? 這都不是理由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0:00
回到老問題阿,兩年前的選舉能反應這次的民意嗎?我也覺得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51:00
規則就在那裡 要修法就是從民意代表開始 其他任何東西都沒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1:00
2016要用選票制裁,但這民意會不會有點LAG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0:51:00
我不知現行體制如何無法改變? 反服貿想代表全民是對的嗎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2:00
現行代議的方式兩位覺得是"即時"的民意嗎?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52:00
代表必須負責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0:52:00
你以為KMT的立委下屆都不想選 只想聽黨的命令 黨紀好用?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53:00
民主或許效率差 但是長遠來看是現在的普世價值 是堪用的你要立刻能政策轉彎 請你去找新加坡那種強人/集團專制國家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3:00
黨紀好用?超好用阿 沒有KMT那些立委選啥?後面多少人要搶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0:53:00
最大的問題點就來自那些反服貿的人自以為代表民意, 又拿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54:00
民主政治有很大的成分是政黨政治 民意代表多少有代表黨意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0:54:00
錯誤的訊息恐嚇不知道的民眾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4:00
自以為代表民意是他們的問題,支持服貿者也有,我只是覺得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5:00
這種重大議題不能只靠媒體、話題或是立委解決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55:00
代議制度就是一個體現 就連美國也不是凡事都全民投票的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0:55:00
黨紀好用的話 關說案砍不掉王 全KMT立委沒人鳥他?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6:00
當然不是凡事,投票的社會成本很高,但這種議題涉及的範圍就應該夠以直接民主方式解決了吧?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57:00
全世界都是這樣的規則 沒有凡事都搞全民公投的 你可以抱怨世界上的民主國家都不夠民主 都還使用代議制度 但是國家也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7:00
你確定"全世界"都是這樣的規則!? 那可能我沒學好了...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0:57:00
這種議題又是哪種議題 ECFA都過了 ECFA架構下的服貿要?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58:00
沒有只聽你一個人聲音的必要 這就是民主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8:00
恩,我同意你。 所以我覺得要把支持和反對者的意見都聽到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0:59:00
書 希望導入其他的民意來干預 我想得到的 只有開倒車的國大代表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0:59:00
直接民主不適用於現在大型國家,這無可否認,但像瑞士那種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4-03-27 11:00:00
找我之前的po文有說明,這次事件絕對會構成公民不服從,反抗成功輕判,反抗失敗也不敢重判,實務上的使用有待專家解釋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00:00
你也說他不是直接民主嗎?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00:00
再說你真的不滿某民意代表 罷免條款就在那 又不是萬年國代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01:00
你希望變更體制 就修憲阿 能夠通過我就沒意見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01:00
所以現在提罷免了,我很支持。 能從體制內解決誰不想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02:00
但是沒有修憲成功之前 很抱歉 破壞現有規則的人 我將站在譴責那一方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02:00
你覺得現在的制度可以保障民主和社會秩序,我尊重你的看法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03-27 11:02:00
絕對會構成XDDDDD 老話一句:人家有沒有違法,你說得算?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03:00
難道都沒有想過? 體制內失敗是因為民氣還不夠?支持還不夠?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04:00
想要改變現狀 需要的是說服更多人 而不是看著高牆躺著耍賴印證我前面說的 目標一再下修 修憲不敢 修法不敢 連罷免立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05:00
尾都在說好難 這我真的看不到任何理想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06:00
從遷台到現在,你覺得民意能確實反映在體制上?我從不這麼認為,爭點就在這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07:00
解嚴前不講,有大量民意支持的法案也因為執政黨向財團靠攏宣告失敗,從那時起我就覺得這體制有問題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08:00
雖然我選擇投KMT的原因就是我安於現狀,但也不代表我對這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08:00
前面就有廢掉國大的例子在了 當然你可以說那是老李的施捨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09:00
廢國大,本省勢力進入國會,你可以說那是民意改變體制,我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09:00
為何現在的學運高度回不到過去 我也很納悶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1:09:00
民意不能改? 去年軍審法怎麼被翻盤的? 雖然現在看來很蠢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10:00
軍審法的改變很成功,我不否認。 但如前面所說,與財團有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4-03-27 11:10:00
再說一次,公民不服從不是法,他可以由憲法解釋也可以引用在判決上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1:10:00
但現在的體制下沒有不能改的可能 是你的民意沒你想像多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10:00
軍審法也是一例 但是是結果不如人願的例子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1:12:00
我不知道你說的財團是什麼 跟你意見不同的資方就是財團?台灣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體 就算是大公司下面也養很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13:00
我土地背景我這樣舉例好了:像是農地開放買賣、資格不受限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13:00
這邊我要提前陣子的地政士法 內容夠讓炒房者獲取利益了吧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1:13:00
多的中小企業 根本不像三星那種一條龍的財團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14:00
