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又一次不對等的集體洗腦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0:15:52
通訊保障監察法的條文,是有哪一條禁止哪些電話與機關是不能申請監聽?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60044
我是沒有找到。
然後現在民進黨鋪天蓋地的講特偵組監聽0972630235這支電話是非法行為,甚至
說違憲。通保法既然沒規定哪些機關的電話不能申請監聽,又哪違法?
除非特偵組申請的不是這支電話,那就有觸法。
也有人(hifree)說:中上級審對於下級審裁判上錯誤的糾正....,
請問現在申請監聽這項,有到中上級審嗎?還沒吧。
打個比方,基本上殺人行為都是違法的,除非得到法官核准,法警就可以依法殺特定人。
監聽也是,監聽行為基本上都是違法的,除非得到法官核准,檢察官就可以合法掛線監聽
然而現在氛圍變成「只要監聽到國會與議員就是違法」,好像國會議員與國會機關有
免監聽保障似的。甚至是民進黨國會議員被監聽就是非法,而國民黨議員(賴素如)
被監聽就是合法。
通訊保障監察法的條文還沒有這樣規定啊,那指特偵組違法是違哪條法?
作者: yisdl   2013-09-29 10:16:00
監聽電話不得掛機關 僅能掛個人 這麼明顯有啥好坳的?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9-29 10:24:00
台灣的法官可以核准法警殺人?真是駭人聽聞
作者: duncan6502 (Steve Nash)   2013-09-29 10:24:00
黃世銘道歉道辛酸的? 大是大非耶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3-09-29 10:25:00
申請的監聽目的都沒達到 不就是監聽浮濫? 監聽票那麼好開?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3-09-29 10:26:00
遇到政治就開始讓法理轉彎了,為此節哀。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0:27:00
法官當然可以法警殺人啊,就是死刑判決啊
作者: maalouf (maalouf)   2013-09-29 10:29:00
知道納粹是怎麼開始他們的罪行的嗎?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9-29 10:29:00
江國慶被國民黨政府害死,難道也是合法殺人?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9-29 10:30:00
國民黨政府真是無法無天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0:32:00
要廢死刑或是廢除犯罪偵察是另外不同的議題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9-29 10:32:00
國民黨政府怎麼可以草菅人命?
作者: zxcvbbb ( )   2013-09-29 10:44:00
非法監聽整個國會 在國外總統早就被轟下台了
作者: zxcvbbb ( )   2013-09-29 10:45:00
豈容黨工在網路上543 妖言惑眾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0:46:00
國會議長關說司法在國外也早就被轟下台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0:47:00
再說,有法官核准的監聽還在講非法監聽...夠了吧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9-29 10:49:00
難道台灣的法官永遠不會犯錯???台灣的法官都是聖人嗎?哈哈哈哈
作者: zxcvbbb ( )   2013-09-29 10:49:00
是誰跟你說有法官核准的就一定合法?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0:49:00
那法官也犯錯,結果沒人去轟法官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0:50:00
這就是我說的不對等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0:50:00
#1IHnwJOC amperp你的講法已經在這篇被最高法院打臉囉?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0:51:00
還沒吧,那是在講什麼?未來式?
作者: zxcvbbb ( )   2013-09-29 10:51:00
要監聽a結果監聽票下來上面寫b 你覺得合法?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0:51:00
最高法院判例已經說明不是核發監聽票就保證監聽一定合法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0:52:00
跟要到中上級法院甚麼關係?
作者: zxcvbbb ( )   2013-09-29 10:52:00
管你是東廠故意寫錯還是國民黨開的法院沒搞清楚
作者: zxcvbbb ( )   2013-09-29 10:53:00
非法監聽國會9%再怎麼凹也不會合法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0:55:00
如果鴻海公司有某人販毒因此被監聽 所以鴻海所有電話都能被監聽? 如果你是鴻海員工 你是鴻海公司 你不會反彈嗎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0:56:00
因為監聽某人 然後一整串監聽幾千人 你還覺得沒甚麼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0:57:00
當你發現你幾個月 甚至幾年來講電話 都被人監聽了 只因為你某個同事犯法 你不會害怕嗎?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0:58:00
換個角度 如果是民進黨執政 監聽國民黨委員 然後監聽整個國會 你也覺得這是很正常的嗎?當你推論這些謬論的時候 先想想你是講理 還是講藍綠
作者: zxcvbbb ( )   2013-09-29 10:59:00
9%會放大絕 沒做壞事就不怕監聽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3-09-29 11:03:00
講半天沒有人提出監聽機關電話是違法的證據或者條文耶。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3-09-29 11:06:00
60%:就告訴你不能兼聽國會啦 叭叭~~~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1:09:00
違反監聽法第五條啦 機關其他人是有涉嫌甚麼重大刑案嗎?
