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據聞洪仲丘一案,亦有存在這樣的聲音

作者: shaofuchen (Shao)   2013-08-03 01:53:40
先前貼八卦版瞬間被刪除(補貼之後似乎暫時存活的樣子),看了噓文的推薦,因此到這邊分享文章如下,由於不熟悉PTT的操作,希望不至於因為一點小疏失而又被刪除文章,
僅分享如下:
姑且不論唐湘龍在7月16日的言論是否與其7月29日的言論有所砥觸,但是我贊成唐文中每
一段的論述,尤其對於:「我太懦弱了。我噤聲多日。」這句,我深有同感。
我也太懦弱了!當然,我的言論不足以影響任何人或事,但是以往對於近來臺灣普遍的雅
各賓黨式的群眾運動,我都會很迅速地做出明確的抵制言論。
這一次,我到7月29日才下定決心,抵制臺灣的雅各賓黨徒,而且更讓我羞愧的是,我的
決心不是自發的良心和正義,而是因為別人的言論告訴我,我不可以泯滅良心良知良能,
繼續噤聲下去。
雅各賓主義已經是臺灣社會的一大毒瘤,散播著仇恨的種子。
18世紀末,雅各賓黨徒以自由和愛國之民,挑動一部份巴黎人民的情緒,渲染至巴黎的大
部份民眾,行使全民公審、全民判決。
其做法分三步驟:
一、 宣讀者大聲宣讀受刑者一干罪狀(請注意,此人已綁在斷頭臺上了);
二、 宣讀者大聲問臺下的群眾,受刑者是否有罪。群眾高喊:有罪。再問,此人是不是
當殺?群眾高喊:該殺(通常綁在斷頭臺上的人也不想回應了);
三、 宣讀者就回頭對受刑者說:對不起啦,這是全民的意見,所以你去死吧(請注意,
所謂的全民公審/判決,絕對不是真正的全民,只是在斷頭臺下的一群歇斯底里的民眾)

雖然雅各賓黨的領導人羅伯斯比最後也被送上斷頭臺,在斷頭臺下喊著砍下羅伯斯比的人
頭,正是雅各賓黨統制的兩年間,反覆高喊著砍下反革命人頭的群眾(他們每次都站在斷
頭臺下)。一個個人民只是隱藏在群眾之中,享受著斷頭臺砍下人頭的血腥和快感,他們
與羅伯斯比一樣有罪(當然我不認為嚴重到被送上斷頭臺的程度)。平心而論,羅伯斯比
的人頭只是這些人民的共業,而可笑的是,在臺下的群眾還沒有發反省到這一點。
但是也要說句公道話,維各賓黨也做出了許多重大的貢獻,諸如:教育普及至農民、開放
新教、放棄海外殖民地和廢除奴隸制度。但是這些短暫改革只印證了極端政治引導的改革
,永遠無濟於事。
以下進入臺灣的實例。
憲法的存在,不只是為了制衡政府有可能會過度擴張其權力,同也也為了制衡人民過度擴
張其權力。所有的民意,都要被法律約束,就是算全國百分之一百的人民,不論有沒有投
票權的人民都同意(請注意,這是近乎不可能的事),還是要被法律約束。
而自以為民意無上的群眾或許可以修改憲法,但是也要經過重重困難的手續。先要說服足
夠人數的民意代表(或是自己選上民意代表),然後經過高門檻的出席和同意人數,才可
以修改憲法。但是不要以為這樣一來,憲法就像小姑娘一樣可以任人民擺佈,因為人類文
明已進入21世紀,有些原則,不論再高的民意也不能挑戰,這就是「法治國」、「無罪推
定」、「罪刑法定主義」。
但是如今的臺灣群眾,似乎認為這三項原則必須屈服於民意。所以我到底比較擔心濫權的
政府,還是濫權的人民?就學歷史的我而言,我的答案是:經過了一百多年(中國政府進
入憲體辯論是從1906年開始)防止政府濫權的過程,我現在覺得濫權的群眾更可怕。加上
網路的發達、臺灣的狹小和媒體(特別是電視)的水準,使得群眾濫權變成臺灣社會現有
的三大問題(學者、立委和媒體)外,新興的第四大問題。
以下進入洪仲丘案,先說洪仲丘入禁閉室的原因。
(行文至此,我想了大概十分鐘,我是否應該不能免俗地說一句,我很同情洪家的感受或
我也理解洪家的悲憤?但是我決定不要。因為我要論述的問題,和洪家感受完全無關;我
是學歷史的,更不相信「人死為大」這種說法,因為我評論的人,百分之九十九已經死了

事實就是洪仲丘攜帶照相手機和USB記憶體進了營區,這就是違反規定(請注意,紐承澤
事件發生不久),不論他再幾天退伍,拿軍人身份證一天,他就是軍人,就要受《陸海空
軍刑法》的約束。先不要臆測洪仲丘攜帶照相手機和記憶體入營區的動機。我只想問:難
道買一隻沒照相功能的手機很難嗎(Pchome Shopping上面一隻兩千不到,下士薪水一萬
多)?
我服兵役時,也因為帶手機(沒有照相功能,我也沒帶記憶體)進營區,被罰在大屯山衛
哨站旁割草6日(罰勤6日),不得下山回營,不得休假(我在割草時還發現一隻被我砍成
兩段的眼鏡蛇,我如果被咬一口,看也是沒救了)。當時有沒有其他士兵也帶手機,然後
沒被罰?當然有!但是我犯了規,理應受罰。
為何我帶沒有照相功能的行動電話入營,沒有被記一至兩支申誡?持此論點者,是否故意
裝不懂?人人皆知義務役和志願役的處罰方法是不一樣的。舉例來說:酒駕者(未肇事)
,一律退伍。這僅適用志願役,因為這會危及其退休金,可能導致數十年的青春東流。但
是如果適用在義務役,可能每天都有酒駕的阿兵哥吧(想要被直接律令退伍)!義務役怎
麼有可能會擔心申誡?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罰勤、禁假或關禁閉。
為何我沒被關禁閉?使為我被捉到時一句話也沒說,就說我認罪,我該罰(大聲嚷嚷著,
別人也有帶,為什麼只有我被罰的人,其荒謬程度,就像酒駕被抓的人說,那麼多人酒駕
沒被抓,為什麼只有我一人被抓)。如果我如洪仲丘般,「撕掉體檢表,再嗆護士及排長
」(時報週刊1848期,7月19日報導)。我想我的六天也是在禁閉室中(甚至不止,大家
可以查一下《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公然侮辱上官」罪)。如果我的士兵這樣對我這樣
說,我也會想盡辦法把他關進禁閉室(老實說,我甚至認為關禁閉之前要體檢是一個很可
笑的事,如果體能不行就可以躲避這種處罰的話,難不成關禁閉只能關體能好的人嗎?)
