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何謂關說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10-06 23:01:20
真不曉得一樣的話要重複幾次才會被認真面對
推 kimkim:包含但不限於請求內容本身違法? 所以如果請求內容不違法? 10/04 08:13
包含但不限於請求內容本身違法這是我之前的文章就已經提出過了喔
→ kimkim:所以內容不違法但導致違法結果也是關說? 恕我無法同意 10/04 08:14
這也是前面一再講過的因果關係
您也一直重複無法同意沒錯
但是我也說過很多次了
要麻煩您合理推翻我的論點
或著合理的為您的論點辯護
→ kimkim:如果你認為未遊說法的請求就構成"違法之虞"的要件 10/04 08:15
→ kimkim:未"依"遊說法 10/04 08:16
→ kimkim:那就像我說的 關說請託辦法就只要訂要訂未依法定程序請求 10/04 08:16
→ kimkim:不用加上請求有違法之虞 10/04 08:16
→ kimkim:也就是說未依遊說法請求僅該當"未依法定程序" 10/04 08:17
這實在是太有趣了
那法律是不是要定成
有違反憲法之虞
有違反刑法之虞
有違反民法之虞
有違反行政法之虞
有違反行政命令之虞等等等
未依法定程序就不算違法是嗎
那您是不是可以請那些高喊程序正義的閉嘴聽您的見解
→ kimkim:至於請求是否有違法之虞 就是看請求內容 10/04 08:17
再請您為您堅持的論點合理辯護一次
→ kimkim:"請求有違法之虞" 既然人事決定是需透過考評或徵選程序 10/04 08:19
→ kimkim:其人選的評價及決定就應該依考評或徵選程序辦理 10/04 08:20
→ kimkim:民代主動推薦特定人或要求由特定人獲選 都不符考評等程序 10/04 08:21
再提醒一次
這次是否是您主動誤解民代意思或自己揣摩上意了呢
況且多的是公開向大眾徵求的情況
簡章可不會把他人推薦這種事情視為禁止事項
而且有哪個送履歷的不是要求特定人獲選阿
您要說這些人都有違法之虞了嗎
除非要求跳過您所說的程序
或著強制推薦不符合資格的對象進入評選
不然請求內容有違法的立論可以成立的點可以請您開示嗎
→ kimkim:除非是這樣說"XXX的條件資格都符合本次徵選程序所開條件" 10/04 08:22
→ kimkim:"請依法不得拒絕其申請" 類似這種的我認為合法 10/04 08:22
推 kimkim:最後補充一句 請求機關或承辦人依法辦理是天經地義的事 10/04 08:29
→ kimkim:所以縱未依法定程序而請求內容僅係要求依法辦法 10/04 08:30
→ kimkim:在立法論上和解釋論上我都不認為屬於關說 10/04 08:30
→ kimkim:在立法論上你如果認為未依法定程序的請求都要定性成關說 10/04 08:31
→ kimkim:我尊重你的看法 但解釋論上我認為這是無視構成要件 就這樣 10/04 08:31
所以這段您的說法是不是解釋了只要說話藝術滿分就不會出現您所認定的關說問題了
那再請教您覺得訂定該登錄辦法是不是寫心酸的
反正只要一切依法就沒問題了
既然您把馬總統的護身符拿來用了
怎麼看您幫忙護航的時候這麼無力阿
而且一般沒甚麼意外的情況下
需要特別事先關心個案被違法處理嗎
一般人我是不敢說啦
是民代的話不找承辦去電才讓我意外
一路下來也看您提了不少專有名詞吊書袋
所以也不用講的好像我不尊重您的看法似的
不把您當回事的話就省事的很
陪您在推文玩玩就好了
還別說那一堆讓人提不起勁認真的傢伙
真的是和您不在一個層次上面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包含但不限於請求內容本身違法? 所以如果請求內容不違法?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所以內容不違法但導致違法結果也是關說? 恕我無法同意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如果你認為未遊說法的請求就構成"違法之虞"的要件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未"依"遊說法那就像我說的 關說請託辦法就只要訂要訂未依法定程序請求不用加上請求有違法之虞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也就是說未依遊說法請求僅該當"未依法定程序"至於請求是否有違法之虞 就是看請求內容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請求有違法之虞" 既然人事決定是需透過考評或徵選程序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其人選的評價及決定就應該依考評或徵選程序辦理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民代主動推薦特定人或要求由特定人獲選 都不符考評等程序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除非是這樣說"XXX的條件資格都符合本次徵選程序所開條件""請依法不得拒絕其申請" 類似這種的我認為合法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最後補充一句 請求機關或承辦人依法辦理是天經地義的事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所以縱未依法定程序而請求內容僅係要求依法辦法在立法論上和解釋論上我都不認為屬於關說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在立法論上你如果認為未依法定程序的請求都要定性成關說我尊重你的看法 但解釋論上我認為這是無視構成要件 就這樣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0000-00-00 00:00:00
?????????????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認真討論怎麼了嗎XDD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0000-00-00 00:00:00
再多文字也掩飾不了媒體與全民公認違法亂憲的事實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0000-00-00 00:00:00
說你違法亂憲就是違法亂憲 大人快鍘了他!!!
