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RE:#1FAiVIPX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2-02-03 02:12:12
※ 引述《dreamysky (官小職卑 權輕位賤)》之銘言:
: 檢舉案:文章代碼(AID): #1FA27_Ow
: 既然是板工檢舉
他憑什麼檢舉?
他依法有權責直接處分卻不為,
足證他並無絕對心證事證足以入我於罪,
那我就是無罪!
踢皮球給你們做什麼?
做球給你們殺、扮黑臉,
他樂得當白臉啊?
這麼沒同事愛呀?
這招你也曾經使過,記得嗎?(笑)
#1DC4AH21 (About_Life)
#1DC4CDva (About_Life)
: Suwilliam又請假
: 所以就是我來判囉
: 勞請 gaudete針對#1FA0-QT1
: 其中的推文
: → gaudete:共產黨啊 明知故問吼!
: → gaudete:影子黨團
: 提出說明
: 開放 gaudete 板友24小時內PO文答辯(2012/02/04 01:30)
我早就答辯過了:#1FA2VW2b
你那天在不在?搞不搞得清楚狀況?
那篇幾乎都說第五個黨團可能是無黨團結聯盟,
而我說無黨團結聯盟就是共產黨!
就像常常有人說民進黨是納粹黨一樣,
皆不受造謠板規所限制!
: 或是承認錯誤
請先叫當天在板標「造謠」五個黨團的板主出面自首承認錯誤再說!
: 24小時後將視答辯狀況判決
: 若無PO文答辯
: 則視同放棄權利
: 將依相關版規論處
同篇:→ Apple0230:共產黨
推 bbbruce:難得想推小芬
要一起論處嗎?要為了壓制我這個異議分子、頭號公敵而不惜濫浸無辜嗎?
: 本案開放認錯協商
沒錯!開放當天造謠「五」個黨團的板主認錯協商,
本人就不上組務申訴其帶頭犯規或想釣魚陷板友於錯誤的責任!
: 暫無結案!
: 文章代碼(AID): #1FAgB63G部份
: 將隨本案結果一併處理
錯!於組務還我公道前不得任意處理!
作者: IMBA5566 (許孟哲)   2012-02-03 02:24:00
支持你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2-02-03 02:27:00
淚謝 Q.Q
作者: Fengyeh (會社)   2012-02-03 07:16:00
全力支持江嫌弟!政黑不能沒有笑點! 叭叭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2-02-03 07:51:00
支持! 正黑不能沒有小芬!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2-02-03 07:58:00
根據台端的意思是要我黑到底啦 那我先判明顯違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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