因為,此風不可長,長此以往,現在十一個月的役期,士兵下部隊半年就是快退伍了,人
人倚老賣老,那軍隊還需要存在嗎?
(或許有人會說,軍隊不需要存在,那麼幾個月前,廣大興案發生時,大家嚷嚷著要打仗
,你們以為上戰場的沒有像洪仲丘的義務役士兵?)
再說入禁閉室後的過程。
如果詳看洪仲丘的體能操練的項目,我想不少服兩年兵役的人會覺得這樣還好(這只是當
年入伍第一年,老兵訓練新兵的基本菜單)。對於禁閉室的戒護士而言,他們才不會管你
進來是什麼樣的原因,或是你還幾天退伍,反正就是一視同仁(如果不一視同仁的話,又
有一堆人大喊某人有後臺,所以操練比較輕鬆之類的),做他們工作上該做的事,照表操
課。有些戒護士要求比較低,有些要求比較高(我完全能想像熱愛健身的戒護士一定要求
高)。這些戒護士的醫學常識中(完全說不到知識),一定沒有「橫紋肌溶解」這個辭彙
,更不可能了解其中的基轉;只知道預防中暑,然後中暑就是喝水。他們怎麼可能會知道
一旦併發橫紋肌溶解症狀,是不可以灌水的。
當然,洪仲丘求救或是做不動體能時,為何戒護士還要強迫他做下去?這一點,我想對戒
護士而言是很無奈的,因為他們每天都要面對一堆「裝」成快做體能做死的士兵,要他們
清楚地分辨真偽,難度頗高。而且他們也應該會以為,大不了就中暑,休息一下就好了。
試問,在洪仲丘案之前,誰知道中暑加上肌橫紋溶解的綜合真的可以致死呢?
再說到洪仲丘致死原因。
「集體虐殺」這個詞真的太沉重。這包含了三個概念:一、「集體」,二、「虐」,三、
「殺」(我好像在說廢話)。但是這需要很仔細的分析。「集體」代表有一群人的共謀;
「虐」代表有非法律允許的處罰;「殺」代表有謀殺意圖。換句話說,有一群人共謀,要
以非法律允許的處罰行為,謀殺洪仲丘。這件事的可能性難道高嗎?
為了要證明「集體虐殺」所以一堆陰謀論就出現了,例如:洪仲丘知道了不該知道的事,
所以被滅口。這種陰謀論不知道是頭腦有問題,還是故意裝不懂。殺人滅口需要如此大費
週張嗎?送去醫院體檢,再借另一旅的禁閉室,再授意給另一旅的戒護士,把人弄死。最
好的方法,當然是在自己的連上,製造意外死亡,例如:歡送退伍,喝醉墜樓車禍之類的
。有必要讓軍醫院,另一旅的人都知道這件事嗎?而且為何249旅的戒護士(不是542旅的
直屬部下)會聽542旅的某位軍士官的命令,把洪仲丘操死?這要塞多少紅包才可以說服
戒護士冒著被如此風險做這件事?一兩個旅的貪污不法所得,有可能可以打通所有關節嗎

或許會說:一定是249旅和542旅合謀貪污,規模太大,所以才有可能讓戒護士弄死洪仲丘
。且不論數以千億記的拉法葉案也只能請職業殺手殺害尹清楓一人,要買通另一旅的所有
戒護士和上級軍士官不知道要花費多少錢。只要想想,貪污的必要條件是涉及人員越少越
好,要搞到兩個旅共謀的可能性真的很低,哪一件軍中弊案是可以從旅長(少將)一路連
結到中士戒護士(中士只比義務役下士洪仲丘官大一點點,實在是志願役中最小的人物)

這種陰謀論,我沒有完全否定其可能性,但是我評估,可能性真的很低。
在此必須要先澄清一事,「中暑」與「橫紋肌溶解症狀」的成因沒有直接關係。洪仲丘「
中暑」的原因就是一方面夏日溫度極高,另一方面大量操練,使得體溫迅速上升;其「橫
紋肌溶解症狀」是因為過度操練和溫度一點關係也沒有(我有一位家人,可以在有冷氣的
健身房中,自己操練過度併發「橫紋肌溶解症狀」)。洪仲丘的死,就是因為「中暑」併
發「橫紋肌溶解症狀」(其致死的病理原因,下面會有更精確的分析)。
因此,如果照表操課的話,這叫「虐」嗎?當然不是!照表操課有「殺」洪仲丘的殺意嗎
?當然沒有。多少人被關禁閉,都安然退伍?如果洪仲丘倒下後,戒護士以為只是中暑,
所以大量灌水,而不知併發橫紋肌溶解症狀,因此大量灌水變成施救不當,這叫「虐/虐
殺」嗎?當然不是。倒下後30分鐘再叫救護車,有沒有延遲救護時間?當然有。但是這也
不難想像,一群沒經驗的戒護士加上醫官(很有可能不是醫學院畢業生,就算是醫學院畢
業生,也不一定知道怎麼處理中暑案件,加上他們很可能看過無數裝死的士兵)完全不知
道怎麼處理,想著先看看情況,再叫救護車。難道這樣就叫「集體」的共謀嗎?當然不是

再說到施救過程。
柯文哲已經確認死因是中暑(總不成有人懷疑柯文哲收了國防部的錢吧?),他也感嘆道
:人到了三總已經體溫44度,誰也救不回來。三總的中暑救治中心,只見過41/42度,連
43度都沒見過,怎麼去救44度?所以,不是毆打致死,也不是蓄意用灌水把洪仲丘灌死,
而是為了救他,所以灌水,沒想到因為橫紋肌溶解症,使得血管開始滲漏體液,而使灌入
的水份無法使身體降溫,所以只好裝上葉克膜,死馬當活馬醫,輸入12,000CC的血液,一
面輸入,洪仲丘體內一面滲出(所以造成體內瘀血,看來似乎被毆打成傷)。但是終歸無
效(這就是柯文哲所說的「毀屍」的意思,因為洪仲丘的身體中已經有太多的體液滲出,
這麼多的體液讓法醫不可能檢驗是否有其他致死原因,所以不是戒護士「毀屍」,而是三
總裝上葉克膜「毀屍」)。
老實說,這就是醫療資源的浪費和折磨病人,我不敢想像當時輸血時,洪仲丘受了多大的
痛苦。而洪家家屬做了正確的決定,他們不想讓洪仲丘繼續受苦,所以決定拔管,放棄急
救。但是三總也做了正確的決定!因為這種浪費醫療資源和折磨病人的方式,讓他們免於
被群眾指責。
指責不了三總,於是開始指責天成醫院(請注意,柯文哲已經說了沒有施救方面的問題)
,一句:「好像沒人把這條生命當命看」。逼得天成醫院出面澄清,他們做了一系列的檢
查後,決定無法施救,所以建議轉院。於是又開始指責,為什麼押車軍士官沒人和醫生說
是中暑?導致無謂醫檢,浪費黃金搶救時間。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說,我猜想,如果說了
,天成醫院還是會做檢查;但是如果沒說,我也一點都不驚訝,試想,如果某人說是中暑
,然後醫院用中暑方法施救,最後不是中暑,所以病人死亡。請問,說出中暑兩個字的人
,要負上多大責任?以現在群眾的情緒,可能又是多一個被指責的受害者(臆測他收了某
人多少錢,引導醫院往錯誤的方向施救)。
我同意害怕背責任的心態,可能延誤救治洪仲丘的時間,但是臺灣社會誰有勇氣負責任?
