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衝進立法院行政院肯定違法 誤解憲政民主?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4-03-26 16:08:11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1294/
衝進立法院、行政院肯定是違法的,但有「誤解了憲政民主」嗎?
對於「違法的抗爭行為」這件事情,「支持」與「反對」的兩派,其實只是把重點放在因
果關係的不同階段上面,並沒有絕對的對與錯。衝進立法院、行政院,毫無疑問是違法的
。(甚至連一開始的集會遊行,在現行剛被宣告違憲但還未修改的制度下,沒有事先報備
也是違法的)
(集遊法採許可制 大法官認違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561725.shtml )
反對違法抗爭的人,通常是將違法抗議這件事情放在因果關係當中的「因」(套用學術概
念,就是自變數X):「因為」違法抗議會造成許多人的不便、而且破壞法律、甚至造成
暴力,「所以」不應該鼓勵。
還有一些人看到更嚴重的後果(中共的「反分裂國家法」當中規定,對於台灣局勢不穩時
可以出兵),所以認為抗爭會帶來嚴重的後果。有鑑於此,反對違法抗爭的人認為應該要
遵守體制內的救濟手段,循合法管道解決。
這樣的意見當然是對的,因為「後果」(大至流血衝突,小至毀壞公物)的確會很嚴重。
但這樣的論述方面忽略的事實是,有一些「前提」要先討論。而這個前提是:「體制內的
救濟手段」、「體制內的爭端解決機制」是有效的,而且政府會依法行政。這個前提不一
定會成立,而且常常需要人民對於政府公權力的信任與委任。當政府不斷違法行事、完全
不甩那些體制內的、和平的抗爭時,那麼,民眾就只能被迫用一些體制外的手段了。(以
服貿爭議為例,其實從去年忽然宣佈簽署之後,已有一連串的抗議活動,黑色島國青年陣
線、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等組織早已嘗試動員許久,但執政黨就是可以堅持己見,甚至還
毀棄立院黨團協商的決議)
另一方面,支持抗爭的人,是把抗爭行為放在因果關係的「果」(套用學術概念,就是依
變數Y),通常都是看到了一些非常嚴重而且「不採取違法手段抗爭就無法被回復」的「
因」:「因為」總統毀憲亂政、因為政府已失去了匯集民意、追求公眾利益的功能,再加
上「因為」感覺到一切的法律保障幾乎都已失效,「所以」必須採取非常手段。
我個人是認為,許多人對於「民主法制規範」以及其爭端解決和救濟機制的信任已經全面
崩解了。我們隨意細數政府帶頭違法的事情,光是2013年每月都有重大抗爭事件:華光社
區、關廠工人臥軌、反核四大遊行、樂生、美麗灣、大埔天賜良機、苑里瘋車、1985公民
覺醒、普安堂等等。
通常我們看到的是,政府違法在先,然後再要求人民要依法行政。法律保障「有可能」可
以恢復正義,但常常緩不濟急。當房子拆了、人死了,永遠也無法回復;而且大多數時候
,帶頭違法的人都不會被制裁(例:最近的關廠工人案)。
在美國,還有相當獨立、相當有實權的「司法權」可以制衡(各級法院都可以進行違憲審
查,最上層則交由聯邦法院),可是台灣沒有那套違憲審查機制(因為法系的不同)。
例如,2008年野草莓的憲政爭議,經過了多少年大法官才做出判決?又如,樂揚建設和「
台北好好拆」政府一同強拆文林苑王家,即使大法官已做出都更條例部份違憲的判決,但
是等到修法完成還要多久?我們的法律還要求王家拿出近兩千萬的擔保費,無怪乎王家人
自己先崩潰了,這個心理壓力實在太大。更不用說,大埔事件當中,朱馮敏老太太及張森
文自殺;桃園航空城徵收之下呂老先生自殺。
(有人說美國社會很平和,都不會有佔領政府。事實是,有些州還明文規定民眾佔領政府
,不得驅離。2010年就發生過威斯康辛州佔領州政府事件)
除了社會上的事情,憲政上的事情也很多。例如檢察總長可以違憲又違法監聽以及報告個
案(已經被判有罪,但總統仍然沒事)、總統親自上火線要強摘立法院長職務就為了服貿
;然後張慶忠在委員會廁所30秒亂搞,這是個重大催化劑,讓大家忽然意識到,長期效率
不彰的立法院(理應是政治上的最重要爭端解決機制),竟然還可以這樣子做!(參考白
話說明版 )
這等於是摧毀對於爭端解決機制的最後一根稻草。如果連立法院黨派協商決議都可以不遵
守,那麼真的已經沒有任何其他的「爭端解決和救濟之法」了。有相當部份的人民,對「
合法途徑」、「統治正當性」的理解與信任,真的已經完全瓦解了。
從佔領立院以來,政府的各種跳針回應(包括馬江),以及國民黨團稱讚張慶忠機靈,一
再成為繼續催化民眾上街的理由。政府繼續當人民什麼都不懂、連正面回應學生訴求都不
想做,即使各路學者專家早已出來指證「在民主法治國家,國會審議乃係對外經貿協議生
效之要件」、「國會參與並不僅於事後之審議,談判過程中之監督亦係國會參與之重要環
節。」、「國會審議並不僅限於全有或全無之審議」。(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的專業意
見)
政府只會繼續重覆服貿有多好,以及拿南韓出來嚇大家。殊不知韓美FTA前後歷經談判、
退回重談等,經過五年才由雙方國會批淮生效;韓國與中國的FTA從2004年談到現在十年
了連簽署都還沒,更不用說經過國會審議。(補充強者我同學寫的國際法專業文章 「從
國際法看對外談判及審議程序」上篇、下篇 )
政府繼續不理會民眾,在在強化了大家對於「保障人民的各種合法途徑是沒有用的」這個
信念。支持違法抗爭的人會認為:基於以上種種「原因」,「所以」違法抗爭是必須的。
我認為,民主政治一定有贏家與輸家,要讓輸家信服才是民主運作順利的關鍵。當執政者
以贏家之姿,毀棄了各種保障人民的合法途徑時,這才是造成紛爭的主要原因。主要媒體
以及政治人物不斷譴責學生們違法抗議破壞民主體制,我覺得正好相反,就是因為民主體
制已經被破壞,才必須這樣子出來抗議!
