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12-22 21:31:21所謂藝術 就我個人理解
古早以前的定義是指人類藉由某種特殊技能 例如繪畫 音樂 舞蹈等等
表達或詮釋人類心靈活動的東西
這一百多年將近兩百年來 藝術的定義似乎已經漸漸的轉化成
能夠引發觀眾特殊的思想感受或意念的人事物
所以技術層面的特質被漸漸弱化
回到本題
你說黃色小鴨是不是藝術呢?
或許你會說黃色小鴨早在一百年前就已經出現在人們的浴缸裡了
他不過是把他放大怎能算是藝術呢?
就我個人被黃色小鴨傳達到的意念來說
就是藉由放大的黃色小鴨的比例效果
使得周遭的海和河川 以及河邊海港邊的建築
顯得就像是浴缸裡的另一個玩具
於是這個世界就可以藉由黃色小鴨 讓你暫時的脫離庸庸碌碌紛紛擾擾
彷彿世界就像是一個孩子在浴缸裡看到的種種玩具一般一樣單純
換句話說 他想藉由黃色小鴨 讓你用不同的角度去看這個世界
就我個人理解
這就是為什麼原作者團隊不願意讓黃色小鴨的周遭出現大量的商業符號
這就讓原有的 想讓你用純真的眼光看待的世界 顯得極其市儈
所以他並沒有阻止主辦單位販賣週邊商品 也沒有說只有他才可以賣黃色小鴨
而是說 黃色小鴨的週邊不要充滿商業符號(當然包含賣票)
但是就藝術的角度 也就是引發你不同的想法或意念的角度
我覺得這反到把黃色小鴨帶到了令一個發人深省的境界:
我們以為我們可以把市儈的世界藏在每個建築物的背後
但是這樣浪漫的想法其實還是過於天真
人還是需要生活 生活的一切無所不被商業和市儈所包圍
你以為的 想要帶給大家的純真的想法 其實只是自欺欺人的謊言
那些藏在每個建築物背後的商業 從每個建築物的背後直接的爬到黃色小鴨的身上
當然 就尊重原作者的觀點來說
如果有人想傳達"黃色小鴨的商業性"這樣的藝術意念的話
應該自己去搞一個 不要拿人的作品來搞
我看到的世界是台灣人的錢真好賺 不管是策展的還是霍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22 21:38:00我覺得遵守合約就是硬道理的,其他的不用說那麼多了...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22 21:39:00把這隻鴨附加那麼多抽象的意義和功能,骨子裡它就是隻市儈鴨,出不起權利金,它游得過來嗎?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22 21:40:00藝術就是這樣的東西 每個人都會看到不同的面向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22 21:41:00另外 你讓畢卡索作品來展 也是要錢的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22 21:41:00這是藝術沒錯,但骨子裡是商業行為,所以合約決定一切吧
是啊~現在所謂古典棵體藝術畫 以前就是畫給有錢人情趣用的 就跟我們現在的A圖一樣
藝術本來就是要賺錢 以為以前畫家畫功德的啊 是餬口啊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22 21:43:00快別這麼說 當你看到日本的"作品"時 是否也覺得人生還是有美好的事情的?XD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22 21:44:00所以這就是我內文想說的藝術想傳達的意念是無價的 但是藝術家和週邊的人還是要吃飯過日子的
看日本作品時只有噴出某東西的時候的人生很美好之後就是伴隨著無止境的空虛 跟一堆等待收拾的衛生紙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2-22 21:47:00藝術想傳達的意念是無價的←這是騙人掏錢的萬用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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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22 21:47:00你不覺得這個過程讓你濃縮的體驗了人生嗎? XDD
我完全同意noo兄的說法 創作就是 看到我也能 可是要我想 我就是想不出來 所以 我很尊重創作者和藝術家
我只是想知道 如果他那麼重視他的藝術 為什麼沒有全程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22 21:50:00打著藝術大旗做行銷手法是理所當然的,但在商業層次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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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22 21:51:00題,合約就是硬道理。在那講藝術性要尊重啥的,那只會讓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22 21:51:00這我就不知道了~
我一直不質疑 這個東西是個藝術創作 昨天的文只是覺得
如果基隆市府團隊有擅自亂搞就違反了契約,他大可拿錢撤展回荷蘭去賺下一筆,問題是…有嗎?
怪 因為 幾時變成他准才行 後來才知道是打他名號不行那我就理解了 至於 今天的文則是覺得 為什麼會變這樣
雖然政黑蛆吱無數 但是 我一直覺得 在這裡的某幾位包括noo兄在內 是很可以好好討論一件事 甚至 幫助我自己弄明白 或者是 看清楚我沒看到的東西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22 21:57:00game提到重點了,他違約你不爽,那拿錢撤展吧,好好守護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22 21:58:00你堅持的藝術和價值觀。問題是這展還是這樣辦下去啊,以民事角度來看,你們雙方的合意還是存在。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22 21:59:00一邊收下權利金,一邊不要週邊有商業符號.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22 21:59:00說穿了,他們兩方賺錢賺得開開心心的,一堆社論和旁人在那尊重藝術原創啥的講一堆,多餘的。
商業符號不就是那隻鴨子嗎?從一百年前出生時就是賣錢的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3-02-22 22:00:00台灣很多就"綠"腦殘而己,你真他是腦殘喔?他是顏色罩上才會腦殘。正常模式下他是正常的好嗎?
也有可能他看到展場 念了幾句 然後新聞就寫成發火這樣
反對週邊商品太多這論點好妙 在"藝術充氣鴨娃娃"出現前
認識牠也不過就是透過玩具黃鴨 這是什麼? 是商品 是用錢
買來的商品 況且策展單位還付了高額權利金 且商標權也不
我想主要在心態上吧 當事人只想好好享受岸邊只有唯一的
作者:
abckk (ヽ(゚□。)ノ)
2013-02-23 08:57:00酷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2-23 11:19:00其實我覺得這次的引爆點是那個獨家授權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