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bZNtp8N 申訴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4-01-04 22:23:20
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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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ZNtp8N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bZN7_Zs ken12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3771635.A.21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三、要求重審理由
沒有主詞的謾罵就是攻擊發文者
要罵人請學一下版主(註1.)
把主詞給我帶出來
否則
一律檢舉上訴到底
還有不來答辯的
不是要從寬認定嗎?
你們都七早八早
人還沒來答辯就判決
我要求跟版主一樣的待遇(註2.)
跟被檢舉人在庭上有熱烈的焦流!
我可以從對方的答辯詞中抓出破綻
讓對方啞口無言 伏首稱臣
你們這樣還沒72小時就下判決
也沒讓人有時間出庭應訊
嚴重違反程序正義!
註1.
https://www.pttweb.cc/bbs/HatePolitics/M.1704371358.A.0DA
文章代碼(AID): #1bbgIU3Q (HatePolitics)

zeuswell: 塔綠班羞於承認
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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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aP7W2L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baLoxg9 alex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4038880.A.09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1-04 22:32:00
其實就每個板主速度不一樣而已,我也希望他們早點處理完我的案子啊。至於明顯可以判定有沒有違規的我就不會72小時那麼久了,72小時只是我當初希望板主們審案可以控制時間審理,但無法強求,非是一定得等到72小時維持原判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4-01-04 22:36:00
未指涉就是判定被檢舉人不是在講你,既然看不出來在講你也沒有再出來解釋的必要,另一篇有明確指出對象就違規了,這標準可以理解嗎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4-01-04 23:03:00
我就是希望你們等三天 給人出庭答辯的時間啊不然我怎麼電人?被檢舉人看到你們判未達就更不可能出庭應訊啦#1bZ247ut (HateP_Picket)例如此案 我就把對方逼出面答辯了裡面的答辯詞 將來上小組對我是非常有利的都不出來應訊 我怎麼抓對方的語病破綻?需要我幫版主上一堂 法律課嗎?正義女神 手中的天平 一端是被告 一端是原告版主就是手持利劍與天平的正義女神你們現在手中的天平只放上一邊的籌碼 就審了這樣真的是公正客觀嗎?既然檢舉版是在模擬真實法庭 就請模擬的像樣一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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