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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P_Picket
[申訴] #1eY6BLId 判決
作者:
Kanaheisaiko
(Kanaheisaiko)
2025-08-14 23:23:06
一、申請人ID:
kanaheisaiko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eY6BLId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審理由
┌─────────────────────────────────────┐
│ 文章代碼(AID): #1eY6BLId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eY5het8 Justsa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53768661.A.4A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者(包括但不限於以建議文名義偷渡回覆非當事者之檢舉文予檢舉者/被
檢舉者之相關意見等),則違規者水桶35天並刪除,判定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由板主群多數決認定之。
→ Berotec: 認為與板務無關 07/29 15:13
→ freddy50301: 濫用是由我認定 08/12 05:37
→ freddy50301: 我不覺得有濫用 08/12 05:37
推 gerund: 未有濫用 08/12 14:53
奇怪,兩位板主怎麼就自動帶入濫用了?
整篇在嘴砲,諧音嘲諷他人、講他板事務,難道與「板務」有關了?
整篇最多只講到板規、檢舉文兩個字,但不知道具體在說什麼,也都能跟板務有關
那下面的案例有比他更值得判違規?
還是板主知道他整篇是在說哪一個案?知道他通篇嘴砲對象是誰?
如果知道,那幾乎嘴砲整篇,怎麼又不是濫用了?
判例參考:
┌─────────────────────────────────────┐
│ 文章代碼(AID): #1eGSqkhz (HateP_Picket) [ptt.cc] [公告] luciffar 政檢 6-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9142830.A.AF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36 m13 6/06 Berotec □ [公告] luciffar 政檢 6-2
https://www.pttweb.cc/bbs/HateP_Picket/M.1749078335.A.BF6
建議版主講清楚罵人判水桶的標準 > 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eC4mwnD (HateP_Picket) [ptt.cc] [公告] icrose 6-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7995706.A.C4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35 m12 5/23 freddy50301 □ [公告] icrose 6-2
覺得板主辦事效率低,建議板主增加檢舉額度 > 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e8sa29N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e8q9i1L cjol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7151106.A.25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33 m 1 5/13 TWTP2018 □ [檢舉] #1e8q9i1L cjol 政檢6-2.7-3
→ freddy50301: 應該是6-2 罷免我和政黑板務無關 05/13 23:47
建議參與罷免政黑板主 > 跟板務無關 > 水桶
那難道討論被隔壁板隔空水桶就跟政黑板務有關嗎?
判水桶都是看對象的?
只要建議文對板主帶有負面感受 > 水桶
是這樣嗎?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08-15 01:32:00
標題他就說建議我們公告之前裁決 和板務有關 就這樣
作者:
Kanaheisaiko
(Kanaheisaiko)
2025-08-15 02:09:00
看不懂你在講什麼,你說的在哪?具體是哪個?所以你知道哪個?所以放任他整篇文語帶嘲諷?所以他嘲諷不桶?別人就桶?現在真的雙重標準無極限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08-15 05:39:00
濫用當然是板主群認定的 您 哪位阿?而且 我覺得你作為前板主言行被拿出來檢討本來就很正常
作者:
Berotec
(備勞喘)
2025-08-15 17:46:00
我還是覺得跟板務無關 所以看f板g板想法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08-15 18:29:00
文章代碼(AID):
#1e6gJEVq
他自己這篇也是這副德性酸我可以 別人酸他不行 真奇怪前小組長在卸任後立即至發表這樣言論,我認為你本身就認為這樣沒有不妥
作者:
Kanaheisaiko
(Kanaheisaiko)
2025-08-17 02:52:00
奇怪。很明顯我講的跟B一樣。怎麼有人一直圍在濫用?我連舉例都這麼明白了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08-20 23:43:00
你實在很會偷換概念那幾案裡面也解釋過惹本版不建議罵人 還叫我教罵人 > 我覺得濫用icrose那篇跑來政檢問卦cjol那篇被檢舉三條 我挑一條少的給他檢舉兩條建議是針對版主給予建議你檢舉的那篇建我應該發公告不就是這樣嗎cjol那篇你也要拉進來討論我都懷疑你是不是故意要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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