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律師林石猛:中選會發通知 王就喪失立委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4 23:19:12
精通行政法的律師林石猛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不分區立委的資格,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就喪失立委資格;也就是說,自中選會發出通知函要求立法院註銷王金平不分區立委資格之時,王金平就已不具有立委的資格。
中選會致函立法院註銷王金平不分區立委資格的通知,是「確認」性質的行政處分,發生確認王金平自喪失國民黨黨籍之日起,就喪失立委資格的法律效果。林石猛指出,中選會確認性質的行政處分,不須行政執行就發生效力。
立法院目前尚未「註銷」王金平不分區立委資格,林石猛表示,王金平是立法院註銷立委資格的直接利害關係人,依行政程序法「自行迴避」的規定,王金平在立法院的內部相關行政程序上,應該迴避,不應該再參與立法院內部的行政程序。
林石猛說,黨和黨員是私法關係,立委和立法院是屬於公法關係。台北地院昨天只是就王金平的國民黨黨員身分作出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王金平如果對中選會的確認行政處分不服,應該先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起訴確認他的立委身分,不能直接打行政訴訟官司。王金平是否保有立委資格,仍須看行政法院的裁判。中選會官員昨天也提出相同的看法。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1&page=1&articleid=3486042&sn=1
看來我昨天的廢文和林律師有共通之處,當然我也看到吱吱拿著行程法第三條在跳針,真是標準的鍵盤律師,望文生義
補充一點,選罷法第73條後段的規定,我認為只是規範不分區立委失格後的後續程序,並非失格的要件,所以王院長在失去黨籍後就是掰掰了
至於地方法院的裁定,並不是認為王金平具有黨籍,而是避免在訴訟繫屬中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預先給王金平類似勝訴的法律效果,也即保有黨籍,並非法院已經作出判斷,所以保全程序和中局判決不一定會有同樣結果,端視法院心證程度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3-09-14 23:22:00
噗XD 自慰夠了嗎[新聞] 府:總統仍會稱王金平「院長」你的馬神就是打爛你嘴的人 噗XD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9-14 23:26:00
其實是怨長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9-14 23:27:00
這是必然會出現的法律意見。只是衡諸假處分制度的本旨,有點難說的過去對法院來說,定調為民事關係的話,他不用管你這樣的民事關係在政治上有啥效應只管黨員這資格有沒存在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9-14 23:28:00
至於行政方面的問題,關鍵還是中選會要怎樣王金平的立委資格其核心都在王金平真的不是國民黨黨員了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4 23:28:00
我個人的意見不會受到外人的影響,所以我認為是總統府自己不要臉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34:00
現在的問題只是卡在立法院不執行中選會的註銷公文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35:00
事實上北院並沒有管中選會的判斷 中選會也說了由政黨來函通知就辦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36:00
不過反正立法院要當太上皇行使[抵抗權]反正也沒人能拿他皮條 科科~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4 23:36:00
問題是依法王已非立委了,那只是後續遞補的問題
作者: tsgd   2013-09-14 23:36:00
不執行註銷公文這點沒法解嗎 要大動干戈打釋憲?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37:00
因為現在沒有規定中選會行文過去立法院要在多久時間內執行啊... 這麼棒的巧門 給王鑽三年都行 X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4 23:37:00
吃掉公文的公務員有問題啦,只是要不要辦而已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38:00
[依法]是 立法院收到中選會去函註銷後王失去立委身份的程序才算走完喔現在就是在玩賴皮大戲... 民主的堡壘嘛... 要點特權很正常囉
作者: tsgd   2013-09-14 23:40:00
立院部分充其量只能算登錄吧 註銷才能失去 那要中Y選會幹嘛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41:00
啊就行政程序規定是要這樣來來回回地走... 之前立法院收到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3-09-14 23:41:00
嘴砲律師喔 被主人打臉的感覺如何呀? XD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14 23:43:00
就立院自治嘛 自己認定此人還是院長 至於之後出立院的適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14 23:44:00
法性就管它去死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45:00
現在立院獨大耶 想不到有什麼機關可以釘他們的司法都能被院長關說搓掉了 這些人簡直是ROC的神 XDD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14 23:46:00
看馬囧的回應他又軟下來了 真的是三好加一好 沒救了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3-09-14 23:47:00
連馬狗都不得不屈服於"院長"王金平的淫威阿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47:00
馬的回應很正常 因為立院沒把程序跑完 所以王還是院長 他當然只能以此稱呼
作者: tsgd   2013-09-14 23:48:00
民事法院都這樣定了 依法行政他可是天天說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48:00
法院的判決講得很清楚 他只判王跟KMT的私法部份 公法它不管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49:00
取巧的是王派用私法部份的保護自動衍申到立院的公法部份
作者: tsgd   2013-09-14 23:50:00
沒錯 灰色地帶 雖然我想說用釋憲解決 但那些大法官更會搓湯圓
作者: tsgd   2013-09-14 23:51:00
常常提出解釋文 反而兩造都有所本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4 23:51:00
弄到要釋憲王還是穩賺不賠 科科~而這種行為會被吱吱推崇我也是不意外啦 看之前巧門講得多爽呢...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14 23:53:00
那是立院不遵法 你馬囧跟著立院亂來是把中選會擺哪?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00:01:00
中選會也只是跑流程而已 但是立委資格的喪失最後一步確實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00:02:00
卡在立院上 馬這種講究程序的人 也不可能去跳過
作者: mucle (阿肌)   2013-09-15 00:06:00
樓上的你還在搞笑嗎?看看自己的11%,出門看看世界吧
作者: mucle (阿肌)   2013-09-15 00:07:00
世界很大~不要一直躲在電腦前面哭哭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5 00:10:00
崩潰的又來丟臉了XDD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5 00:11:00
請不要把去年敗選後嘲笑吱吱的文章套用在別人身上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00:12:00
你要知道 吱吱已知用火地急著要秀自己會寫11% 別為難他們了看這幾天怎樣11%在洗推文就知道了 XD
作者: f22 (天道劍邪)   2013-09-15 00:44:00
要聲請釋憲沒那樣快....離判決確定至少兩年吧。
作者: f22 (天道劍邪)   2013-09-15 00:46:00
另外 即使從嚴認定立委資格是自立法院註銷才喪失,由於本案已
作者: f22 (天道劍邪)   2013-09-15 00:47:00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目前應無爭執的實益。
作者: encorej77107   2013-09-15 08:16:00
怎麼可能要立法院註銷才喪失? 那王幹嘛提假處分
作者: encorej77107   2013-09-15 08:17:00
照他邏輯 不註銷就好了阿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13:00
有假處分壓案不註銷才師出有名啊 科科~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3-09-15 13:25:00
難得看到版主講這麼多話. 氣到了吧.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3-09-15 13:26:00
面對自己主子這麼#$%^&*() 想必版擁護者不知從何護起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15 22:56:00
法官假處分已經支持關說王續任院長了啊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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