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5-04-19 05:24:09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 文章代碼(AID): #1d_pftby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d_fJVOv freddy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4779895.A.97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8477 1 4/16 luciffar □ [檢舉] #1d_fJVOv freddy50301 政黑 4-4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官官相護 一點都不意外
茲事體大我本就不指望地院有辦法審理這種大案
g板辛苦了 你一定壓力很大吼
沒關係反正你有判就好了
不管怎樣身為板主 用屠s這種用語 極為不妥
我會請上級長官 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