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了表達理念 所以不是去堵立委 而是砸公物砸警察 也沒關係
反正表達理念完了
拍拍屁屁去慶功
對於我造成的損害
基於政治考量
沒人敢告我
我不用對這種行為負責
對於我所恨的立委也不用負責
倒楣的是立院的職員和清潔
和受傷的警察
這些倒楣鬼不見得選擇支持服貿
只是想養家活口而已
民主國家他們有選擇不表態的權力
但得背上政黨走狗的惡名
還得收拾殘局
你說委屈不委屈?
如果表達理念可以用這種不負責任的方式
如果這種方式叫做所謂的民主
那我的理念如下
破壞損悔的人 離開時請恢復原狀
記得將環境清理好至少我不認同
垃圾打包帶走
你們不爽的是立委 不是立院的桌椅設備
也不是職員
別拖累無辜的人
希望有人願意出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