(我也很懦弱地拖到今日才把文章寫出來!)
以上處理完洪仲丘個人的案例。以下開始新一部份的論述。先處理關於洪仲丘死亡一事,
誰該負責任的問題
到底誰該負責任?從四方面分析:一、「政治責任」,二、「集體」,三「虐殺」,及四
、「湮滅證據」。
要負「政治責任」的人,說明白了,就是真的事不關己的5位。從小到大排起,六軍團司
令、陸軍總司令、參謀總長、國防部長和三軍統帥中華民國總統(當然,群眾對於這5位
之中,誰要負直接/間接政治責任,誰要負法律責任,一定有不同的意見)。
有趣的是,六軍團司令和參謀總長似乎沒有公開道歉。由陸軍總司令向全國人民道歉,說
:我個人負上最大以及完全的責任(然後參謀總長的位子也飛了)。國防部長也向全國道
歉,並辭職下臺。三軍統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數次向全國人民道歉。最可笑的是,民意
調查中,認為國防部長該負責的人,比認為總統應該負責的人,居然來的少。雖然我不認
為國防部長或總統該對此事負責,但是在軍令系統來看,國防部長當然比總統更應對此事
負責。
當然再怎麼道歉,人都不會復活。但是這樣夠不夠?這三個人要不要為洪仲丘案負上法律
責任?我想絕對不要(但是要負上程度不等的間接政治責任),所以軍檢署沒有起訴這些
人。但是軍隊問題積重難返,這三個人有沒有政治責任?當然有!但是這絕對不是這三個
人一手造成的。而且這些問題也不可能由這三個人就可以解決(軍隊腐敗的問題從蔣介石
在大陸時就很嚴重,以蔣威權之重,都束手無策,憲政體制下的軍政首長,怎麼有可能在
其任內完成改革?)。
二論負「集體」責任。這要找出是哪些人共謀把洪仲丘送入禁閉室。分兩層級:「旅」和
「連」(洪仲丘屬於542旅部連,也就是旅長的直屬旅,中間沒有營長管轄,旅部連在理
論上是該旅中最精銳的部隊),原則上以「依照職務妨礙自由」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
以外之懲罰」起訴,起訴對象包括正副旅長、正副連長,連級幹部共六人。
現在軍檢署起訴最高層級是洪仲丘的直屬上司542旅長沈威志,被起訴「依照職務妨礙自
由」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如果送禁閉室就是「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
外之懲罰」,那麼國軍要被起訴的對象,可能會幾千人吧!再說到「依照職務妨礙自由」
罪,如果他只是因為批准洪仲丘的禁閉案,再加上不理洪仲丘的求救簡訊,就是「妨礙自
由」。提出如此控訴的軍事檢察官,不會被沈威志的委任律師在法庭上打到體無完膚嗎?
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他涉嫌加速體檢報告出產過程。如此行為被起訴「妨礙自由」。很
公平地說,洪仲丘和旅長沈威士或副旅長何江忠之間,不大可能會有任何私人恩怨(軍階
差異太大),所以公報私仇的可能性也很低。換句話說,他是一個很有效率的執行者,可
能性格很衝動(所以說出洪仲丘不關禁閉,就你關禁閉之類的話),沒有做到兼聽則明(
但是看看群眾的反應,他們又何嘗兼聽則明)呢?但是洪仲丘帶照相手機和USB記憶體入
營區是實,犯錯後態度不佳也似乎是實,如果為了嚴肅軍紀,殺雞儆猴,而有如此作為,
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大錯(千萬別忘了,紐承澤事件發生不久,可能軍隊正在全力防止營區
相片外流,而且旅部連的軍紀應該是該旅中最嚴整的地方)。
542旅部連連長徐信正被起訴的法條和旅長沈威志一樣,也是「依照職務妨礙自由」和「
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其荒繆之處也和沈威志一樣,但是唯一不同之處就是
,他必定認得洪仲丘,就可能有一些私人恩怨。但是就算有一點公報私仇的意味,就能以
「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起訴嗎(我個人覺得「依照職務妨礙自由」是有可能
成立的)?
542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可能是這一波被起訴者中,最倒楣的人。他今年6月才至該連任副
連長,馬上遇到屆退義務役士官攜帶照相手機和USB記憶體入營之事,他可能有一些新官
上任三把火的衝動,想要樹立威信的欲望,所以對該連士兵說出:「如果可以關30天,我
不會只關他15天;如果可以關14天,我不會只關他7天;我會用最重最重的懲處處罰他。
」但是這種為了嚴肅軍紀的話語,在我聽來,一點也不奇怪(事實上,洪仲丘也只被關7
天)。
542旅部連士官陳以人和范佐憲,現在是千夫所指,似乎是把洪仲丘送入禁閉室的幕後黑
手,又說范佐憲買名車重車,喝花酒,又說放高利貸,投資色情行業。這些指控,其實都
只是想正當化那個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大陰謀,也就是:范佐憲如此揮霍一定有貪污,然
後被洪仲丘發現,所以要致洪於死。平心而論,軍隊士官素行不良(內務不整之類),這
也不是第一天的事,現在才大加攻訐,我也不知道原因為何。但是這和送洪仲丘入禁閉室
有任何關係嗎(他想花大錢裝闊,關誰的事)?如此沒有事證就一口咬定,這樣對任何人
公平嗎?如果不是事實,這對范佐憲及其家屬的傷害有多大呢?
