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何軍法一定要由軍人來審判?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3-07-21 21:50:27
軍法也不過就是法條
既然軍法只是法條
那沒有理由外面的法院不能判
只有軍事法庭才能判
頂多就是因為軍人身份,沿用軍法的條例
而且軍人很愛牽學長學弟的關系
根本就做不到公平公正公開,跟資訊透明的部份
國防部也沒資格管理軍事法庭
該回歸到正常的法庭制度才對
這樣才能避免球員兼裁判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1 21:51:00
沒錯 應該應該 那去修法吧
作者: tsgd   2013-07-21 21:54:00
那就修法吧 不要老搞疊床架屋的鳥事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7-21 22:00:00
那是因為軍法會比外面的法律還要重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7-21 22:02:00
使用的法條與外面的法條不一樣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7-21 22:27:00
那你在打仗時還要移送軍人至普通法院嗎?別鬧了就算米國仍有軍事審判體系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3-07-21 22:40:00
有人認為,共慘洞一定不會打過來??
作者: poshiun (我是PAPA啦!)   2013-07-21 22:46:00
那不打仗軍事法院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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