調降只會讓投機需求增加,有經濟基礎的人應該都懂,但也是工商代表的壓力,造成必須這麼做。 而且還朝野共同一致喔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15:00
當然也是有顏清標條款這種垃圾事 這也是一種可能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15:00
地政士法是登錄的問題,影響力沒這兩例那麼大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16:00
所以還真相信立委就是民意的話,只能說我們看到的地方不同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03-27 11:16:00
想要引公民不服從當憲法法源不是不行,不過問題還是在,簡單來說,政府行為否違法,你說得算喔?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17:00
所以回歸直接民主全民公投就是我的想法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17:00
影響力非常大....... 是足以讓實價登錄白做的影響力..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18:00
跟農地大量釋出、稅率從暫時調降到永久調降,還是有差的房價資訊的問題一直都存在,只是這次有個點爆出來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1:18:00
你舉的例還是沒辦法代表是財團壓力, 炒房很多是有錢人,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19:00
立委大多是財團、就是地主、就是派系,這應該無可否認吧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19:00
農地是產業結構的問題 沒有人務農 地就放在那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27 11:19:00
有錢人也是人 他們也有投票權 但還不是財團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21:00
縣市市政府有活化地方經濟的責任 從土地再利用是最簡單的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22:00
恩,你說的沒錯,但剛剛舉的例子都是中央政府的作為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23:00
土地再利用的方式,像是台北市有都更的自治條例,這都是地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23:00
那就回到立委個人操守問題了 你可以質疑他只對財團有利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25:00
恩,因為立委有些作為讓我有這樣的質疑,不得不說,也有立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25:00
但是你不能因為他的背景就剝奪他的參政權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26:00
沒要剝奪參政權的意思,但參政基本上就是個高門檻,從背景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27:00
我不懂黨意到底負面在哪 只要是政黨政治的國家 民意代表多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27:00
到資金都是,所以有能力的人為了維持權力所做的事所投的票會讓我有些質疑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28:00
假設好了,今天我是養牛戶,政府要開放美牛了,我向我們選區的立委表達意見,我們這邊是鄉下,大家也都反對美牛,但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28:00
真的黨意與民意相去甚遠 那就在席次上給他好看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29:00
我們的立委最後投下贊成票,原因是黨紀處分,這樣真的有做到民意代表的責任嗎我可以在下次投票制裁他,但兩年後我的工作也沒有了,這樣真的好嗎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30:00
我們遵從的中華民國憲法,講到了五權制衡,現在行政和立法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30:00
立委同時對自己選區的選民負責阿 如果這樣搞到他無法連任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31:00
他自己會好好算計的 脫黨/或是換顏色選上的 前例很多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31:00
無法連任是他的政治責任,但憲法保障的工作權或是生存權,又有誰來負責? 我就是經濟進步下的犧牲品了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32:00
立法權干預到行政權 這再美國也有一樣的問題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32:00
我覺得這不叫民主,更不叫正義反了,我是說行政權干預立法權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33:00
當總統兼任黨主席,這種情況就會發生,看看阿扁為何堅持要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33:00
他們的反應是直接讓國會議員下臺 甚至是醜聞爆發同時 議員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34:00
我倒是覺得立法權還好,行政權才是過度膨脹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34:00
挺 才讓這些立委無後顧之憂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35:00
總統下令要立法院儘速通過服貿,憲法上,立法院是不受總統拘束的,他只對人民負責。 但總統今天兼任黨主席,而且有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36:00
黨鞭在手,這不是行政權擴張是什麼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36:00
那是我國內閣與雙首長制的問題 應由行政院長負責而非總統而且總統沒有解散國會的主動權 哪裡是行政權過大?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37:00
恩阿,那今天為何會是總統直接下令,不是江院長去協調國會不用解散阿,今天他是國會多數,不用愁法案不過,只要DPP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38:00
別亂就好。 如果2001讓泛綠成為多數,身兼黨主席的阿扁也會是這樣做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39:00
所以又回到了前面講的... "這些反對的 民氣真的夠嗎?"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41:00
我是贊成直接審最後數人頭吧 過與沒過我都沒意見 但是不能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42:00
被這種沒有任何民意背書的行為杯葛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42:00
民氣就不是你我或是學生說的算了,民調也不可採,所以又回到直接跟代議的問題了XD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43:00
恩,我們有共識了,直接數全國人民人頭,最好的方式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43:00
真的XD我是指直接與代議 但是要進到直接民意恐怕要修憲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44:00
這勢必又是一場腥風血雨了 我認為目前最好的方式是罷免立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44:00
沒錯,這就是一個大難題了罷免立委是在現行制度下最可行也有法律和民意支持的方式了我絕對支持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45:00
第一個因為政策而被罷免的立委 超聳動的XD 而且沒有暴力
作者: Ferysis   2014-03-27 11:46:00
非理性的衝突發生 在輿論上應該會有比較正面的評價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46:00
如果成功,這才叫真正的民主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3-27 11:47:00
完全沒錯,法理上輿論上都站得住腳,比現在的方式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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