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 notmine 發文及推文單一 水桶二百二十四日

作者: couldfly (小馬姑娘~IN起來)   2007-05-19 18:42:25
notmine發文停留在乳房老梗,水桶七日。
雖然查過板規,但板主這種理由恕我無法接受
若是說使用老梗要被水桶,那愛麗絲甲片(元祖奶迷)、楚瑜、嚇死我系列的作者
這些人板主是否要比照辦理?
喜歡馬英九的人可以叫他馬囧,為什麼不喜歡他的人不能叫他馬奶?
希望板主公平的對待每個政黑板使用者
作者: dierguarder (黑炭)   2007-05-19 18:42:00
我認為改成西斯文處理會比較好 畢竟這邊不是西斯版
作者: chiaochuan (ann)   2007-05-19 18:45:00
就算公堂之上可以提老母 也不用一開口就提吧 XD
作者: Don66   2007-05-19 18:45:00
我也覺得這樣判似有不恰當之處 但應改處罰是同意的
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2007-05-19 18:46:00
馬囧只是文章內稱呼. n大多篇文以乳房為主要內容
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2007-05-19 18:48:00
加上會使女性朋友不快..
作者: fcuk1203 (大叔熱血不能停)   2007-05-19 18:58:00
可以爬文看看原告對胸部的想念 已經到了走火入魔地步
作者: couldfly (小馬姑娘~IN起來)   2007-05-19 19:02:00
應該是被告吧,原告的話就是板主了XD
作者: fcuk1203 (大叔熱血不能停)   2007-05-19 19:03:00
XDDD 是原被告 = =a
作者: Fredck (Fred)   2007-05-19 21:53:00
爽拉,浸死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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