作者: Aadmiral (A將)   2013-09-29 11:12:00
監聽錯電話叫做違反監聽法第5條?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1:13:00
你掛一個非監聽對象的號碼幹嘛? 這叫合法?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1:13:00
涉級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1:14:00
監聽錯電話? 原來監聽錯電話可以持續錯四個月?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1:14:00
所以是只要有一個對象 號碼就可以隨便掛爽爽?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1:14:00
涉及人有用這支電話,依法申請監聽...就這樣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1:15:00
申請書:"啊 歹勢 第一個月我錄到一片空白 可以聽下去嗎"
作者: Aadmiral (A將)   2013-09-29 11:15:00
監聽錯號碼是能聽多爽?就聽一堆轉接的按鈕聲嘛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1:15:00
所以監聽對象那欄是寫立法院嗎? 你確定?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1:16:00
聽一堆轉接的按鈕聲還可以聽四個月 這還不夠爽喔 XDD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1:16:00
今天就是監聽對象是A 號碼掛B 到哪天B就會變成你我號碼
作者: Aadmiral (A將)   2013-09-29 11:16:00
你開始自己編故事啦?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1:17:00
都已經說法漏洞百出了 還有人要信特偵組的說法 無言哪來的編故事? 監聽總機這支電話是持續了四個月沒錯喔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3-09-29 11:17:00
小心A大會被樓上和某H和某Y一起出來打你喔 揪咪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1:18:00
持續四個月有監聽票監聽,還有什麼非法問題?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1:18:00
聽一堆轉接的按鈕聲可以持續四個月 這個你信嗎?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1:18:00
你對象跟號碼不一致問題就大了 核准的跟申請的都有問題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1:19:00
這個不是法官濫開監聽票 就是延長監聽申請書不盡不實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1:20:00
是啊,你要說核准與申請都有問題,那現在有沒有討論核准問題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1:20:00
黃世銘公開同意的法官是誰 我們就來譴責這法官啊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29 11:21:00
現在是特偵組講一次話被發現白賊一次耶 這還不能質疑嗎?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1:22:00
所以9.2理論:有監聽票 但是聽錯電話 但無不法 有監聽票 要聽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1:22:00
黃自己出來當主坦放嘲諷 又不給別人評論的XDDD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1:23:00
簡單說,確實如此,在監聽票核准時間內的監聽都沒有非法問題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1:23:00
所以聽錯對象 而且聽了四個月 都可以無視 反正有監聽票 就是合法 管你聽錯對象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1:24:00
所以 法律判錯人 警察抓錯人都沒關係 因為過程合法這些人的邏輯真是令人害怕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1:25:00
至少不能說非法監聽吧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1:25:00
就對象錯了 還一直凹不是非法 她們聽了四個月 不是四分鐘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1:26:00
就像王金平關說司法,沒有非法問題,只能用黨紀處份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1:26:00
如果警察嗄了搜索票 結果發現其實應該搜索隔壁 但是搜索票打錯了 所以警察就繼續把你家翻遍了 因為有搜索票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3-09-29 11:27:00
至於警察從頭到尾都知道搜索票錯了 也沒差 因為有搜索票所以你無端被人搜索 你只能幹在心裡 因為沒有非法搜索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29 11:27:00
ichch這例子就嚴重錯誤了,搜索票搜索的對象要與申請一致
作者: cybergenie ((不要看這裏))   2013-09-29 11:47:00
了解了.謝謝大大.我會燒香轉告江國慶他是合法被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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