三論及要負「虐殺」責任的人。就是249旅的戒護士兩名。原則上以「凌虐部屬致死罪」
起訴(其實更合適的法條是「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致死罪」)。
我必須說,這種事很有可能發生在任何一位服義務役,受過士官訓的人身上。被告中士陳
毅勳和下士李念祖(我不知道這位下士是否為義務役士官),一位是操練洪仲丘最多者,
另一位是最後一位操練洪仲丘者。這有可能是我們身邊的任何一位友人,只要被分發到這
單位,分派到這樣的工作,只要盡自己的本份照表操課,就很有可能現在被羈押。
到底「凌虐部屬致死罪」是什麼?這分為三個構成要素:一、「凌虐」,二、「部屬」,
三,「致死」(我好像又在廢話)。這是為了防止直屬長官以軍令必須服從的形式,對直
屬部下進行凌虐行為致死。因為軍人必須服從直屬長官,所以特設此條文防制此行為。
在禁閉室中照表操課,這可以構成凌虐嗎?當然不可以,如果洪仲丘被毆打或是被以刑求
式灌水(而非為了救治),才可以構成凌虐,但是柯文哲已經說明不是毆打或刑求灌水。
再說「部屬」洪仲丘屬於542旅,這兩名戒護士屬249旅。因為分屬不同軍令系統,這兩位
249旅的士官都不需要服從542旅的任何一位軍士官,反之亦然。這代表洪仲丘不是這兩名
戒護士的部屬,此罪大概很難適用在這兩名戒護士身上。如果不是上下屬關係,可能是「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致死罪」嗎?中士戒護士絕對是下士的上官,這一點
無庸置疑。但是如果戒護士只是照表操課,這絕對不叫做凌虐。如果真的只是過度操練致
死,這只會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請注意,這不是《陸海空軍刑法》中的法條),換
句話說,很有可能只被判兩三年徒刑,甚至可以緩刑。但是這麼輕的刑度,群眾似乎很難
接受。
但是這兩位戒護士現在捲入這件官司,都是七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重刑(不論是「凌虐部
屬致死罪」還是「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致死罪」,刑度都一樣)。無財力
負擔律師費用,勢必舉債支付,其值得同情之處,完全不亞於洪仲丘的家人。試問:洪仲
丘家人有一干免費律師團(其中還有為陳水扁打官司的顧立雄)幫忙,事後也很有可能會
得到鉅額國賠;但是這兩名戒護士,如果只因照表操課致人於死,被依「凌虐部屬致死罪
」或「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致死罪」判刑,其刑度必定在十年以上(軍人
身份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軍旅生涯斷送(就是家中少了一大經濟支柱),加上律師費用
。到底哪個家庭比較慘,我想很難說。
最後論「湮滅證據」(請注意,這也不是《陸海空軍刑法》的法條)的責任。這要找出誰
把十六臺監視器,一律做成黑畫面,主要是249旅的軍士官。由桃園地檢署負責偵辦。
平心而論,十六臺監視器,就在特定時刻全部變成黑畫面,人為的可能性真的很高(本文
寫於7月29日,但是我於7月30日早上看新聞,桃檢已朝向非人為方向辦理),我想最後應
該會有被判有罪的人。但是經過偵察,還原現場後,如果當時狀況只是一群人看著洪仲丘
昏倒在地,然後束手無策(我猜想這樣的可能性極高)。湮滅如此證據的惡性很重大嗎?
現在群眾的想法就是咬定有人在這80分鐘對洪仲丘施虐,所以要湮滅證據。但是如果要施
虐,會選擇最後的80分鐘嗎?應該是入禁閉室第一天(6月28日)就開始施虐,哪有人都
已經不支倒地,再決定開始施虐的道理(從6月28日至7月3日之間,錄影中沒有任何施虐
的行為)?
於是我開始猜測為何要湮滅證據(如果真的不是非人為因素)?老實說,這是最不容易猜
測的部份。但是我想原因應該是一群不知道怎麼辦,又怕事的軍人,看到洪仲丘倒死不支
的情況,只想自保卸責,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先把監視器停止再說。老實說,停止的人
也沒料想到洪仲丘會不治身亡,如果他知道洪仲丘將不治身亡,給他一百個膽子也不敢這
樣做。
如果真是人為因素,我相信一定會有人為這件事負上法律責任。
以上是我對各嫌疑人的猜測,以下是我對軍事檢察署的論述。
軍事檢察署長曹金生以及其發言人的回應,確實有一些不專業和不符合政治正確的情況。
我對於他們不專業的問題不是很滿意,尤其在引述法條和專業用語上,有非常多加強的空
間,但是我對於後者「不符合政治正確」的言論是讚許的。
軍事檢察官不是非常專業,這何嘗是天大的罪過?試問,臺灣哪一個單位(不論公私)真
的具備世界級的專業能力?老實說,中央研究院集結全國最高水平的研究菁英,難道人人
都有世界級的專業能力?臺灣哪一家大型公司是國際級水平(我不是指其規模,很多臺灣
公司的規模世界第一,我指的是人員素質)?我們還可以要求軍事檢察署嗎?況且,仔細
聆聽軍檢署的言論,法理說錯的現象真的有限。反而被民眾斷章取義,扭曲解釋的案例極
多。例如,曹金生說:指稱所有嫌疑人涉及集體虐殺真的太沉重,對部份嫌疑人不公平;
或說:依照現有證據,只有一人涉及「集體虐殺」。有任何人可以說這兩句話應該被指責
嗎?難道就事論事的言論是錯的,迎合群眾心理的政治正確的言論是對的?
但是我對國防部、軍檢署、軍法官無法抗拒民眾壓力下的作為有很多不滿的。以四點來說

一、 國防部不敢支持嫌疑人:國防部明確表示不會協助嫌疑人進行辯護。如此國防部,
誰敢替國軍賣命?被起訴的八人真的有罪嗎?連一審都沒有判決,又有誰會知道呢?如果
國防部說不會為一審判決有罪者協助辨護,我還可以接受;但是判決沒出來,誰知道誰有
罪?當然,我也知道為什麼國防部會這樣做,因為如果國防部協助八位嫌疑人辯護,民眾
的反應必定會認定,虐殺洪仲丘的兇手的律師費用又是由全民買單!
二、 軍檢署以不當法條起訴:軍檢署為了迎合群眾,以刑期較重之法條起訴嫌疑人,但
是這只是損人損己的做法。因為部份嫌疑人有錢請律師,而這些律師的法學素養一個個都
比我高出不知道多少倍,如果我都知道有破綻,他們也一定知道。最後搞到無罪,然後由
法官告發或軍檢官用另一法條起訴(這法條很有可能是群眾現在無法接受的「過失致死」
之類的法條),這完全是浪費司法資源。
三、 軍檢署加速偵辦此案:距事發之日(7月3日)至今才27日,軍檢署全力投入此事,
難道沒有其他案件嗎?洪仲丘案難道是國軍最嚴重的案件嗎?而且才27日就有偵結的跡象
,似乎是要在洪仲丘下葬之前找出真相,國家大事可以如此兒戲嗎?當然,我也瞭解為何
軍檢署如此加速,因為群眾認為太慢了(但可笑的是,洪家義務律師團認為偵辦太快了)
!柯文哲竟然說給他30分鐘就可以把禁閉室現場還原。這種不尊重其他專業的論述(柯文
哲絕對是某項專業的人士),讓我十分驚訝。
四、 軍法官裁定收押嫌疑人:押人只有三個原因才能成立,一、「毀證/串證」,二、「
逃亡」,三、「再犯」(有人認為重罪也可以羈押,因為重罪嫌疑人有做出上述三項的可
能性極高;但是我反對這項說法,如果重罪嫌疑人沒有上述三項之虞,為何可以羈押他?