就如同自由貿易一樣,一定有贏家和輸家。贏家通常是大資本,輸家通常是勞工,所以我
們更需要許多謹慎的評估與各方面政策的因應措施,而不能簽完才跟大家說已經談好了,
而且完全不能修改。現在政府連服貿對勞工衝擊的報告都提不出來,很難讓人相信政府已
經準備好了。
所以說,衝進立院和行政院到底合不合法?這太簡單了,當然不合法,但是這就是典型的
「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人民對於國家嚴重不法行為的必要抗爭行為。
公民運動展現的是公民性(civility),而不是合法性。
被譽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政治哲學家之一的羅爾斯教授,在其名著《正義論》當中提到:
「動用強制性的國家機器來維持明顯不合乎正義的制度,這本身就是一種不正當的力量;
對此,人們有權利適時地起而反抗。」
大家不要忘記了,就以台灣的經驗來說,解除黨禁、報禁、解除戒嚴、廢除萬年國民大會
、廢除刑法一百條(只要帶頭反對政府就是死刑)、全面改選國會、總統直選、言論自由
….這些權利,有哪個不是「違法抗爭」而來的呢?沒有過去的那些違法抗爭,我們現在
可能還沒有民主政治哩!更不用提,我們的國父是怎麼樣的發起革命。難道革命之前還要
考慮有沒有違法?難道有人會質疑國父為什麼不和平靜坐就好?
引述兩段文章,輕鬆一下,並提供對於這場公民運動的一些思考。: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
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
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
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
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
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
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
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
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江宜樺〈龍小姐,您誤解憲政民主了〉,2006/08/29
大學生應該以求知為主,但是適度地關心國事也是需要的。像我們年輕的時候也會走上街
頭……經過這樣的參與過程之後,我們對於國家、社會的認同就會增加很多,會覺得我們
是其中的一份子,而不是整天只是讀書,我想,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教育過程。
——馬英九(來源為網友剪報,時間不詳)
(是的,別懷疑,作者就是現在大家所認識的那個馬英九和江宜樺,不是同名同姓的別人

一場公民運動當中,本來就有許多不同的元素,不可能讓每個人都認同每一個元素。繼續
觀察、繼續參與、理性對話是必要的。套一句同系學姐所說的:「我不認同這場運動的某
些元素,不代表我否認整場運動。」不管是支持與反對公民不服從的人,對於另外一部份
不同想法的人,的確都需要互相尊重。不過我還是覺得,造成現在這個狀況,政府是「起
因」,抗爭發生是「結果」。要為紛爭負責的人,從來就不是走上街頭的人,而是逼使他
們走上街頭的人,以及推波助瀾、隱瞞真實資訊的媒體。
至於,該使用怎麼樣的運動手段,以及怎麼樣才有用的問題,可能就需要更長的討論了,
其實我也沒有答案。
這裡再引用一些文章,希望讓大家多思考,尤其是對於違法抗爭有疑慮的人:
「任何稍具規模的群眾運動,領導者都不太可能對參與者的動機進行有效管控,而只能設
法把握住運動的主軸。如果參與者的動機太過複雜或太不純粹,以至無法凸顯出運動的道
德正當性,那運動幾乎注定要以失敗告終。但反過來說,要每位參與者都動機純正,都發
自良心而不存任何私心,卻也幾乎是不可能的。在現實世界裡,支持同一運動訴求的群眾
,往往來自不同角落;他們在動機上未必一致,也很難一致。」
「公民不服從的正當與否,終究不能完全從其『後果』來判斷……總的來說,政治責任仍
相當清楚地落於不正義的一方。」
——陳宜中,2007。〈公民不服從與自由民主 — 倒扁紅潮下的一些省思〉,《思想》4

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就是價值、手段、損益的權衡。對我來說,抗議者打破幾
片玻璃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執政黨打破的東西可多了:議事規則,政治誠信,程
序正義,憲政精神......」(黃哲斌臉書)至於有些人覺得倒掛國旗很可惡?總統覺得痛
心?借用同學的回應:「人民愛國又痛心才會把國旗反掛而非換一面,真的叛國者會在敵
國來使時把國旗藏起來。」執政者打破了整個憲政體制與民主原則,這才是最嚴重的事情

陳宜中老師那篇文章的結尾:「倘若實存的自由民主體制嚴重偏離了自由民主的核心價值
,人們理應選擇捍衛、落實核心價值,而非維持不正義體制的穩定。『公民不服從』與『
自由民主』真的難以相容嗎?答案在於:正當的公民不服從,正是自由民主精神的具體展
現。」
「如果一個體系宣稱自已是民主體制,但是他對成員的訴求沒有認真回應,那麼抗議是有
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那個抗議的正當性多寡,就與體系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
。」
——江宜樺,2005,「抗議、暴力與民主政治」座談會,《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
12:283。
後記:
