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洪案發生到現在
已經聽過太多太多的說法和觀點
我覺得我無從去評論啥才叫做"真相"
或許所謂的"真相"的定義是"心中認定的事實"
先不忙著否定我說的這些話
人都會去相信自己依據經驗法則、片面條件去評斷的事物
但是這不代表是事情的真實
現在案件發生至今已來
很多人仍然還是不相信桃檢或軍檢的評斷說法
這樣也沒關係
因為這件事情在沒有完全的決定性證據證明所有當下發生的現狀前
都是每個人的假設(包括檢察官也是)
在這邊就不免要提到"薛丁格的貓箱"理論
在沒有把箱子打開前(意指將事實全部揭露前)
箱子中的貓是死是活都是可以的
甚至存在這隻貓具備同時是死亡也同時存活狀態
在這邊有部漫畫就是依照這個理論所畫出來的
名字是"海貓鳴泣之時"
如果有興趣的板友可以去看看這部漫畫
(篇幅很長還分很多集 每集都是不同的說法 會很花時間 我已盡善告知各位了喔XD)
這就是我眼中所謂的洪案現實
每個人都相信自己所謂的推斷說法
不會認同別人所相信的真相
這些都是可以被接受跟認同的想法
但是就如同漫畫裡頭所描述的
如果你想要直接斷言事情的真相或是否定別人心中所想
那就要相對地拿出所謂的"絕對的真實"(直接證據)
如果不是這樣 那貓箱中的貓是死是活都是可行的
甚至這是所謂平行世界理論的觀點
直到有人可以拿出證據去確認所有的事實之前
每種說法都是對的
而目前為啥說我相信檢察官的說法
就是因為依照我的經驗法則
還有檢察官所提供的事證
讓我傾向於比較相信他們所提出的見解
如果不相信檢察官的說法也無所謂
但是要"我認同你們的看法有所道理"
就請拿出所謂的直接證據斷定事實
所以請別扣人無同理心的大帽子
或扯到更遠到某些支持者的水準
這些都不是理性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