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ZgJfzJ4 Mazda6680 政黑 3-1 3-2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12-28 04:35:41
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Mazda6680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ZgJfzJ4 (HatePolitics) [ptt.cc] Re: [討論] 黑熊部隊現在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72034941.A.4C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0 Ptt幣 │
└─────────────────────────────────────┘
→ luciffar: 我的標準很簡單 反對民進黨的通通打成第五縱隊 共鳴者 12/26 14:21
你的標準就是沒啥在用腦 不是要告阿叔嗎在哪!? 呵呵 以為我忘記你ID了嗎笑死
在網路嘴砲世界成天嗆吉的...智商都不太高吧!? 呵呵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1-03-26 09:58:00
一.本人依據2點認定違規:1.指定特定人士Q.被檢舉人在當事人推文中編輯視為指定。(此點毋庸置疑)2.依據板規判決書連結Q.判決書內容有相關詞意。如果按照當事人的意思,例如你是智障有罪,但你*是*智*障無罪,因為判決書上並無*號。這樣會導致基本道德判斷錯亂,基於道德底線的存在,本人還是根據相關詞意內容去做為判決依據。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1-03-26 11:01:00
同意s3z看法 指定對象條件符合標準智商不高確實有判決文 應符合貶低詞語第三章的判別標準在修正前就是以這兩項達標即判違規所以此案應當算是違規我們後面針對版規3-3的修正 是希望對貶低詞語的定義更明確且避免漏洞 不然以後罵人只差一個字就不算違規 這的確不合理
作者: Rrrxddd (RRXD)   2021-01-01 11:33:00
轉被檢舉人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21-01-03 12:20:00
智商不太高頂多算是形容詞,判決書內應該前後文對照該判決書內前文有智障腦殘等不雅用語..才是判決主因另外用文很清楚了,我指的是"在網路嘴砲世界成天嗆吉的智商都不太高吧!? 當然是指那些自己愛亂回文被當事人回應了的反應,指的當然是那些網路現象!!更何況我用的字句指的是網路現象...請版主公正判斷! 第一智商不高跟罵人腦殘智障根本不同,第二前後語義看來就是指的是網路釣魚現象..該檢舉人整篇文章下不停嗆聲要吉人檢舉要請人出庭說明...這種事情真的智商不高!符合用字另外該檢舉人刻意用網路釣魚方式想引誘人入罪文章也另外附上#1ZcMSzrr <-- 該檢舉人不只一次刻意說要吉人然後網路釣魚方式問答,刻意想要引人偏激用語...所以我自行評判,該檢舉人是符合網路上嘴砲然後嗆吉的現象,這種人的智商跟思考...符合我說的"形容詞"本人用語非單純沒由來的尖酸用語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1-01-03 23:15:00
我的標準很簡單 <->你的標準就是沒啥在用腦又在我的推文下編輯 這指涉性不需要辯解了吧這裡就是政黑法院 讓你有公平公開公正答辯受審的機會就算現實中的法院嗆要告人也是無罪的板主不需考慮判決書內的用詞輕重 只需要考慮智商不高有無貶意智商不高之前判過有罪了答辯結束 被檢舉人如果沒有要繼續答辯 就請推文說一下請板主結案吧 感謝!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21-01-04 15:40:00
檢舉人不停使用恐嚇要上法院的用語我已經給該版版主了檢舉人的行為就是符合我說的網路上嗆吉的智商就不太高的形容詞,跟什麼人身攻擊差多了...自已的留言多篇恐嚇要吉人事實清清楚楚的,還不停用釣魚方式問答...完整符合我說的智商不高指的是恐嚇上法院跟釣魚問答行為...不管是現實中還是網路上~~說智商不高只是形容詞!!以下詳細列出本案檢舉人相關恐嚇嗆吉用語...luciffar: 還在CD 你上法庭自己解釋吧 XDDD (一)luciffar: 2-9也會順便 這個好幾十天起跳的 呵呵 (二)luciffar: 呵呵 會怕就好 有種別修文 (三)luciffar: 操什麼的 具體描述一下可以嗎 你認為勒?(四)luciffar: 女的會被誰操勒? (五)luciffar: 你說說看咩 誰敢操啊 (六)luciffar: 這次真的可以找你上法院講了 哈哈 去爬公告吧 噗 (七)luciffar: 你上法院我再來看你的答辯文 嘻嘻 (八)luciffar: 大輸翻船囉~~ (九)以上原檢舉人的行為清清楚楚呈列...網路不停嗆吉這行為我認為的確智商不高...符合正確行為形容詞!版規也不應該淪為個人網路利用的工具...成年人自己網路嘴跑要懂為自己行為負責~~這種行為的確智商不高!!!!!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1-01-04 19:45:00
這不就是找你上法院講了嗎?現在知道法院在那了吼找你來答辯不是找你來人身攻擊的 政檢板規請看一下板主可以結案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1-05 13:20:00
確實也有可能指>在網路嘴砲世界成天嗆吉的,意見未達
作者: Rrrxddd (RRXD)   2021-01-05 14:13:00
同意 未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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