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紐時:國安局監控美國公民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14:16
http://tinyurl.com/kkvnbuh
「紐約時報」今天報導,美國國家安全局2010年起即用收集到的資料描繪部分美國公民的
「社交連結,辨識他們來往對象、某個特定時間的所在地點、與誰出遊等私人資訊」。
紐時引述國安局承包商前雇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提供的文件,讓國安局活動再度
曝光。史諾登已於今年稍早逃往俄羅斯。
紐時說,文件顯示,「國安局官員解禁之後,2010年11月起開始准許以海外情報意圖來分
析電話以及電郵紀錄,檢視美國公民交友網絡」。
紐時說,根據國安局2011年1月的備忘錄,政策轉向目的是在幫助國安局「發現並追蹤」
海外情報目標和美國人民之間的關聯。
報導說引述文件說法指出,國安局獲得授權,可在不檢查每個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或任何
指標的「外來性」下,「大規模的以圖表分析大筆通訊元數據」。
為了避免侵犯美國公民隱私,過去只允許針對外國人士進行這類電腦分析。
紐時說,根據文件,國安局可從公共、商業等來源擴大通訊數據,來源包括銀行代碼、保
險資訊、臉書檔案、乘客名單、選舉名冊、GPS座標資訊,也包括財產紀錄和未具體說明
的稅務資料。
紐時說,國安局官員婉拒說明這個作法影響到多少美國人,還說文件也沒說明這項監督作
業產生什麼樣的結果。它說,監督作業把「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連結成『聯絡鏈』」,此
鏈直接或間接連結到與海外情報有利害關係的個人或機構」。
美國民權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官員痛批國安局,說國安局越權監控
私人訊息,侵犯「美國人民生活的每個層面」。1020929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9 23:18:00
就說吵監聽是假 打馬才是真的
作者: zxcvbbb ( )   2013-09-29 23:24:00
有非法監聽國會嗎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3-09-29 23:24:00
馬狗已經快速切割了 打不到馬的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25:00
非法?還在非法?別鬧笑話啦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26:00
美國本來就是警察國家, 有什麼好大驚小怪.不過特偵組是在台灣不是在美國.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27:00
那些說民主國家沒人這樣幹的,可不是這麼說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29 23:27:00
推美國可以做不表示台灣可以做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29 23:27:00
NSA這樣做 紐時爆出來並產生迴響不就因為這做法很有爭議?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3-09-29 23:28:00
真的覺得普丁幹對了一件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29 23:28:00
民主國家可不容許馬英九這樣幹 有人看過民主國家有馬英九?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29 23:29:00
沒爭議紐時幹麻炒這議題? 各大巨頭網路公司又為何要澄清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3-09-29 23:30:00
美國法律甘我們啥事,這裡是台灣,今天他做的事就是非法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29 23:30:00
沒把資料給美國政府? 幫政府這角色講話然後說人民這角色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9 23:31:00
非不非法不是你說的算 這條監聽法是法院管的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29 23:31:00
以管窺天? 白馬非馬 你要不要先把主體確定下來啊?
作者: DuvetLain (DuvetLain)   2013-09-29 23:31:00
不管非法還是合法,都不能監聽國會吧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31:00
特偵組那個監聽梅得到法官授權了?誰跟妳講國會不能監聽了?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29 23:32:00
台灣的法律條文沒限制不能監聽國會(但較容易造成政治風暴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3-09-29 23:32:00
請問g大,立法跟司法的界限要劃在哪?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32:00
不去怪那個害國會被監聽的議員去怪特偵組,是非標準在哪?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33:00
立法委員不能對進行中的司法調查審判進行任何形式說項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35:00
監聽議員就算了還監聽國會總機,誰知道特偵組是不是藉監聽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29 23:35:00
為什麼要求承辦人員依法辦事是說項XXDD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36:00
議員之名, 行監聽國會動態之實.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29 23:36:00
而且我國立委連絡時幾乎都是使用節費電話 監聽節費電話等
作者: DuvetLain (DuvetLain)   2013-09-29 23:36:00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特偵組稱不知該號碼是國會而致歉,但法官知道是國會號碼而許可嚕?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37:00
王金平跟柯建銘的被監聽電話譯文可不是這麼說的喔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38:00
特偵組對0972那隻電話解釋得很清楚了
作者: DuvetLain (DuvetLain)   2013-09-29 23:38:00
然後你也認為國會,也就是立法院,是通保法所稱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主體?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39:00
如果特偵組不講你又知道他們監聽到什麼..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39:00
http://tinyurl.com/mqfjbyq 最愛台灣的報紙的報導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40:00
我本來也相信特偵組發言人說絕對沒有監聽國會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9 23:40:00
如果是公司派發給你的手機 登記人也不會是你的名字啊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41:00
結果後還總長自己跑出來說有監聽一個月, 但是是空白.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42:00
公務機關一直都有很多吃飯不幹事更不負責任的笨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29 23:42:00
他會處理=他會要求承辦檢察官依法辦事 有什麼問題?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43:00
