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國民黨 應思考其他訴訟策略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3-10-02 20:44:50
新聞眼/國民黨 應思考其他訴訟策略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2013.10.01 04:31 am
藍營將提再抗告 法界:成功率低 / 黃怡菁
「九月政潮」的法律戰,立法院長王金平贏了第二回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駁回國民黨抗
告;國民黨雖可向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但最高法院是法律審,翻盤的機會不大,國民黨
應該重新思考其他的訴訟策略。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已定調「官司照打、政務續行」,現在要國民黨「以和為貴」、撤回訴
訟已不可能。但官司若一敗再敗,儘管假處分裁定只是暫時維持現況,不涉及「本案訴訟
」(王金平的確認國民黨黨籍存在之訴)的實質勝負,但一般民眾根本搞不清楚,只知道
國民黨又輸了,必然影響國民黨的形象和聲勢。
國民黨輸了假處分裁定案,「本案訴訟」的結果看來也不樂觀,國民黨應該重新思考訴訟
策略,改對立法院的行政怠惰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去函中選會要求遞補詹滿容為國民黨不
分區立委、或由詹滿容去函中選會要求遞補;如果中選會遲不依法遞補,那麼就告中選會
行政怠惰。
王金平向台北地院提出的確認國民黨黨籍存在之訴,是民事私權訴訟,而中選會是公務機
關,它的行政處分不應該受到私權裁判的影響;但立法院收到中選會的公函後,一直未處
理,也不回覆中選會,以致後續的遞補作業無法進行,國民黨如果對立法院這種行政怠惰
提起行政訴訟,仍有勝算。
由於王金平在中選會收到國民黨處分書,發函立法院的同時,已喪失不分區立委身分,國
民黨打行政訴訟強調這一點,可以避開民事假處分的糾葛;否則,民事假處分官司一敗再
敗,對民眾認知而言,已形同司法判決王金平勝利。
這篇從法律面探討馬王鬥爭
不過狗民洞只會打必敗的民事訴訟而已
似乎不想打行政訴訟?
中選會又可以繼續中立了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
這些策略早該在動王前就已經沙盤堆演過,不過顯然沒有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0000-00-00 00:00:00
有拿民調判案的法官 又有搧動民意輿論的記者不輸很難啊~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0000-00-00 00:00:00
問題是國黨根本沒嘗試阿?連去告都沒告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
國民黨一堆唸法律出身的居然沒想到?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
而且立院也很奇怪 憑什麼不回覆中選會?如果每個人都用這招 以後是不是都不用遞補了?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0000-00-00 00:00:00
國民黨該考慮的不是訴訟策略
作者: fox999 (fox)   0000-00-00 00:00:00
走行政法院 一樣要等民事庭的確認之訴結果出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0000-00-00 00:00:00
今晚宵夜要吃什麼?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0000-00-00 00:00:00
思考訴訟問題 就無法解決政治問題 訴訟打起來曠日廢時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0000-00-00 00:00:00
無法讓黑金吃自己的戰術 基本毫無意義 只是拖台錢而已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0000-00-00 00:00:00
很遺憾 司法目前無法讓黑金就範 就不法解決目前政治僵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
法院審判是各自獨立的,行政庭需要等民庭? 重大法學發現?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
立法院是王金平的立法院 不是中華民國的立法院這點我今天才知道
作者: fox999 (fox)   0000-00-00 00:00:00
真以為北高行會在民事結果出來前判喔…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
不過國民黨方面的律師團還蠻弱倒是真的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0000-00-00 00:00:00
法律攻防是無法挽回頹勢的 要賭就賭大一點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0000-00-00 00:00:00
法官怕被鬥臭問題比較大。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
還有,那個審判長去接受訪問評論自己手上的個案,太誇張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
審判長很明顯有預設立場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
還說憑民調判的 比恐龍還要恐龍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0000-00-00 00:00:00
我只想知道法院什麼時候要認證王司法關說
作者: fox999 (fox)   0000-00-00 00:00:00
有人提訴訟嗎- -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0000-00-00 00:00:00
我不知道 但是要確認黨籍存在與否, 不去認定是否有妨礙司法的開除原因, 這太奇怪了啊...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
假處分的本案還沒起訴對吧? kmt律師在幹什麼吃的?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0000-00-00 00:00:00
起訴了吧....
作者: fox999 (fox)   0000-00-00 00:00:00
王有提確認之訴啊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告行政怠惰也是要時間的,而且中選會當初沒收到立院註銷王金平立委身分的回函,憑啥候補新的不分區立委上去?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而且立院內規也沒規定要馬上回函,記得好像最多可以拖到15天吧?..有點忘了,這個跟王金平的本訴差不多,打完任期也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結束了,上次許舒博也是如此,KMT只能說這次真的輸在民調,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0000-00-00 00:00:00
還說憑民調判的 比恐龍還要恐龍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讓馬令不出總統府因為KMT的抗告說,王的關說案讓KMT受傷害,那現在KMT fire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黑金平,理論上KMT的民調應該上升,代表KMT說的理由沒錯,可是現在KMT的民調下降,代表你抗告的理由有問題,你開除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可是現在KMT的民調下降,代表你抗告的理由有問題,你開除王既然沒讓民調上升,那代表王的所作所為對KMT不成傷害,所以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KMT這一點抗告理由不成立...所以不是法官恐龍,是KMT自己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法官只是告訴KMT,你無法說服我如果不fire黑金平會對KMT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造成立即而無法彌補的損失,但是黑金平的確有立即而無法彌補的損失,所以假處份成立..KMTKMT沒找到好律師,第一場跟第二場輸在一樣的地方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0000-00-00 00:00:00
對 我看到這個理由的時候 傻眼 為什麼不講妨礙司法事由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0000-00-00 00:00:00
不對 如果打妨礙司法 那正中對方下懷 因為王的事件不能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0000-00-00 00:00:00
也不會形成刑事案件"法官只是告訴KMT,你無法說服我......."那邱彰怎麼說?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0000-00-00 00:00:00
所以搞到最後 還是看民調決定判決結果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0000-00-00 00:00:00
為什麼一定會認為法官無法被說服呢?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0000-00-00 00:00:00
那請問 KMT按照黨規開除王的黨籍這理由不充分嗎?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0000-00-00 00:00:00
喔對啦 版上不是有位H大拿了一堆例子來說明這樣單方面的開除是沒效用而且違法....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0000-00-00 00:00:00
第一次被駁回的時候 法官直接就講了:黨章不能違反法律那請告訴我這樣的法官還能被說服?而且發回更審還是同一批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0000-00-00 00:00:00
黨章不能違反法律, 邱彰可以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0000-00-00 00:00:00
所以搞到最後 還是看民調決定判決結果XD黨章不能違反法律,但民進黨開除邱彰就不違法看來法院現在真的不是國民黨開得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也有拚過的許舒博呀,反正法官就是心證....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0000-00-00 00:00:00
許舒博給過的理由記得就是"黨章有給申訴期"吧?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許給過的理由是他那時候是二審被判有罪還沒定讞,所以國民
作者: odinhung (奧丁)   0000-00-00 00:00:00
黨不能用許舒博有罪去開除他的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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