)。老實說,被押的軍士官中,沒有一人可以毀證(證據早被移往桃檢或軍檢),逃亡的
機率極小,絕對不可能再犯(這一點我完全肯定)!軍法官只因為有可能串證,所以裁定
羈押,而不使用其他方法防止(例如:電子腳鐐),這一點我非常憤怒。
以上我大概把我的觀點都整理出來,以下總結一下我的看法。
強把洪仲丘送入禁閉室之事,一定有人有錯,不一定有罪;一定有人想要故意整洪仲丘,
藉著攜帶照相手機和USB記憶體入營區一事,狠狠修理他一下,加上洪仲丘犯後態度似乎
不佳,所以讓旅部的直屬長官(與洪仲丘有私人恩怨的可能性極低)下定決心送他入禁閉
室。為了送洪仲丘進禁閉室,所以有私人請託之事,但是只要沒有涉及金錢或不法(金額
極輕當然也不算,例如一杯30元的飲料),這是沒有罪的(但是我覺得有錯)!就算修改
體檢報告(洪仲丘BMI值33,現行規定似乎是BMI值26才可以關禁閉),這是偽造公文書罪
,刑度很輕;如果是視而不見(也就是明明知道不合規定還是送入禁閉室,但是沒有偽/
變造體檢報告),我還真不知道要用什麼罪起訴,但是我想刑度一定也很輕。
說到操練致死之事,一定有人有罪,但是這些人沒的沒做出很嚴重的錯事,頂多就是太認
真的操兵了(而且還是犯錯的兵)!咆哮士兵做體能,精實要求動作準確,在我看來,這
是一個好士官的職責,也是軍隊該有的現象,所有國家的軍隊都是如此(群眾嘲笑國軍操
練太輕,38度不出操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對一般沒犯錯的士兵已沒有好臉色,對於
犯錯的士兵怎麼可能和顏悅色?雖然洪仲丘不支倒地後,沒有很專業的施救,但是這些人
沒有一人有醫療專業,強加施救只會越救越糟。現在事後追究其沒有進行專業施救的言論
,其荒謬程度,就像車禍現象,肇事者和圍觀群眾看著受傷者束手無策,事後追究為何肇
事者和圍觀群眾站在一旁不施救。
到底洪仲丘事件中,表現得最讓我失望的是哪些人?軍檢署不專業,政府屈服民意、洪家
家人有一些情緒?都不是!群眾的暴力,自以為是的正義,完全拒絕聆聽對立面的論述,
種種現象讓我失望到極點。群眾心中都有答案,而且只有他們只接受他們心中的答案,他
們的標準答案似乎就是,軍隊貪污、滅口、謀殺、故佈疑陣之類的大陰謀。不是朝這個方
向的偵辦,就是其中有鬼,不是這樣的真相,就是官官相護。
在這樣猜忌中,對可能是罪不至此的嫌疑人及其家人盡情攻訐,更對說出與其對立言論者
做出人格攻擊。完全不思考他們心中的答案是否為真相,或是評估可能性的高低。這就是
我國群眾的水平,他們或許沒有18世紀在斷頭臺下的巴黎群眾那麼噬血,但是心態可能更
陰微,因為他們自以為永遠站在道德制高點,只有他們代表正義,但是他們在日常生活的
所做所為,是不是這8名嫌疑人的翻版,我無從得知。
2013年7月29日初稿,7月30日一修。
作者: lamabclamabc (lamabclamabc)   2013-03-30 20:21:00
廢文
作者: panzerleader (卡廷1940)   2013-05-16 22:04:00
作者: philotu (這個時代的審美)   2013-08-03 02:00:00
Good but too long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3-08-03 02:01:00
八卦版瞬間XX. XDDDD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8-03 02:21:00
推此篇 寫得多但是條理分明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2:23:00
娛樂新聞看太多 卻產生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幻覺...
作者: jlz (jlz)   2013-08-03 02:23:00
可惜的是社會上很多人已經無法平心靜氣的面對此事件了.......
作者: kawaiiUsami (Love Tina)   2013-08-03 02:28:00
你講人家是雅各賓黨徒 當然被八卦板的雅各賓黨徒狂噓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3-08-03 02:28:00
貼在雅各賓黨徒的群聚地 叫他們情何以堪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2:29:00
基本上整篇就是對加害群體的行為從輕推論 也不需要證據?這個立場跟論述實在是有點薄弱
作者: kawaiiUsami (Love Tina)   2013-08-03 02:30:00
雅各賓黨徒至少在政黨方面保持中立 看他們狂噓689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2:30:00
腦袋空洞的還可以歸咎於義憤吧 畢竟也賠上一條命了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8-03 02:30:00
不過操練部份不太贊同 假如這樣叫合理 那意味著軍隊可以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8-03 02:31:00
合理操死士兵 在當前環境下不應該如此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2:34:00
這些被告是背負輿論壓力 但還尚未有實質刑責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2:35:00
就有些悲天憫人的出來喊不公正了 好客觀 好理性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8-03 02:35:00
同意不能容忍異見是最糟糕的部份了噤聲不完全是膽怯 而是一種自保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8-03 02:36:00
推原po的勇氣 也為只會對異見者做人身攻擊的人感到可悲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2:36:00
看唐湘龍評論這些東西都要很仔細使用自己的言辭就好笑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2:37:00
姚立明針對案子的剖析好太多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3-08-03 02:45:00
你有聽到人民在唱歌嗎?
