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5-01-20 09:39:50本人常常上來研究本版過去的判決案例,
但發現有時會有浮濫檢舉的狀況,
版主群已經合議或是說明的事卻不斷挑戰,
浮濫檢舉勞民傷財浪費時間,
但好像沒看到什麼罰則(還是我沒看懂),
像有些版針對這塊會有規定。
以上個人小小建議請版主們參考!
各位前後任版主辛苦了!
之前3R有說過這種他會判定是鬧板。不過板主不同可能有不同標準吧。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5-01-20 09:51:00感謝T大回覆,看目前版主意見好了,尊重版主執法權
作者:
smallxxoo (奈米專家)
2025-01-20 09:59:00我個人是非常同意
作者:
smallxxoo (奈米專家)
2025-01-20 21:01:00這類人其實很可憐,只能在網路匿名的地方,耍一點小手段,然後沾沾自喜(嘆氣)
作者:
t21 (t21)
2025-01-20 21:01:00規定不是一人一天兩篇。你管人家難道政黑檢舉版要戒嚴了當板主就是要認份,不是板主是當個屁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5-01-20 21:18:00連整篇文在說什麼你都搞不清楚,跟發幾篇有什麼關係?而且我又沒說誰,為什麼你那麼激動?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5-01-20 22:08:00個人能亂到那裏去。版主老是讀不懂版規,產生幻覺危害最大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5-01-21 09:53:00板大仁心有i耐心政檢7-3..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5-01-21 12:32:00不要浪費時間跟法盲與智障吵架,他們的目的是刷存在感。你們不敢打趴我,一定是我太強~這種思路你打他有意義?更別說沒事就高喊我是中國人,出事喊冤不承認自己中國人這種初一十五血統會不一樣的跳出來幫腔,物以類聚,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