剛看完行政院的鎮暴警察打人的影片之後,一邊拭淚一邊從學校餐廳走回家(台灣時間3
月24日凌晨4點@美國密西根州)。記者被驅離,醫生們被警察恐嚇不准去救人,然後網路
上影片持續被刪掉。我們的民主政治真的是到了危及存亡之秋。
諷刺的是,我本人對於民主政治、自由主義等概念的啟蒙,有很重要一部份就是從江宜樺
老師的書、論文,以及課堂上開始的。我想,跟我同樣經驗的學生們應該不在少數。
「我們對是否要進攻行政院的意見不一致,無妨;我們可以花好幾天的時間討論什麼才是
好策略,但並不是重點。今天晚上的重點,是警察使用殘暴的手段毆打公民!」(九把刀
臉書)
就算那些帶頭衝的人有多麼不顧後果、群眾是多麼不理性,不管你的主張、你的價值觀是
怎麼樣 ,我們絕對不能縱容國家暴力。尤其,警察把手無寸鐵的民眾當狗拖行、凌虐、
痛毆。看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到五條怎麼寫的,如果有人真的支持這樣的行為、還
繼續強調依法行政,我無話可說。帶頭學生當然要付法律責任,但是警察以粗暴手法對待
民眾、嚴重違反比例原則,我們也必須追究執行的人與發佈命令的人之法律責任、政治責
任。
接下來最重要的事情是要討論如何讓事情順利落幕。我認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訂是
最基本的原則,而「公民憲政會議」絕對是必須的(可參考這篇新聞稿),修補已不受民
眾信任的各種政治制度是首要之務。台灣經不起進一步的分裂和仇恨。
「那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是智慧的時代,也是愚蠢的時代;是信仰的時代,
也懷疑的時代;是光明的季節,也是黑暗的季節;是充滿希望的春天,也是令人絕望的冬
天;我們的前途擁有一切,我們的前途一無所有;我們正走向天堂,我們也走向地獄。」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現在開始去參與、理解各種議題、思考各種想法,都不算遲。
天佑台灣。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3-26 16:10:00
請不要再拿威斯康辛州的來救援了 臺灣是州政府媽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3-26 16:11:00
美國若是有人攻佔華府的任何聯邦機關看看會怎樣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3-26 16:12:00
說穿了就是這些學生大部分就是恐中反馬而已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3-26 16:13:00
拿總統府砂石車事件來說 第一時間綠委不是也批評維安
作者: boc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2014-03-26 16:13:00
起手式:先不討論你說的違法與否,重點是...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3-26 16:14:00
又開始什麼戒嚴民主到退之類
作者: venusinfurs   2014-03-26 16:14:00
而且威斯康辛州議會是屬公共空間,就算立法院是公共空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6 16:15:00
張德正的確也是無其他救濟方式,科科。
作者: venusinfurs   2014-03-26 16:15:00
間,裡面怎麼只有太陽餅代表...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3-26 16:15:00
愛玩又愛跳針阿~這好玩耶 讓做事的人裡外豬頭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3-26 16:16:00
處理說野蠻,不處理說顢頇。要不要下個指導棋怎麼做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3-26 16:18:00
啊不行~ 照做又會說你拿香跟拜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3-26 16:18:00
我也來個假設性問題好了今天立場對調,今天是蔡英文總統及民進黨執政的立法院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3-26 16:19:00
被藍營的群眾占領破壞,請問綠營要如何應對?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6 16:30:00
盪劍式:你說的那些都不是重點......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6 16:31:00
破劍式:這個政府不能信任,你說的都是造假出來的...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6 20:26:00
不應拿地方州政府比台灣這樣等於佔領美國眾議院跟國務院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6 20:27:00
台灣立院跟政院形同美國國務院跟眾議院立院跟政院是中央機關不是地方州政府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6 20:28:00
在美國只要企圖佔領國務院跟眾議院早被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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