作者: kawaiiUsami (Love Tina)   2013-08-03 02:46:00
我討厭那首歌 充滿了民進黨的符號 還用台語唱
作者: kawaiiUsami (Love Tina)   2013-08-03 02:47:00
台灣要革命了? 台灣有這麼糟糕到要革命了嗎?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3-08-03 02:48:00
幹麻討厭 多點包容不要跟拿群天天只會酸689的一個樣子嗎反正軍旅版版標這幾天的更換 從 軍隊派坦克 到放國際歌
作者: kawaiiUsami (Love Tina)   2013-08-03 02:48:00
那首歌根本就是為賦新詞強說愁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3-08-03 02:49:00
其實下一個如果是啥 沒有真相總統下台 大家沖進總統府說真的我一點都不會感到意外 只不過畢竟這一切都只式鍵盤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3-08-03 02:50:00
革命 到時候真的會有人去闖拒馬衝進總統府嗎(冷笑昨晚就有人說到了 悲慘世界的背景是怎麼來的 就跟一堆高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3-08-03 02:51:00
喊反共排中的民進黨網路游擊隊卻拿切革瓦拉的圖騰當識別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3-08-03 02:52:00
野草眉活動前高唱國際歌一樣的好笑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2:59:00
別被我看出你的假- 結果最假的應該就他自己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3:00:00
新聞龍捲風那群人應該有自知之明在演戲博收視 除了友驊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3:02:00
唐湘龍這種自欺欺人到已經渾然不知的人實在無藥可救了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3:04:00
驚訝的是這樣水準的傢伙還能啟發人...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3:05:00
果然鮪魚肚有鮪魚肚的市場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3:06:00
新聞龍捲風能靠狗血騙到頭腦簡單的觀眾 唐湘龍同樣也可以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03:07:00
靠矯情帶起一些跟班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2013-08-03 04:53:00
這篇文是原po自己寫的? 還是轉貼?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3 05:05:00
嚴格說起來 內文的推論 許多也是建立在自身經驗的推論之上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3 05:06:00
這種作法 跟鄉民憑自己感覺經驗 不相信軍檢 沒太大不同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3-08-03 07:25:00
作者: akaihuang (天之驕子)   2013-08-03 07:28:00
鄉民根本是造謠,起鬨跟幻想,差多了好吧
作者: INIP (忙人無是非)   2013-08-03 08:14:00
良心好文啊!
作者: ukwjason (小鬼頭~)   2013-08-03 08:32:00
好文
作者: chun3581 (此心安處是吾鄉)   2013-08-03 08:34:00
這件事的發生的原因就是御下不嚴,這種結果是自找的。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3-08-03 08:35:00
結果法國19世紀佔領的殖民地比雅各賓黨放棄的多很多
作者: chun3581 (此心安處是吾鄉)   2013-08-03 08:41:00
不過從這文才知橫紋肌溶解不能喝水,長知識了
作者: einer (歲月靜好)   2013-08-03 08:42:00
作者: doala   2013-08-03 08:46:00
民粹真的很噁心,悲哀的鬼島...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8:50:00
違法行政說可能無罪,操死人結果可能無罪都給你說就好
作者: IE5 (SF)   2013-08-03 08:59:00
當初馬當選就是主流價值 發現馬爛成這樣 只好罵民粹
作者: darkbbyy (.....)   2013-08-03 08:59:00
我還真想知道群眾是暴力在哪裡..自己心裡有鬼才會把群眾妖魔化 害怕成這樣....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00:00
何必妖魔化?事實上就是這樣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01:00
暴力又不止說得是『不法腕力』我前面問一個問題,聽說有人宣稱軍檢沒有把全部的故事講出來所以不可信,說這跟媒體爆料無關,那我就問什麼是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02:00
全部的故事?特別如果扣掉媒體爆料的話?那個有人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有沒人要嘗試一下?
作者: darkbbyy (.....)   2013-08-03 09:03:00
這位先生知道桃檢不起訴滅證後 不知道會不會想上街
作者: darkbbyy (.....)   2013-08-03 09:04:00
對阿 真相還有可能是外星人電磁波呢 反正別人不是上帝你想怎嚜耍無賴都行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06:00
這篇文章很理性,不過理性無益於崩潰,被噓到XX已經算客氣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07:00
桃檢都不相信,你要找哪一個公正第四方呢?真相怎樣我倒是不真知道,不過一面說要民檢介入等介入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08:00
完結果不滿意又有意見的,我就不怎麼相信這種聲音
作者: loveu8 (RA1-推廣)   2013-08-03 09:10:00
從送文就違法,不管後面的解釋多麼完善,起頭錯步步錯。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11:00
違『行政』法跟凌虐那些罪名一點關係都沒有除非有辦法證明他當初是以違法關禁閉為手段刻意要洪死這證明的了嗎?科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12:00
當鄉民堅持真相該是台灣霹靂火時,真相對他們早就不重要。
作者: BDN (認真做好每一件事)   2013-08-03 09:12:00
原來唐湘龍是看媒體報導才知道過程的啊....靠媒體辦案....
作者: h1234 (來自泰國的沙瓦低咖)   2013-08-03 09:17:00
唯一證據影片居然要拖到一個月後才出來? 他們吃啥長大꨿阿不是沒有畫面,現在又有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9:20:00
唯一證據影片居然要拖到一個月後才出來? 他們吃啥長大XD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23:00
roxinnccu 可悲689 洗洗睡了過了20天後才去查 為何要相信逃檢的起訴?
作者: h1234 (來自泰國的沙瓦低咖)   2013-08-03 09:24:00
而且我怎麼覺得你的雅各賓主義比較像是中華民國的人民?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24:00
你他X的到底有沒有腦袋?第三分特偵組辦江國慶 尹清風
作者: loveu8 (RA1-推廣)   2013-08-03 09:25:00
為什麼寧願違法也要送人進去,這要問那些士官囉,問我XD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25:00
台灣的第三方不公正 國民黨開的還要懷疑阿?
作者: h1234 (來自泰國的沙瓦低咖)   2013-08-03 09:26:00
你的雅各賓受刑人應該是中華人民才對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26:00
(呵欠)那請問你相信誰呢?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26:00
軍檢不調查證據 叫人民拿出證據 我有領薪水嗎
作者: loveu8 (RA1-推廣)   2013-08-03 09:27:00
(伸懶腰)~~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27:00
特偵組最公正 尹清楓沒有弊案 ROXINNCCU最聰明
作者: h1234 (來自泰國的沙瓦低咖)   2013-08-03 09:27:00
BMI過高操一下就有問題,一切都是he的責任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28:00
尹清楓的問題啊,請洽民主先生,跟某個消失的錄音帶另外,我的問題很明確:連桃檢都不信你要信誰?張友驊嗎?
