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對我而言,最大的疑慮在於其,對國家安全與基層從業的威脅
至於其他方面的衝擊,我相信台灣的中高產階層是有能力面對的
但是撇開這些利益的得失不說,服貿簽定的程序,實在過於粗暴 (而且應該違憲了)
幾乎可以說是國民政府版的『二十一條』了,也難怪要發生現代版的『五四運動』,相映
眾所皆知,對岸目前仍死不放棄侵略我國
然而政府今天面對一個以2000枚飛彈對準我國的"祖國"
如果竟可以因為與對方,彼此不承認主權
就把一個對國家安全、民生經濟影響至大,實質上的條約,
無限下綱,化簡為"行政命令"處理
那麼以我國在世界,只有少少幾個友邦的外交處境,
是不是所有與非友邦的協議,都反而可以在三個月後,不經審議通過?
對朋友嚴格,對不是朋友的,反而放水
何況現在面對的,還是一個對我國帶有最大敵意的政體
實在是諷刺,矛盾,獻媚至極
真的很想問問馬英九,到底是有多想和習近平握手? 自甘墮落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