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服貿利大於弊?? 有參考文獻嗎

作者: wailman (魏爾曼)   2014-03-25 00:16:32
※ [本文轉錄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C5KUk0 ]
作者: shellpig (貝殼) 看板: FuMouDiscuss
標題: Re: [討論]服貿利大於弊?? 有參考文獻嗎
時間: Mon Mar 24 23:54:03 2014
※ 引述《werws (wer)》之銘言:
: 服貿利大於弊??
: 有參考文獻嗎
: 有什麼樣的根據說是服貿利大於弊??
: 我研究生 要懂得查證
: 服貿利大於弊到底是在哪邊看到的???
今天看到的幾份文件,給大家參考一下
不確定對於文件內容的理解是否有誤,要麻煩懂得人幫忙看一下
台灣於2002年加入WTO, 大陸是2001年加入的,
也就是說兩邊都是WTO成員
WTO內有個"服務貿易總協定"
直接這幾個字去google就有全文
其中第一條是提出服貿的範圍(基本上來說包山包海)
重點在於第二條:
關於本協定所涵蓋之措施,各會員應"立即且無條件"地對來自其他會員
之服務或服務提供者提供不低於該會員給予其他國家相同服務或服務
提供者之待遇
那麼, 台灣給予其他WTO會員國的服貿內容為何呢?
請上網查"僑外投資負面表列"
會發現, 只有列出的那些不行, "其他全部都可以".....
而本來簽訂的內容是列出指定的項目大陸才可以投資, "其他全部不行"
"服務貿易總協定"在最後的附件有提到豁免之條件
這個項目的目的應該是用來給予WTO會員國一個緩衝時間,
或是給予雙方國家的談判時間,
畢竟他並沒有要求一定要一視同仁, 雙方國家談判ok就好.
然而這個豁免時間是有時間限制的.....
五年以上的豁免時間要通過WTO審查, 並且通常上限是10年.
台灣是2002年加入WTO, 今年2014了.....
也就是說...大家不覺得為什麼這次台灣民間反服貿這麼兇
大陸官方好像都沒說啥?
原因就在於, 你這個特殊版本要是沒過,
很簡單, 會有兩條路:
1.直接把中國跟其他外國開放的條件一樣(也就是全都開放了)
2.不然就是, 離開WTO......
不論是1或是2, 大陸都爽翻了....
既然如此那他幹嘛還需要有啥動作?
放著讓你們自己玩就好啦....
作者: leo6543210   2014-03-24 23:57:00
是真的嗎?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4-03-24 23:59:00
文件網路上都有,不確定我的理解是正確的,需要指教
作者: jsl19870205 (磊子)   2014-03-25 00:07:00
怎麼都沒人回應?
作者: sadmonkey (下雨天)   2014-03-25 00:11:00
目前台灣還未與別的WTO會員國簽署"服務貿易"協定,所以沒有所謂最惠國的問題。
作者: wailman (魏爾曼)   2014-03-25 00:16:00
借轉隔壁~
作者: ntusimmon (沒有人可以像妳)   2014-03-25 00:17:00
民間反服貿這麼兇? 有嗎? 學生比較兇吧 學生=民間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14-03-25 00:17:00
他說的沒錯,中共他不和你玩ECFA,直接用WTO規則,也可以叫你
作者: connie0802 (Connie)   2014-03-25 00:18:00
推了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14-03-25 00:18:00
開放,認為不用服貿的等中國用WTO施壓下來,服貿那些限制都沒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4-03-25 00:18:00
有點怪:2002+10=? 所以台灣有通過10年以上的審查?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14-03-25 00:19:00
灣到時開放的絕對不止現在列的64項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4-03-25 00:19:00
豁免時間有資料可參考嗎?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5 00:19:00
簽wto的那個,這次態度很玩味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4-03-25 00:20:00
如果這次沒過我們會被踢出WTO,若真如此,政府不拿出來當說詞很奇怪…
作者: wailman (魏爾曼)   2014-03-25 00:20:00
請神人大大們多發表看法給大家長長見識,謝啦。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14-03-25 00:20:00
而2012年為什麼沒吵?因為ECFA簽了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4-03-25 00:20:00
簽WTO那個不可能不知道 她只是不想讓馬完成服冒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3-25 00:21:00
我也持保留態度 要是能開這招政府早就做了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3-25 00:22:00
就像服貿要是能公投 學生早就喊了一樣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4-03-25 00:23:00
若不簽將來要開更多,不是更可以激起恐中症使人民支持服貿?這怎麼看都覺得有點問題。
作者: salinia (as)   2014-03-25 00:24:00
推這篇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3-25 00:26:00
我覺得那10年應該是要從開始談算起現在FTA確實還沒看過談超過10年的 韓加也只有9年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3-25 00:27:00
不然照這邏輯接下來我們跟其他國家談都要把屁股抬高了
作者: lampmouse (曉風殘月)   2014-03-25 00:33:00
作者: shadowpower (POI)   2014-03-25 00:38:00
崩潰~
作者: wailman (魏爾曼)   2014-03-25 00:51:00
作者: wailman (魏爾曼)   2014-03-25 00:53:00
針對他的第二段,可見這篇文章還是有傾向的。各取所需吧。
作者: wailman (魏爾曼)   2014-03-25 01:04:00
去看了這作者的專欄,人果然不能強辯啊。@@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3-25 15:34:00
亂講...不就再談而已. 1和2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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