作者: h1234 (來自泰國的沙瓦低咖)   2013-08-03 09:29:00
我就只問影片一個月才出來是要我相信鬼喔?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29:00
689的極致就是希望建立法西斯國家 以為自己守法房屋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29:00
說軍檢不調查證據,但又提不出來哪些跟犯罪事實有關的該查的沒查,請問這樣的質疑軍檢力道在哪裡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0:00
我一年八+個月兵役都服完了的確沒死在這邊跟你講話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9:30:00
特偵組最公正 尹清楓沒有弊案 ROXINNCCU最聰明XD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30:00
幹 有人相信曹姊姊寫的報告 政大水準最高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3-08-03 09:30:00
一開始關禁閉過程就自我腦補得很厲害
作者: Doracacazin (哆啦)   2013-08-03 09:31:00
大家也很想相信桃檢阿 但那種低能結果...╮(﹋﹏﹌)╭
作者: loveu8 (RA1-推廣)   2013-08-03 09:31:00
平安退伍,人好、性格好。^^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31:00
誠心希望你家房屋不會被拆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1:00
假設願意承認偏見的話,那我也沒太多意見房屋?科科所謂被拆的房屋啊,是因為徵收要作道路才被拆這年頭徵收聽說要改市價了,我倒是想看看誰來徵收
作者: h1234 (來自泰國的沙瓦低咖)   2013-08-03 09:31:00
好漢不提當年勇,你乾脆把已知用火拿出來講好了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32:00
說影片不見是因為線路老舊 戰情官懲處了沒???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2:00
我家的房屋,打算花多少錢徵收(呵欠)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32:00
被拆有補償金,有得賺又配合公益幹嘛不被拆
作者: h1234 (來自泰國的沙瓦低咖)   2013-08-03 09:32:00
要不是我已知用火,你們都不知道還在哪兒呢
作者: loveu8 (RA1-推廣)   2013-08-03 09:32:00
我看看,沒有進重劃區,很可惜XD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9:33:00
說影片不見是因為線路老舊 戰情官懲處了沒XD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3:00
嗯我想想看,我看過港區監視系統別的不說自己部隊裡的若干電源倒是都記得不要插一電源上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34:00
還在崩被拆梗,只會被當成笑點。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4:00
戰情官該懲處就懲處啊,風頭上他躲的過嗎XD
作者: loveu8 (RA1-推廣)   2013-08-03 09:34:00
唉阿,人家忘了,別這樣,好說,會馬上修好。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34:00
相信起訴書的內容 跟律師團戰一下啦 有什麼理由相信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5:00
(冷笑)我並不相信起訴書講的罪名啊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35:00
這種串完供 湮滅完證據的調查??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9:36:00
這種串完供 湮滅完證據的調查XD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6:00
不相信要有不相信的理由,不然很難說不是單純偏見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36:00
那個講串供湮滅證據的,趕快叫爆卦勇士今晚出來挺洪姐
作者: loveu8 (RA1-推廣)   2013-08-03 09:36:00
說再多,是別人吃麵我們在喊燙,人已逝世,無從發聲,END。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37:00
那些勇士文章應該都還在,傳個MAIL給原PO應該不困難。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7:00
操練-急救失當-死人是已經確定的客觀因果關係錄影證據無法減損或增加這部分的任何一點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37:00
錄影證據影響不大 被告的陳述最可靠~~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9:38:00
義務役上節目講,軍檢軍審都不採信,有個屁用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8:00
但能說明禁閉室乃至急救過程的只有被告嗎?哈上節目講什麼啊?那個C先生算嗎?上節目講的東西可以構成凌虐故意的證據嗎?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39:00
誰要你們找義務役啊,當然是找同樣是PTT的爆卦勇士啊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9:39:00
不只啊還有被黑道恐嚇的劉先生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39:00
還有,軍審要採信與否等審判庭再說吧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39:00
很可悲 原來連基本的通聯都沒調查 的起訴書合理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40:00
到時作證要具結的,我等著看誰去具結作證又講什麼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40:00
上街再難,用鍵盤SEND個MAIL要他們挺身而出總是能力所及吧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8-03 09:40:00
懶得跟你辯 顧立雄律師團電暴你像跟掐螞蟻一樣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9:41:00
原來連基本的通聯都沒調查 的起訴書合理XD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41:00
顧立雄連阿扁都辯不動了,還電爆XD這崩潰的也蠻有趣的XD原來鍵盤鄉民堅持崩潰到連鍵盤串聯的能力都沒有惹。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3-08-03 09:43:00
顧立雄律師團電暴你像跟掐螞蟻一樣 <---怎電?不過就牌子大一點就想巔倒黑白,玩弄是非嗎?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9:45:00
作證要具結,然後軍檢軍審全不採信,照樣沒用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45:00
要具結就會杜絕很多單純『聽來的』或『臆測』之詞現在言之鑿鑿的各名嘴各鄉民,我倒是想看看那個願意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46:00
去具結然後把現在講的都講一遍的至於採不採信者,跟犯罪事實有關的才有採信的必要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09:47:00
如果是傳聞證據的連證據能力都可能欠缺,遑論採信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3 09:47:00
義務役本來所知有限,志願役全被封口或串供當然沒證據
作者: askemm   2013-08-03 09:51:00
因為禁閉生不瞭禁閉室原來還暗藏個閉鎖空間,當然所知有限
作者: QuantumFoam (量子泡沫)   2013-08-03 09:54:00
被某地噓到XX是真理的檢驗標準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3-08-03 10:02:00
起訴的罪名明顯不太適當..要成立只能靠軍事審判了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3-08-03 10:03:00
可惜軍中柯南倒了,不然這一次應該可以辦的讓群眾滿意
作者: kiwichi2 (毛言AN..COPTI AS COPTI )   2013-08-03 10:12:00
這唐寫的? 有link嗎? google 不到
作者: askemm   2013-08-03 10:16:00
看第一段,應該是原PO寫的吧。
作者: kawaiiUsami (Love Tina)   2013-08-03 10:17:00
樓樓上一定沒看過唐的文章 唐的風格才不會是這樣
作者: kawaiiUsami (Love Tina)   2013-08-03 10:19:00
還有 唐才不會去批評八卦板 我都懷疑他會不會上PTT?
作者: kiwichi2 (毛言AN..COPTI AS COPTI )   2013-08-03 10:21:00
喔,原來他是說看完唐的文章的感想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3-08-03 10:35:00
雅各賓是啥 @@
作者: MrRedHair (紅毛)   2013-08-03 10:42:00
竟然真的有人相信國防布黑畫面沒有問題 還是一個月後的
作者: AnimalFarm (動物農莊)   2013-08-03 10:45:00
你沒被送上斷頭臺算不錯了,不要違抗主流民意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8-03 10:45:00
有鄉民真相布在 國防布算老幾?