改天再跑出來說不是空白有錄到指示不清楚應該也不讓人意外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29 23:43:00
他跟我說OK了=他跟我說承辦檢察官將依法辦事 有什麼問題?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9 23:43:00
所以這是特偵組早上沒查清楚 桶出來的簍子 黃出來道歉啊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9 23:45:00
#1IHl4rdy (HatePolitics) 每個關說的人都不會說明白的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45:00
現在就查清楚了?有沒有隱瞞保留?帶子洗掉就變空白了,簡單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45:00
你會相信王金平的話嗎?哈哈哈哈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29 23:46:00
這些基本上都是旁枝末節 重點還是在這張監聽票為何發出來
作者: DuvetLain (DuvetLain)   2013-09-29 23:46:00
也許是柯有探聽到國民黨有人要求林上訴煩他生活,所以請拖王希望林公正該上訴就上訴不該上訴就不要上訴 XD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46:00
連msn都可以被偵查了, 說節費電話技術沒辦法監聽, 可能嗎?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46:00
你知道我意思的,你不按照我的意思妳就等著在質詢台上出醜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29 23:47:00
馬英九黑手伸進司法不意外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9 23:47:00
你這樣的懷疑 只要法務部的人用同樣機器去做一次就知道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47:00
一碼歸一碼, 個人不喜歡關說不代表喜歡被非法監聽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9 23:49:00
你要被監聽 也要看法官要不要開票 當法官都智障?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9-29 23:51:00
一張票可以聽到全立委的通聯...所以是法官的錯就是了
作者: NKTcell (NKTcell)   2013-09-29 23:51:00
台灣是台灣 美國怎樣關台灣屁事 竟然PO了這個 笑死人了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53:00
所以台灣根本就是一團亂,不奇怪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9-29 23:53:00
吱吱:當初尼克森....下略五千字 XDDDD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9 23:54:00
這是個大錯誤 但你要認為是特偵組故意 那就是法官智障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9-29 23:54:00
吱吱現在是開いま歸いま模式喔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29 23:54:00
是的 節費電話何其重要 全立委只用此一線通聯 絕不容監聽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55:00
真正法治國家是國會議員連電話都不准打給法官檢察官施壓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29 23:56:00
特偵組及法院監聽重大的節費電話 侵犯立法權至為嚴重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29 23:56:00
只有台灣一堆智障為了鬥當權者,對關說的人開了大門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3-09-29 23:56:00
還在合法監聽~資訊該升級了~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30 00:04:00
請問法院有判決該監聽違法了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30 00:05:00
有道是三人成虎 當有60%人民認為監聽非法時 怎麼可能合法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30 00:06:00
一群人說曾參殺人時 連最相信他的親娘都要跑路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30 00:07:00
原來現在是蔡英文當總統啊? 蔡英文違法監聽國會 下台!!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9-30 00:07:00
60%的人應該去立法禁止監聽,法律不是根據民調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9-30 00:09:00
司法官特考的錄取率不到5%,難道60%的人民比法官專業???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3-09-30 00:13:00
說來說去都脫離不了反馬啦 某些猴子巴不得變成美國一州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19:00
我記得之前打電話給檢察官的美國國會議員後來是因為政治
作者: DuvetLain (DuvetLain)   2013-09-30 00:20:00
60%的人選出了立法委員,並制定了通保法。而立法者有權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20:00
責任而不是法律因素而道歉 所以我不確定美國法律有沒規定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21:00
國會議員不能打電話給法官檢察官(無對價關係地)關說 王的行為我個人也是定調為關說 但我個觀點是 美國議員是因為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23:00
相對成熟的民主產生的政治壓力而葬送政治路 台灣社會這次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24:00
在王關說司法時反彈不若違法監聽這議題那麼大 或許可看成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26:00
台灣社會對關說司法覺得不很嚴重 甚至甚至根本覺得事不關已而沒起夠大的反彈(這說法是為了排除掉反馬的標準不一)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3-09-30 00:26:00
是不是關說司法也不是你能定調的~交給專業的吧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29:00
在我看來這才是往後幾十年問題所在 / 至於所謂的我定調為關說司法 意思是我個人認為是關說司法 而把這當大前提來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30:00
議論 倒不是說司法上已經判這是關說了 特此澄清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31:00
同樣的判斷標準是林益世聽到有錄音帶後的反應 雖然法律上
作者: 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   2013-09-30 00:32:00
還沒判決 但我確實認為林益世貪汙了 只能說這是一種直覺判斷和自信的綜合體吧
作者: quadaquada   2013-09-30 08:01:00
加班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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