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文章代碼(AID): #1cFw7_dW 申訴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4-05-12 23:18:06
一、申請人ID:
ms883050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文章代碼(AID): #1cFw7_dW (HatePolitics)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本人於文章中回應
討論有關
原PO文中
道德的燈塔,自由的長城,民主的北極星,
正義的防波堤,公理的巴特農神殿,智慧的馬奇諾防線,
與原本稱號
道德的長城,自由的燈塔,民主的防波堤,
正義的北極星,公理的馬奇諾防線,智慧的巴特農神殿。
是否相同
並無討論版主公告國昌體不納入40字之意
竟遭政黑版主以違反政黑版規
2.討論本板或政檢板務需發表於政檢板,如在政黑板發文討論板務,
違規者刪除並水桶七天。
本人認為判決不當
版主未解釋本人文章何者違反8-2
且並無給予本人申辯機會
特此申訴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5-12 23:44:00
與2-7相同,我判決什麼為達標討論「版務」的標準就是,內文有公告、板規、或者他板的板主判決推文、他板建議文、檢舉文、申訴文等等內容你內文純講我公告內容細節,沒有具體引用可算未達標,但列出板規具體評論,那就是達標若對什麼是討論「版務」的判定標準有問題,請到政黑板/2-7查公告我維持原判標準與8-2相同*2-7標準與8-2相同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4-05-13 00:10:00
本人並無具體評論版規,引述版規只為佐證原PO國昌體並非為相同文章,完全沒有評論公告之事黃國昌怎麼看政黑版主禁止發國昌稱號的此句乃說明本人想法,並無討論公告之意故本人認為並無違反8-2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5-13 00:20:00
我的意思很簡單:不想因為討論他板或政黑板版務被桶就是發文都不要貼到我上面講的東西。你引述板規、也自述拿他文章對板規做對比,那怎麼不是討論版務,去看我判例、除非特殊情況、否則幾乎不會越過上面所講的內容去捅人,如果有那就是違規不然因為罵隔壁板版務內容被桶的人,是不是也要來說他們是為了罵隔壁板主,不是為了討論板規你們平常要怎麼罵我或罵其他板板主執法標準都沒關係,但我給的線很明確就是版務內容不能出來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4-05-13 00:27:00
所以你的標準是只要貼版規就違反8-2,與原規定不符引述版規非屬討論版務,也沒有陳述版務內容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5-13 00:35:00
什麼叫引述非屬討論,那是你自己的理解你的文章有板規內容是板上釘釘的事,甚至你都自述:順序不一樣、有40字等等別人沒貼板規明著酸我就不會被桶,你貼的那麽明白那就是自己問題了還是你們希望我對這條的界線不要像上面說的那樣明確,那桶的人可能會更多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4-05-13 00:40:00
順序不同,有40字也算討論版務?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5-13 00:42:00
我說明至此,其他板主若要放我沒意見,頂多讓這標準變的不明確,那以後就是先桶,之後再來申訴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4-05-13 00:42:00
這範圍也太寬了,原來引用版規就是酸你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5-13 00:43:00
我不care,有板規是事實我說別人,我沒說你喔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4-05-13 00:44:00
鄭重澄清,我並沒有酸你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5-13 00:45:00
我沒說你酸我,可能斷句不夠好吧,但酸我的人是有,就這樣了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4-05-13 00:45:00
所以8-2應該說明討論版務定義,不應以版主意見便宜行事例如說明不得張貼版規,否則讓人無所適從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4-05-13 13:35:00
我沒抓但我不認為宙斯牆板主的有過分解釋版規,判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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