作者: askemm   2013-08-03 10:45:00
這是桃檢說的啊,歡迎找八卦勇士去打爆桃檢。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8-03 10:48:00
華神幹神宅神已預約公正第四五六方
作者: shadomun (影月)   2013-08-03 10:55:00
字字入心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3-08-03 10:59:00
推 我也覺得事情演變成這樣,覺得有些悲痛 同意你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3-08-03 11:01:00
或許屆護士是所有人中,最希望不要是黑畫面的人
作者: kiwichi2 (毛言AN..COPTI AS COPTI )   2013-08-03 11:05:00
桃檢算啥,只是第三方而已,後面還有一堆x方咧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11:12:00
人就死在這個客觀因果關係下了,有沒畫面都不重要了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11:13:00
主觀犯意部分,畫面也不能證明什麼況且還有人可問,並不是全部禁閉生都死光了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3-08-03 11:29:00
我居然把本文跟推文都看完了Orz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3-08-03 12:00:00
作者: andersonlin (E-lover)   2013-08-03 12:14:00
推~~~
作者: Hartmann (銀之朔風)   2013-08-03 12:36:00
大推,寫得真好
作者: yaspo (柴榮)   2013-08-03 12:46:00
推~不過遊行的人永遠聽不懂也不想懂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3-08-03 13:01:00
寫的非常好!!!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29:00
寫的好? 一整個避重就輕完全忽視軍檢作業中的不合理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30:00
這件是最大的問題在軍檢已經完全失去制約國防單位的功能 事發兩週才扣押證物 才訊問嫌疑犯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31:00
過程中種種法條引用婻的出來的偏向性這才是引起眾多怒火的地方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32:00
你都說了尊重法治 但對於違法將洪送入禁閉室的人因為沒有法律上的刑責就略過不提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33:00
對與法律將巨大的足以操死人權力賦予素質低落毫無專業的戒護室或志願役士兵分毫不提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34:00
對軍檢在偵辦過程中種種瑕疵略過不提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35:00
對軍中湧友直法權力者將軍法視為私有權力順生逆亡的情況輕輕帶過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36:00
卻將矛頭準目標在修正以上種種不合理地方的群眾?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38:00
對於邀重要求改革的內容毫無認知就丟上民粹 嗜血群眾暴力的帽子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39:00
我對你這種研究歷史的結論也表示十分的失望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41:00
法制生效的前提在於法律對所有適用對象的公平性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42:00
今天長官可以選擇性的懲罰犯錯的士兵就是軍中法治失效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43:00
所造成的 戒護士依上意"按表操課" 檢查單位與國防單位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44:00
存在上下關係 明知有這些情況卻不出聲而空談法治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45:00
再把矛頭指向希圖修改這些錯漏的人
作者: camuskiroro (camus)   2013-08-03 13:46:00
你的論點還真是令人莫名奇妙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3-08-03 13:46:00
推camuskiroro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14:07:00
蛆蛆在嘲笑花果山有多瞎 回來看這篇文跟讚賞的 根本照鏡子
作者: MaRiaNi (...)   2013-08-03 14:11:00
好文版主不M嗎 XD
作者: demon3612 (阿茲)   2013-08-03 14:47:00
推camuskiroro,這文章竟然能這麼受好評真是詭異...
作者: demon3612 (阿茲)   2013-08-03 15:05:00
首先,你說洪態度不佳,這些都是被告的一面之詞,軍檢有提出其他人證佐證嗎? 其他醫護人員? 士兵? 沒有!
作者: demon3612 (阿茲)   2013-08-03 15:06:00
你還以此試圖正當化軍方不當懲處,真的是挺可笑的再來,旅長等人就是簽核了不符規定的懲處才會被起訴士官攜帶照相手機入營應記申誡你沒follow到嗎?
作者: demon3612 (阿茲)   2013-08-03 15:07:00
還是你想扯"義務役和志願役懲處本來就不同"這種鬼話?你提的酒駕懲罰是有明文分開,通資條例可沒有欸
作者: demon3612 (阿茲)   2013-08-03 15:08:00
最後,戒護士用力操人給他拍拍手說好認真,對他們沒有醫護常識就輕輕放下,雙重標準遮一下好嗎?
作者: demon3612 (阿茲)   2013-08-03 15:09:00
沒這個屁股就別吃這個瀉藥,回去把起訴書看清楚再來...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3-08-03 15:12:00
好文?!科科 (呵欠)
作者: sinechen (今夜不是上弦月)   2013-08-03 15:16:00
推,我也是一直想到雅各賓派
作者: sinechen (今夜不是上弦月)   2013-08-03 15:18:00
總共操了六天.16支攝影機,給你三個人全部看完要幾個小時?20天是有點慢,但我認為可以接受這速度,難道鄉民認為應該
作者: sinechen (今夜不是上弦月)   2013-08-03 15:19:00
通通上傳到youtube給大家看嗎?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15:42:00
....講那麼多根本就是不同層次的東西......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15:43:00
什麼ooxx不提的,請問跟本案犯罪事實關連在哪?這些東西都提了,就可以按照鄉民想要的罪名判下去嘛?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15:44:00
沒有醫護常識這在後續檢討國軍操人專業上面是個問題但在本案刑事責任檢驗上,那頂多就說他過失致死這一點有誰否認?難道欠缺專業就是故意凌虐?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15:46:00
希望修改這些錯漏?報派一堆根本跟事實鬥不起來的刑責就是修改錯漏?笑話~不相信這個不相信那個,光是我不相信這樣就可以定法律責任喔?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15:47:00
無法就法論法又硬要談法的話,當然被針對也是很剛好而已這麼多意見我就等著有幾個願意上法院具結去作證,然後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15:48:00
在證據法則檢驗下還能起碼有證據能力的具結就有偽證問題,證據能力檢驗的話那個錄音帶首先就會被排除掉,哼哼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8-03 15:50:00
要求改革的人如果檢驗到個案上是不能就法論法的話,那請問提出的改革方案又有幾分參考性可言?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3-08-03 16:31:00
好文
作者: caine22 (Why so Serious?)   2013-08-03 19:17:00
根本廢文
作者: wonderlands (我親愛的偏執狂)   2013-08-04 02:23:00
廢....還討論到智慧型手機 鋪雌~~~!!
作者: kiwichi2 (毛言AN..COPTI AS COPTI )   2013-08-04 09:39:00
不可能了解其中的"基轉"->機轉
作者: RX110 (我難過)   2013-08-04 21:31:00
核心邏輯有問題 END
作者: songsi (送洗)   2013-08-05 19:06:00
這篇文章讓我見識到政黑板可悲的雙重標準
作者: songsi (送洗)   2013-08-05 19:07:00
記然不齒八卦鄉民無證據亂吠,竟然還會推這篇文章中肯?
作者: songsi (送洗)   2013-08-05 19:08:00
"請問...證據在哪?" 這句話,可以打多少人的臉?
作者: p90ep90e (IAmTheWalkingDisaster)   2013-08-07 17:55:00
推測太多,有利一方推定也太多 END
作者: hctttaipei   2013-08-07 18:56:00
songsi不如先指出哪裡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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