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的文章會牽扯到兩個觀念
1.防災的權責機關是誰?
2.氣象資料的提供者是誰?
針對第一個問題,無論是根據地方自治法與災防法
防災都是地方政府的工作
針對第二個問題,氣象的提供者不必然一定是中央氣象局
像美國就很多民間氣象單位在賣氣象研判資料,台灣也有一家同樣的公司
更別說還有很多學術單位可以提供相關資料
所以這次李部長敢這麼大聲指責地方政府,第一是因為真的心急
第二就是在法理上,地方政府不要再逃避自己該負的責任
中央八成到中央十成,或是推給中央氣象局,民眾沒這麼笨了
請地方政府自己編列預算尋求專家或其他諮詢,自己研判好嗎
不然地方自治廢掉最好,我舉雙手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