作者: yisdl   0000-00-00 00:00:00
現在鍘人的只有人渣九耶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全民?麻煩先減一感謝XD 也歡迎您拿點本事出來認真唷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0000-00-00 00:00:00
馬英九像是皇帝一般拔掉了曾勇夫的官位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我還以為有群人快樂大喊馬總統比王院長先跑法院是真的XD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德州先生~~~我最希望的就是您願意來賜教認真了 專業的
作者: mucle (阿肌)   0000-00-00 00:00:00
說再多也無法演是您是9.2的忠實觀眾啊~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0000-00-00 00:00:00
反正這年頭只要民進黨認證 就是全民公認 正常啦~~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要戴帽子隨便...反正不會痛...然後呢?
作者: yisdl   0000-00-00 00:00:00
9.2%又不是民進黨作出來的民調...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我只知道有人把別人的民調或自己的意見放在我身上XD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0000-00-00 00:00:00
人家跳針一次你要解釋十句. 太累了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沒差啦...不是專給特定人看的...之前說過聽得進去就會聽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覺得好用的自然會拿去用 覺得不好用的當然也不當一回事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反正討論嘛...講的合理才有用...花時間就想法擠了吧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0000-00-00 00:00:00
合理沒有用 60%面前"合理"連屁都不如說你違法亂憲就是違法亂憲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0000-00-00 00:00:00
所以不能討論的就沒有認真的必要了阿XDDD 想玩再陪玩XD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1.這個版不能回文所以我實在很懶的推文跟你玩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2."包含但不限於請求內容本身違法" 那還包含了什麼?3.依行政院辦法 關說構成要件就是未依法定程序+請求違法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如果未依法定程序的請求就意味請求違法 那就訂未依程序就好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兩個同意義的構成要件不需要重複寫 我想應該可以理解吧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4.送履歷之人就是按法定程序辦理啊 你到底在說什麼?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5."說話藝術滿分"? 你怎麼判斷人家是說話藝術滿分還是就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單純要求你依法辦理 還是你根本不想區分 全部打成關說總結:如果我理解無誤 你的看法就是反正未依法定程序請求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通通都是關說 管你講什麼而行政院辦法白紙黑字對於關說定義就是未依程序+請求違法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你要繼續無視"請求違法"這個要件我也沒辦法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反正你心中對關說是什麼有定見 說啥構成要件你也無視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6.少回了一個 為什麼請求違法包括對結果的因果關係不適當這個問題要回到我很早前問的 如果請求內容本身不違法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但導致違法結果 這是關說嗎? 看你的意思似乎是肯定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但我的看法是 如果請求內容本身不違法而公務員自己去做違法的事 那不就是公務員自己揣摩上意甚至揣摩錯誤嗎?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我們用一個大家都很熟的例子 張通榮案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張因為直接要求員警釋放嫌疑人 這請求內容違法應該無異議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但如果張當日只是到警局表示"你們按酒測結果依法判斷"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如果酒測未超標且無其他可留置事由 就請依法放人"如此我就不認為是關說 "即使張只是說話藝術滿分"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但對承辦員警來講 他接受的訊息就只是市長要求他依法辦理所以依行政院辦法(不確定有無適用於地方派出所 假設有適用)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他就不需要進行關說登錄 當然如果他自己揣摩張的真意是要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他違法放人 那也是他的解讀 或許張確無此意 或許張有意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但那都不是承辦人依法要審酌的(事實上不會讀心術也無法審酌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所以易言之 我認為請求違法之虞係指內容 與結果無涉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而且其實從行政院辦法之制定目的來看 是要公務員接獲關說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0000-00-00 00:00:00
即進行登錄 故執行面上也不可能要求等結果出爐再判斷是否構成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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