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b4lXCBb Lailungsheng 政黑 3-1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3-09-27 09:57:13
一、檢舉人ID:
meredith001
二、被檢舉人ID:
Lailungsheng
三、違反板規: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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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AID): #1b4lXCBb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5742028.A.2E5.html
→ Lailungsheng: 剛剛meredith001那個跟騷變態又在101.136.76.175 09/26 23:30
直接指名漫罵本人是變態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根據判決書系統 變態一詞犯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9-27 10:37:00
有前後文嗎?我也想找備份,沒找到啊,辯論部分我就回板主們,1,請讓我們走法律處理 2,未達標 就這樣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9-28 22:05:00
判決書關於變態的判例過多,故意見違規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9-28 22:13:00
那也要看前後文啊,有個人在面前掏出老二,不只變態,連國罵都會出來吧雖然板主對於個資認定標準條件比較多,但是個資就是個資,他一直po我的個資,難道不是變態,不然要誇獎他膩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9-28 22:18:00
我有看原文,但因為是說xxx這個跟掃變態,這部分會判定是直接指人,而不是他這個行為如果是說xx一直po你個資,很變態,我反而會認定是他的這個行為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9-28 22:20:00
他未經同意一直引用本人個資推文,我引用Scion板主在#1asZGV01 (HateP_Picket)的推文,有些言論,讓我跟原po上法院辯論就好原文我忘記有幾段,講真的,連網路備份都沒有,上法院我一句這是假的,麻煩提出全文網址我再回應不然斷章取義,我都不知道要怎麼回應另外,跟騷就是形容他的行為,跟蹤+騷擾,我也不是在他文章,也不是在我文章,他可以迅速過來貼我個資,哪裡不是跟蹤騷擾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23-09-29 02:50:00
意見:違規,贊同z板主意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9-29 08:04:00
Scion板主的標準很浮動喔你們要這樣判我尊重,不過希望板主可以撈出整段我跟原po的推文,畢竟你只看一句就判決,那我被噴柯糞時,你怎麼不也這樣判法院判決都還看前後文,你們這時候倒是很會切文
作者: RoroyaZoro (最賤.問天譴)   2023-09-29 10:01:00
司機大哥被桶也好啦,不然大概又要被告第二次了,摳連喔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9-29 10:15:00
順便檢舉樓上違規政檢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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