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同志婚姻與重婚

作者: Mangix (Hypernova)   2013-11-10 21:26:11
先說好四不一沒有
小弟我不是同性戀,小弟我也不贊成同性戀
但對於勇於面對自己性向的同志,小弟我不會反對這個決定
而小弟我應該不會排斥不把我當成目標的同志
可惜小魯到現在還沒有女朋友
贊成同志婚姻的說同志結婚應該是基本人權,不應予以拒絕
然而有些反對的人卻認為這樣沒辦法傳宗接代
然而,婚姻並不等於傳宗接代,否則要不要取締一下未婚生子與不孕症夫妻
正所謂"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小弟認為的婚姻應該是願意為愛情的忠貞不移立下一份永不悔改的承諾
並且對於成約的雙方給予一份保障
那為何有不學以前一夫多妻呢
因為以前一夫多妻的時代背景是"女多男少",所以為了國家人口成長,只能一夫多妻
古代因為打仗的關係,死的成年男性太多,導致性別不平衡
所以為了人口成長(農業社會的國力)自然會有一夫多妻的出現
而現在性別比接近一比一,又不是農業社會,自然沒有一夫多妻的誘因
而在性別比接近一比一的社會,一夫多妻意謂的就是會有像小弟這種魯蛇找不到老婆
魯蛇找不到老婆會怎樣也沒人的說清楚
像小魯我沒女朋友也沒作奸犯科,但清朝的那些羅漢腳就會發生大規模械鬥
所以一夫一妻制就出現來保障我們這些魯蛇的基本利益
即便沒有女神也可以擁有普妹,避免溫拿們有質又有量,贏者全拿
然而溫拿們寫法律時卻有留一個巧門
刑法245規定說239的通姦罪是告訴乃論,且配偶縱容與寬恕者不得告訴
如果你有能力處理的話,三妻四妾都隨便你
然而在古代的三妻四妾裡面,元配叫做正妻,另外兩個叫做平妻,剩下四個叫妾
正妻地位比平妻高一點點,但平妻不用對正妻行禮,孩子同樣是嫡子
妾對妻就要行禮,而且孩子就是庶子 在這妻妾外的都算婢女,地位更低而且沒保障
在現代一夫一妻制中為了保障正妻的地位,就有了重婚罪的誕生
妻只能有一個,只有他的孩子才算嫡子
嫡子有點像現在的婚生子女,但民法繼承篇說的直系卑親屬並不排除私生子
所以想要質量兼收的溫拿要娶妾(小三)是你家的事情,搞定你妻子就行
所以才在刑法237重婚罪的出現之後還有個245來幫有辦法不鬧家庭革命的解套
只是那些作妾的妹子就要承擔被正妻提告的風險
但如果熬到老公死了,那小妾的孩子也可以一起分家產
(前提是正妻根據刑法245放棄以239抓你通姦)
扯了這麼多,現在我國的婚姻制度其實很像被修正過的宗法嫡庶
再回頭看禮記的七出之中,雖然有"無子"這一條,然而也有三不去保障女方的權益
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 不去
可見婚姻的重點並不是在有些人堅持的"生育",而是"忠貞"
(雖然惡疾與淫就算有三不去也可以休,淫就不用說了,惡疾好像是不能祭祀先人)
那如果這樣子看來,如果一對同性戀者願意對彼此承諾忠貞不二,為何要去限制呢
畢竟,很多人反對同性戀的理由是很亂或申裝ADSL
但這兩點我想對於願意一生忠貞不二的同志我想並不是問題
那盡然如此,為何我們要去阻攔那些願意維持單一性伴侶的同性戀者結婚呢
作者: psychopath (psychopath)   2012-01-10 21:36:00
法案是不可能那麼快通過的。以台灣的民情可以接受嗎?打個大問號。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2-01-10 22:41:00
推樓上 不是國外怎麼樣我們就要趕流行 這裡是臺灣
作者: Mangix (Hypernova)   2012-01-10 22:53:00
上面說的也沒錯,畢竟身邊也有些支持挺同志和挺廢死的人,丸絕沒有自己的主張,盲目的追逐潮流,以為這樣就很潮...
作者: simoo (開普敦-阿拉拉)   2012-01-10 23:20:00
GV13要嘛是網路訟棍,要嘛就是受過什麼傷害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2-01-11 09:40:00
其實台灣男女比也沒有一比一...
作者: MaNeNe (魔尼尼)   2012-01-11 20:28:00
推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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