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洩] 國民黨怎麼變那麼大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4-03-06 23:34:09
怎麼有人這麼喜歡自曝其短
錯誤的離譜的概念還可以說的那麼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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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憲法並不是只有文字這麼簡單,而必須要符合立憲主義,憲法從實質意義上來看,是
規定國家最高機關組織及職權、政治程序、國家權力之行使與人民基本權利以及和地方自
治團體間之關係,並且解決彼此產生衝突之方法為內容。但憲法並不要求有一部法典化的
法典,雖然未具有憲法典文書之形式,然其規定的內容,涉及到國家的最高機關組織、人
權及重要運作,而有其根本法的性質。
而立憲主義之內涵大約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共和國原則、民主國原則、法治國原則、社
會國原則
立憲主義之特色在於,有憲法不一定有憲政,有憲政不一定有憲法;英國沒有形式意義的
憲法,卻是憲政國家,北韓有形式意義的憲法,卻未落實憲政。憲政主義之意義,在於人
民可以控制執政者的地位,進而決定其權力行使大小。若否,則憲法典之文書無異於語意
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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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根本是張飛打岳飛打得滿天飛
首先,憲法有所謂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之分
在不成文憲法的國家
如英國
其憲法的定義非指單一部憲法法典
而包括一系列憲法或憲制性文件的法律,
例如英國憲法就是由一系列散見於憲章、政治傳統、普通法(Common Law)、判例、國會
制訂法、權威學者的看法以及歐洲聯盟的法律(European Union Law)所組成。因此曾
有學者Coxall & Robins表示,英國憲法的最佳描述方式為「部分成文,但未彙編成一
部單一的法典」(partly written ,but uncodified in a single document)。
所以以此原則來看
中華民國在1946年制憲前的各種憲法性文件
當然是屬於不成文憲法的憲法內容之一
毫無疑慮
你唯一能反駁就是以成文憲法的觀點否定這些憲法性文件的憲法位階效力
扯什麼立憲主義
根本就是不懂裝懂
指鹿為馬
至於以成文憲法的觀點來看
雖然在正式憲法法典的臨時性憲法在憲法施行後不具有憲法性位階
但在該正式憲法施行前
仍不能否認該憲法性文件具有國家根本大法的效力
是構成國家法治的基礎
所以大多數的憲法學者
如管歐,張知本、張君勱、林紀東
都不否認該臨時約法為制憲時期的國家根本大法
以下文件可供參考
http://0rz.tw/ozzOv
依照傳統教科書的看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華民國立國之憲法
或具有臨時性質之中華民國憲法
http://big5.dushu.com/showbook/101155/1040342.html
北京政府時期,共有三個憲法:孫中山領導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袁世凱制定
的《中華民國約法》,曹錕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
http://0rz.tw/Ypm5F
在此以前,國家根本大法,依次為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約法,中華民國憲法,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3-06 23:34:00
有問題,請向考選部申訴,因為這是翻董保城的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3-06 23:35:00
還是你的一家之言比他的書更值得讓人參考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3-06 23:36:00
而且你邏輯觀一點都沒有,我懶得再跟你解是,繼續打NG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4-03-06 23:37:00
去yahoo找不成文憲法解釋 copy-paste 啊 (O _ O)a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3-06 23:38:00
董保成不是補習班老師?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3-06 23:38:00
11點半 我猜對了 現在就等看兩點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06 23:39:00
董保城(1951年-),台灣法律學者,專攻領域為憲法及行政政法,政治大學教授,現任中華民國考選部長。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3-06 23:40:00
董保成我希望他趕快回去教書,麥擱亂啊(可是他當得很開心的樣子,似乎沒打算走)
作者: wang7752 (^^b)   2014-03-06 23:41:00
來打ARAM !!
作者: ladioshuang (達哥)   2014-03-06 23:41:00
只是個還在念法律系的大學生吧?後面很多課還沒上到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06 23:42:00
著作:憲法新論(與法治斌合著),101年9月出版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3-06 23:42:00
我相信董保城比你這個不知所謂的還要懂反正不是支持你的就是"哪門子的"憲法學者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3-06 23:43:00
哪個大學的連董保成唸公法的都不知道XD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4-03-06 23:43:00
那天晚上的戲碼看完就能知道問題絕對不是"懂不懂"啊www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3-06 23:45:00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3-06 23:46:00
所以這不是董保成開的?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3-06 23:46:00
欸結果這個帳號在律師版也是到處戰然後被瘋狂打臉,還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3-06 23:47:00
這那個大學法律系的?不知死活到連董公搞了一輩子憲法都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3-06 23:47:00
不止一次,然後每次開頭都是"竟然自曝其短"可是每次被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3-06 23:48:00
其它律師版友幹到飛天的都是他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3-06 23:48:00
不知道,你教授會不會羞愧到自決啊?XD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3-06 23:51:00
我沒去過律師板...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3-07 00:00:00
這種律師我不敢請,萬一他在法院跟檢察官這樣對幹就慘惹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3-07 00:24:00
沒打過官司=沒輸過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3-07 00:26:00
這邊就輸了,只會幻想,台大法律的悲哀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3-07 00:26:00
六戰啊...那就是畢業沒幾年囉?偶像是古美門嗎?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3-07 00:28:00
連董保城都不知道,還討論公法而且法律草案跟法律都分不清,我看你戰績水分很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3-07 00:29:00
我不太想討論公法,謝謝...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3-07 00:29:00
幾位真正的律師版友笑而不語XD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07 00:31:00
6戰?怪不得律師版的笑而不語
作者: Fant1408 ( )   2014-03-07 00:34:00
鍵盤律師版友真多 會不會有黨工網軍版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07 00:34:00
聖光可以去嗆看看律師版的…看看是不是真的是鍵盤律師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3-07 00:35:00
像高雄來的森夏(X)深夏(O)嗎?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3-07 00:35:00
我兩次自己辯護自己也是不起訴,這樣算不算兩勝?X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3-07 00:36:00
.......原來對一些人來講就是不是他那一掛的就是屁
作者: philotu (這個時代的審美)   2014-03-07 03:20:00
Ranked only main su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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