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 多年前對岸學運的最後通牒文

作者: BA0 (寶)   2014-03-21 17:38:50
中國大陸學生當年發的通牒是這樣的﹕
一、對話雙方應建立在完全平等﹐真誠地解決問題的基礎之上。在對話中﹐
發言、質疑的機會應均等。
二、參加對話的學生代表應該由大多數高校學生(特別是參加此次四月愛國
民主運動的高校學生)公認推出。同時我們認為﹐鑒於各高校學生會、研究
生會在這次運動中沒有起到任何正確的領導和有益的組織作用﹐因此我們決
不同意由各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指派學生代表﹐也決不承認由政府單方面
未經廣大同學的同意而私下邀請的學生充當學生代表。
三、我們提出學生代表組成方式如下﹕鑒於學生自發組織產生的北京市高校
學生自治聯合會在這次運動中一直起領導組織作用﹐並且在廣大同學中獲得
了認可﹐可以由市高聯出面聯絡組織﹐由首都各高校學生根據人數多少的比
例各推出若幹學生代表作為學生一方總發言人﹐其他代表具有列席旁聽﹐並
對學生方面的發言作協商補充﹐及向政府方面發言人提出質疑的權利。
四、政府方面出席對話的人員﹐應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
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級別以上﹐具有了解國家各種事物及決策權力的人員。
五、對話必須容許雙方邀請的民間人士或團體的代表參加旁聽﹐任何一方不
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阻擋。被邀請代表在對話過程中不具有發言權﹐但具有
事後就對話內容發表看法的權利。
六、雙方發言人必須有發言機會均等的權利。雙方發言人每次發言必須限定
時間﹐質疑應限定在3分鐘以內﹐答問應限定在10-15分鐘之內﹐容許發言人
在問答中多次質疑。
七、對話過程中必須容許中外記者現場采訪報道﹐同時中央電視台、中央人
民廣播電台應現場直播全部對話過程。對話雙方具有現場攝像、錄音和記錄
的權利﹐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幹涉和阻撓。
八、對話應在政府和學生代表分別指定的地點輪流舉行﹐時間可由雙方協商
確定。
九、政府參加對話人員在對話過程中應盡量回答並在會後盡量解決可以回答
和解決的問題。如果某些問題確實不能迅即答復﹐可商定在限定的時間內舉
行下一輪對話﹐任何一方不得無理拒絕。
十、為保証對話結果的法律效力﹐對話雙方必須對對話結果出具聯合公告﹐
並經雙方共同簽字証明。
十一、必須保証對話雙方代表的人身和政治安全。
十二、每一輪對話之後﹐必須在國家各大報紙及電台上如實報道結果﹐出具
公告﹐並宣布下一輪對話的時間、地點頂事宜。
關於以上要求﹐我們聲明如下﹕
一、為確保對話盡快達成﹐對以上要求﹐我們希望在5月3日中午12﹕00以前
予以答復﹐並在對具體要求作答復的基礎上﹐附注各條答復的理由﹐形成書
面文件。
二、如果5月3日中午12﹕00以前我們得不到答復﹐我們將保留在5月4日繼續
請願的權利。
三、關於第一輪對話我們建議在5月4日上午8﹕30﹐地點可設在北京大學。
四、此請願書將抄送一副本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協商會議。
作者: mmiyamoto (台中任我行)   2014-03-21 17:42:00
大陸人就是專業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4-03-21 17:46:00
文革的經驗
作者: Ju1ien (Julien)   2014-03-21 19:39:00
對吱吱要求太高很過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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